一、中国境内语言包括式、排除式对立的分布 1.1 人称包括性问题 类型学界用“人称包括性”①(clusivity)作为人称代词包括式(inclusive)和排除式(exclusive)的上位概念。(请参见Filimonova ed.2005) 对于“人称包括性”的经典理解是考察第一人称的非单数形式是否包括听话人:包括式包括说话人,而排除式不包括说话人。根据Simon(2005),也有部分类型学家如Comrie认为第二人称中也存在“人称包括性”的问题:第二人称的非单数形式是否包括非言谈参与者(即是否区分2+2+……与2+3+……);Hendterson则认为人类大脑不可能有能力对第二人称进行这种区分;而其他大部分类型学家则以更中立的立场,认为Comrie指出的情况可能存在,但仍然需要进一步证实。本文也持较审慎的态度,“人称包括性”只做经典意义上的理解。 在人称包括性的问题上,世界语言显示出了纷繁复杂的类型。Comrie & Smith(1977)的调查问卷中区分了第一人称非单数形式的七种可能类型:(1)包括式—排除式;(2)仅有包括式;(3)仅有排除式;(4)包括式—排除式—普通式②;(5)包括式—普通式;(6)排除式—普通式;(7)仅有普通式。③不过,吴建明(2013)指出,国内外一些涉及汉藏语系人称代词系统的著作中,当第一人称出现包括式时,另外一个复数形式常常被称为“排除式”,但其实这个形式可能是既可以表示包括式又可以表示排除式的“统一复数式”。汉语方言研究的情况也是如此,具体请参见张盛开(2013)的讨论。由此可见引入“人称包括性”这个概念的重要性。方便起见,本文姑且用“排除式”来涵盖排除式和普通式这两种情况。 已有研究中,有两篇文章跟本文的研究密切相关。罗仁地(LaPolla 2005)考察了170种藏缅语的材料,发现有69种语言具有包括式、排除式的对立,文章考察了包括式的构造方式,并认为藏缅语的包括式多是后起的。张盛开(2013)基于大样本,考察了汉语方言中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对立情况。两篇文章的具体观点下文将会提及。本文的研究主要以探求语言共性为导向,研究旨趣与以上两篇著作并不相同。 以下考察的代词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主格、非强调代词。 1.2 人称包括性对立在少数民族语言中的分布 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语言材料,我们主要根据孙宏开主编(2007)。在全书记录的108种语言中,我们发现共有75种少数民族语言具有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对立。④可列表如下: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境内南岛语系所有语言都有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对立。 1.3 人称包括性对立在汉语方言中的分布 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对立在汉语方言中也有广泛分布,张盛开(2013)总结文献和调查考察了332个汉语方言点,其中有134个方言点存在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对立。 张盛开(2013)的附录“汉语方言中的EXC-INC”中并未列出整个人称代词系统,所以笔者不用这份材料。由于本文是类型学的研究,并不要求穷尽汉语方言中的所有包括式、排除式的对立,因此主要以抽样的方式考察各方言大区的方言材料:吴语:游汝杰(1995);徽语:平田昌司主编(1998)、曹志耘(1999);湘语:伍云姬主编(2000);赣语、客家话:李如龙、张双庆主编(1992);闽语:李如龙(1999)、张双庆(2010)、林寒生(2002);粤语、平话:詹伯慧主编(2004)、谢建猷(2007);湘南土话:卢小群(2005)。由于官话方言主要是排除式用“我/俺(们)”,包括式用“咱(们)”,所以下文只以北京话作为代表。 在我们的样本中,湘语、粤语、平话并未发现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对立。⑥我们一共发现42个点存在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对立,这些方言点可列表如下:
本文在上述117个点的基础上研究中国境内语言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共性和类型的。本文所引材料均与原出处保持一致(如原材料若不标声调,本文一仍其旧)。 二、与数范畴相关的人称包括性共性 2.1 与数相关的人称包括性蕴含共性 人称包括性可以表现在复数、双数、三数等几乎所有的数范畴当中,例如斐济语(Fijian)的复数、双数、三数都存在包括式与排除式的对立,例如:(Campbell 2000:563)
尽管如此,人称包括性在数范畴上的表现也存在不平衡性,并非所有的数都区分包括式和排除式。中国境内的语言中,只有汉藏语系和南亚语系语言人称代词的数范畴存在“单数—双数—复数”的对立,因此本节的讨论只涉及这两个语系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