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8-0153-11 唐宋之际中国传统社会发生诸多新变化、新气象,使得宋代呈现出与唐前期迥然不同的社会风貌,而其中之一便是社会流动的频繁。张邦炜甚至指出“唐宋社会变革,在很大程度上指的是唐宋时期的社会流动”①。所谓社会流动,即“人们在社会关系空间中从一个地位向另一地位的移动”②。职业流动是社会流动的形式之一,是指社会成员在不同职业之间的转换。社会流动的概念最初源于社会学领域,它的研究始于19世纪末期,由美国社会学家索罗金率先提出,后经由柯睿格、郝若贝等人引入到历史学领域,为我们探索中国传统社会时提供了新的视角。社会流动是社会结构的自我调节机制之一,合理的社会流动能够维持社会的良好运行。 国内外学者对宋代社会流动问题都有过不同程度的探讨,其中涉及职业流动的成果:张邦炜认为宋代职业流动的根本原因是商品经济的发展③;冻国栋指出,“在唐宋历史变迁的过程中,社会的职业结构所发生的某些变化是引人注目的,最主要的变化乃在于‘四民分业’界限的相对模糊以至混杂”④;程民生指出宋代流动人口促使四民比例改变,社会结构进一步趋向于多样化⑤;李华瑞认为宋代虽贫富转化、身份流动已普遍,但乡村客户总体处在相对稳定而又贫困的状态⑥;李晓通过剖析宋代农民经济构成和经营方式的变化,提出了小农、小工、小商三位一体化的概念⑦。学界对宋代职业流动的研究虽已取得可喜成就,但尚无专文从社会流动的视角,来分析宋代乡村居民的职业流动情况,这为本文的研究留下了探讨的空间。与此同时,以社会学中的“职业流动”概念为切入点,来观察宋代乡村居民的社会风貌,可为宋代社会史的研究提供新的研究思路和实例。 乡村居民,即居住地为乡村者。宋代乡村居民按有无土地、房产等资产,可划分为主户与客户。主户按人户财产的多寡又划分为五等,其中第一、二、三等户为乡村上户,第四、五等为乡村下户。而乡村下户和乡村客户共同构成农民的主要来源⑧。漆侠曾对宋代农民的复杂成份作了概括:“宋代农民包括五等户中的第三等户中的下等,以及第四等第五等户,占有百亩以下的土地,分别隶属于富裕农民(或自耕农民上层)、自耕农民和半自耕农民。此外在封建租佃制发展中,形成了一批佃富农,除五等主户之外,则为‘无常产而侨寓’的客户,这些客户以及南宋时第五等无产税户,都是无地农民。在少地无地的农民当中,还分化出来一批雇工。宋代诸等级的农民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⑨这里不仅说明了宋代农民的主要构成,还指出他们在社会总人口的比重约为80%以上,成为乡村居民的主要构成部分。同时,也使乡村居民成为宋代社会职业构成中人数最多的一类。宋代如此庞大的乡村居民队伍,尤其是农民,其职业的流动也必定是壮观的。但遗憾的是,现有宋代乡村居民的研究成果多集中于对农民的构成、社会生活以及身份地位的变化等的考察,并无对其职业流动情况的探讨。 宋代的笔记小说创作空前繁荣,记叙内容广泛驳杂,几乎涉及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且大都是作者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内容相对真实。而且,笔记小说记载了大量的平民生活,带有浓厚的民间性和社会性,是一座丰富的社会史资料宝库,可补正史之阙。笔记小说这些独特的载体价值,尤其是对下层民众生活的生动描绘,为我们提供了深入探讨宋代乡村居民职业流动的绝佳材料,也弥补了正史对下层民众缺乏关注的遗憾。然值得注意的是,笔记小说虽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但也存在着失误与缺陷,需要我们在实际运用时注意甄别、筛选。 综上所述,本文拟在唐宋变革的时代背景下,以社会流动为视角,以笔记小说为基础材料,来分析宋代乡村居民的职业流向及影响因素等。当然,这里的乡村居民主要指占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群体。其中,职业流动中涉及由农至官的流动,属于阶层间的流动,本文暂不予讨论。 一、从事手工业 宋代经济的高度发达,土地所有权的加速流转,以农民为主的乡村居民越来越多地从农业中游离出来,开始兼职或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手工业部门在宋代呈现出分工细密化、规模扩大化的特点。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手工业逐渐成为独立的手工业部门。家庭手工业以纺织业为主,“男耕女织”乃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笔记小说对民间纺织业长期以来依赖于个体家庭而存在的情况多有描述,如“宣和间,新喻傅侯初为蕲春蔡氏壻。登第之岁,妇家簇蚕不茧,缘屋吐丝,自然成段。长丈余,广数尺,弈弈正黄,厚薄若一,如有边幅然”⑩。这种依赖家庭存在的手工业,在宋代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背景之下,愈发走向独立手工业部门的道路。乡村居民也因此从农业生产者转变为手工业生产者。 《鸡肋编》卷上载:“河朔山东养蚕之利,踰于稼穑。而村人寒月盗伐桑枝以为柴薪,为害甚大。……人有相雠害者,于树干中去皮尺许令周匝,谓之‘系裹肚’,虽大木亦枯死。有一夕伤数百株者。此多大姓侵刻细民,故以此报之也。”(11)河朔山东一带养蚕之利,已经远远超过农业生产收入。村民多以植桑养蚕为业,而每到冬日屡屡出现盗伐桑树之人,对当地为害甚大,更有豪横大姓之家侵害小民,将桑树皮削去尺许,桑树无论大小往往枯死。可见,种桑、养蚕俨然已成为此地村民经济来源的支柱。村民的身份也开始了向手工业生产者的转化。 两浙路地区人多地狭,土地日益减少,广大乡村居民只能另谋出路,经营手工业。如“湖州村落朱家顿民朱佛大者,递年以蚕桑为业,常日事佛甚谨,故以得名”(12)。又有“吴十郎者,新安人。淳熙初,避荒,挈家渡江,居于舒州宿松县。初以织草屦自给,渐至卖油。才数岁,资业顿起,殆且巨万”(13)。吴十郎先以手工业为生,又转而成为卖油商贩,并以此致富,不仅职业发生变动,经济地位也得到了提升。又如“吾乡白石村民,为人织纱于十里外”(14)。这是村民短暂性地离开土地,从事手工业活动的事例。从以上所举材料可见,村民植桑、养蚕的经济收入,可以作为日常生活收入的补充来源,在经济利益的趋动和诱使之下,村民甚至放弃农业生产,成为独立的纺织业生产者,这种现象在笔记小说的记载中日益多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