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更好引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基本方略之一。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依法审计。今年7月20日,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研讨班上,署党组书记、审计长胡泽君同志强调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文明审计是审计工作的“保障线”,要始终坚持,不能动摇。前不久,审计署召开全国审计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胡泽君审计长在充分肯定投资审计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对新形势下推动投资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二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三要坚持突出重点和质量优先;四要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五要依法有效运用审计结果。这充分体现了署党组坚持依法审计的决心和信心。切实贯彻落实署党组提出的要求,归结起来,就是要坚持并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投资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用法治思维守住审计工作的“生命线” 法治思维是指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定、办事情,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核心是合法与不合法的预判。法治思维是依法审计之魂,一旦形成,就会成为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的行动指南。 2006年10月3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到浙江省审计厅调研时强调:“审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有时还会遇到一些阻力,要做好这项工作并不容易,需要有一种‘审计精神’作为强有力的内在支撑。”何为“审计精神”?习近平深刻指出:“是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有了这种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才会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决心和勇气,保持一种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心理意识。”上述重要论述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芒,讲到了审计人员的心坎里,既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世界观、方法论的精湛运用,也体现了他对信仰法律、尊尚法治极端重要性认识的精到之处。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牢牢守住审计工作的“生命线”。 首先,要正确辨析一些观点认识。法治意识,说到底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如果思想认识问题不解决,行动上就不会做到自觉,还可能会产生一些抵触情绪。投资审计方面的一些观点认识需要正确辨析,比如:只要审计成效显著,法定程序和方式方法并不重要;只要当地有规定,不管上位法怎么规定,就应该执行;只要被审计单位不反对、不反映,不管是否超越法律职责权限,就可以干;法定职责每年都是老花样,需要有所创新,创新就可以突破现有规定;审计结果不管对被审计单位,还是对其他相关单位,均具有强制力,等等。上述观点和认识,客观上讲,是想干事,问题是于法无据,究其根本原因是法治意识没有牢固树立起来。不依法就谈不上成效,更谈不上质量,还会损害公平正义和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强调依法审计,不是不让地方审计机关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恰恰相反,更加鼓励地方审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前提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其次,要树立权力边界意识。边界意识,实质就是有限意识或者规则意识。就像球类比赛一样,都是有边界的,必须打在界内,打出界,不仅不能得分,还要丢分。任何权力也都是有边界的,这是由职权法定原则所决定的。权力边界意识,就是在一项工作面临决策或多种解决方案、手段时,必须首先要研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精神等。就审计权力边界而言,主要体现在审计对象和范围的确定、审计内容界定、审计方式的运用、审计处理处罚权以及审计结果的运用。投资审计的边界在哪里呢?从审计对象上说,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从审计内容上讲,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从审计决定的效力范围来讲,只对建设单位具有约束力;从方式上讲,主要是开展监督。超出这个边界,就是越权。 最后,要增强典范意识。“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审计机关肩负着促进依法治国的重任,途径是依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依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从而把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因此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信仰法律、崇尚法律,必须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从内心深处尊法、信法、守法、用法。同时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外部监督,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投资审计直接或间接面对众多市场主体,审计中一方面要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同时还要依法维护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能有失偏颇,否则会影响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坚持用法治方式推动投资审计工作发展 法治方式是在法治思维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过程和工作方式,强调各种措施、方式、方法和行为要符合法的规定,着眼于行动。法治方式是依法审计的直接体现,也是推动投资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