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初、实践与习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语体的三种基本形态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亿(1986- ),男,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江苏 扬州 225009;吴荣军(1969- ),男,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江苏 扬州 225009

原文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奠基性论著之一,其用语形式的独特性形成了一道别具风格的语体景观。作为这种语体景观的三种语体样式,原初语体、实践语体、习得语体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语体的基本形态,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供了原点理据、实践检验和风物支撑。三种语体之间虽形式各异,但统一于社会实践、社会生活,体现出同向型、同质型和发展型的关系面相。深刻分析认识这三种语体形态不仅具有透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历史意义,同时也具备启示当下“三化”工作的现实意义。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17 年 06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A8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7)07-0012-09

      毛泽东的《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具有奠基性质的历史性论著,其关于辩证法的彻底论述,充满对立统一元素的叙述方法,独具一格的叙事风格,都值得我们反复研读分析、领会转化。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中国化、时代化的今天,更需要我们有“回头看”的理论勇气,回到马克思主义“三化”的历史中去,用更宽的视野和胸襟,在经典的论著典籍发掘宝贵的精神资源和方法论启示。在“发展优势转化为话语优势”和“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的学术共识背景下,话语领域的研究,遵循“追踪热点”的同时,也应当“回到文本”,在历史的发生处,透析理论和方法的共时性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语体

      (一)语体和话语。

      “话语”一词的第一生发地是语言学,其和语言、言语一并组构了语言学的基本范畴和元素。不过,随着社会科学各领域的交融以及科学研究的实际所需,“话语”被不断注入其他的学科特色,因而导致本身的外延不断扩大。关于话语问题的研究,离不开“词”、“物”、“陈述”三个关键名词。就一般情况来说,“物”之存在有两重证明,第一重证明是关于此“物”的客观现实的本源,即它是有形、有声、有色的物理“三维”存在;第二重证明是“物”的意义层面的实现,即要使“物”是可知的存在。“词”是“物”可知证明的普遍方式,当一“物”新出现时,总会有与之相关的“词”表征。然而,现实中的“物”总是无限存在的,但“词”却是有限的,因而很难用有限的“词”去表征无限的“物”。与之同时,既然“词”可表征“物”,那唯一的“物”是否只能由唯一的“词”来表征呢?显然不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获知的是“物”之含义随着社会发展而日渐丰富,在每一个时期、每一个阶段对“物”的认知理解均会随之变化,所以仅限于“词”这个有限的范畴,难以有效应对无限之“物”,这时比“词”更加复杂的符号系统就出现了,那就是“陈述”。陈述是法国思想家福柯的概念,他认为陈述是一种比“词”更加复杂多变的符号系统,这个符号不局限于语言符号,还可以似于线条、色彩、音符等表征性符号。由此,“词”表征“物”的局限就被陈述顺利打破了,陈述成为表征“物”的更高级别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物”的陈述也不是唯一的,它与人所处的社会关系、环境密切相关,因此,关于一“物”也会形成不同的陈述,而当把关于一“物”的陈述集合时,关于此“物”的话语即生成了。话语指的即是“一组陈述”,“由数目有限的一组陈述所组成”。[1](p231)

      在“物”的词-陈述-话语表征进程中,我们发现陈述是其中关键的环节,不仅破解了“词”的有限性困境,而且构成了“话语”的二阶基本元素,极大丰富了关于“物”的理解和认知。然而“陈述”之概念亦有其存在的缺陷。福柯思想中存在的陈述,按其所叙说的那样,既不是命题,也不是句子,亦不是语言行为和符号,陈述是一种无规则的、不遵照统一逻辑的一种非定质的功能。那么究竟什么是陈述?福柯自己也没有从正面回答,而是极力发挥了其非定质的离散性特质。因此,陈述在破解词的有限性之困以后,却也造成了对话语的理解困难,福柯说话语是“一组陈述”,但陈述只是一种功能,也就是说话语是一种功能的组成。对福柯整个理论体系来讲,这或许是基础性的元素,但对脱离其理论体系之外的人来说,陈述又是捉摸不定的。因而,大多数时候我们在运用福柯的话语概念时,关注的更多的是其“话语与权力”(知识-权力,身体-政治)的关系,重心则在话语权。

      实际在语言学的领域里,还有另外一个范畴值得我们关注——语体。语体和话语一样经历了诸多的学科交融阐释,也形成了诸多不同的定义观点,比如“语言特点说”、“语言风格说”、“功能变体说”、“词语类别说”。李熙宗教授在梳理各类定义的基础上,对语体作了重新定义,他认为,语体是“在长期的语言运用过程中历史地形成的与由场合、目的、对象等因素所组成的功能分化的语境类型形成适应关系的全民语言的功能变异类型,具体表现为受语境类型制约选择语音、词语、句式、辞式等语言材料、手段所构成的语言运用特点体系及其所显现的风格基调。”[2](p176-186)这个定义无疑比各种类型说更加全面、精准,因此也更接近语体的科学含义。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受语境制约、功能变异、主体和材质非单一、有独立风格是语体的基本架构,和陈述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但语体在此处可以是命题、句子、物象、符号、行为,因而可以表征“物”,并且突破了“词”的有限性,并组合成话语。语体受语境制约,因此组构话语时不会损伤话语背后的关系(权力);语体是全民语言的功能变异类型,因此也不会损伤话语的异质多元性;语体能显现风格基调,因此又可以组构话语的风格特点。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如果用语体取代陈述,成为词和话语的中间环节,让语体充当话语的二阶元素,将更加有利于对话语的理解和认识。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语体及其历史发展。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语体是马克思主义语体的一种类型,它指的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发展及创新的历史过程中,与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中国传统文化等因素相结合,具有中国特点、中国气质、中国气派的语言的功能变异类型,具体表现为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选择语音、词语、句式、辞式等语言材料、手段所构成的具有中国化特色的语言运用特点和风格基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