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教育的德育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东芳 江苏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讲师、硕士

原文出处:
教育评论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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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教育作为一门新兴课程,需要多方面的完善,但最主要的应该是认真开发其中广泛而深刻的德育价值,使这一隐性德育资源转化成现实的教育力量,并发挥出最佳效益,从而使环境教育进一步向科学化、合理化方向发展。

      一、环境教育与德育的自然价值:环境意识与生态伦理良知的唤醒。

      人类生存的环境是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方面构成,学校开展的环境教育基本上属于自然环境范畴,其中蕴含着一个重要的德育价值在于提高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并唤醒他们的生态伦理良知。这里所说的环境意识,就是人们关于环境和环境保护的思想、观点、知识、态度、价值和心理的总称,它不仅包含文化科学意识,同时也包含思想道德意识。从一定意义上说,唤起人们的环境意识意味着帮助个人和社会群体形成对整个环境及其问题的认识和感受。环境意识既是各种具体环境教育形式的必要基础,也是环境道德发展的先决条件。人一旦有了环境意识和敏感性,就会有保护环境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因此,一方面,应使学生懂得环境污染已直接威胁到人类的安全,培养他们爱护和尊重自然环境的态度,并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养成保护生态的良好行为习惯。这种良好的行为习惯正是未来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因而环境意识也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中的某些部分赋予了新的科学含义。另一方面,应使学生了解环境和生态的破坏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危害,帮助其确立人与自然间的那种协调、和谐、协同的观念,这也正是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核心所在。

      生态伦理良知是人与生态环境交往过程中行为的善恶标准在个体人格中的内化,是人的发展的自然性的有机构成。当一个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趋向于保护生物群落的完整性与和谐性时,他的观念和行为才是正确的。我国专家在制定《中国21世纪议程》时,把公民的生态道德行为概括为三条:第一,所有的人享有生存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从而能够过健康和健全生活的权利,并承担有保护子孙后代,满足其生存需要的责任;第二,地球上所有生物物种享有其栖息地不受污染和破坏,从而能够持续生存的权利,人类承担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第三,每个人都有义务关心他人和其他生命,破坏、侵犯他人和生物物种生存权利的行为是违背人类责任的行为,要禁止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上述三条生态标准不但是我国公民应具有的生态道德规范,也是环境教育应该加以培养的道德行为素质。

      由于环境教育的开展不仅能够培养人们的环境意识,而且可以有效地唤醒人类的生存伦理良知——这正是培养人的健全发展的自然性的基本方面,因而是环境教育中德育自然价值的体现。

      二、环境教育与德育的社会价值:全球意识与学会关心,学会负责。

      环境教育的实施,将使青少年更具体地意识到: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环境问题是全球问题;地球上所有的生物生息与共,环境紧密地联系着人类的发展和未来。生活在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应关心地球,爱护地球,最终使全球意识或“地球家庭意识”深入人心。应该说,这对于养成青少年学会关心、学会负责的品质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对于广大青少年来说,环境教育所能体现的德育的社会价值之一是学会关心,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会关心自然,建立“地球村”概念,把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知识化为实践;二是学会关心社会,关心他人。人类不仅生活在自然环境之中,也生活在社会环境之中,在人与人交往中只有关心他人及社会的整体利益,才能维持自身利益的长效性。鉴于此,有必要利用环境教育对广大青少年在实现他们个人价值的社会实践中,及处理个人与环境、个人与他人关系的准则上进行正确的诱导,提倡热爱环境、助人为乐。这既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也是社会与个人发展的需要。

      环境教育所能体现出的另一德育的社会价值是学会负责。学会负责的含义也有两个方面:一是具有“道德感”,即尊重环境以及社会交往中的规范和秩序,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环境和社会公德。二是具有“义务感”,即愿意为环境、社会、他人作出贡献,善于使个人利益服从环境利益、社会利益。

      由此观之,全球合作精神以及关心价值观的养成是德育社会价值在环境教育中的重要体现。

      三、环境教育与德育的实践价值:参与意识与完善人格的健全。

      任何一种教育活动如果离开实践是无法巩固其成果的。环境问题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欲使环境教育达到预测效果,就必须使全体学生广泛参与,形成参与意识,激发参与热情,并养成良好的生态道德行为。在过去的环境教育中,注重和强调的是环境教育知识的传授,这是必要的,但仅靠书本灌输显然不够。环境教育的趣味性、知识性,可吸引较多学生参与并接受教育;环境教育还具有实践性,可通过学生亲自参与环境实践,强化所学知识,并获得更多的环境体验和感受,使得环境意识的提高尽可能的转化为治理环境污染、参与环境改善活动的决心和动力,从而使青少年的责任感和人生观由此产生质的飞跃。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青少年认识水平还没有定型,还处于发展过程中,单纯地进行环境认知能力的培养难以奏效,必须辅之以环境情意能力的锻炼,否则就不能使环境教育中本身具有的实践价值充分发挥作用。在环境教育中,参与的情绪状态直接促进了学生情意因素的调整和发展,参与的水平状态直接推动学生认知活动的开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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