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语言哲学思想探索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建设,文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北京 100048)。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先秦语言哲学的“语源论”聚焦人的认知过程,探讨语言形成途径,揭示了主体与客体的反映与被反映关系,感官与内容的感知与被感知的关系,社会与语言的规约与被规约的关系。其“指称论”探讨语言符号与所表达对象之间的关系,通过探讨物、名、指三者关系,反映出了客观世界、语言符号与语言内容的逻辑联系,揭示了语言与世界的同构性。其“类型论”探讨如何分门别类认识语言符号,表明使用语言必须认识语言所表达事物的性质、范围、关系、实在性以及所反映内容的社会作用。其“语用论”探讨语言的实用价值、使用原则与方法,从符号与意识、符号与内容、符号与表达三个维度研究了“合心”、“喻实”、“慎谓”等语言使用原则。其“解释论”探讨如何揭示符号所蕴涵的语义信息,倡导从认识属性、分析结构、定义列举、等值证明以及真值判定等方面理解语言。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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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语言研究,从方法上看,存在四种主要趋势:描写的、分析的、形式的和技术的研究。①语言的描写性研究,侧重于对语言事实进行刻画,主要任务在于说明语言现象“是什么”。这是语言学家的研究传统,也是语言学研究的中心任务。分析的研究,侧重于对语言现象进行哲学解释,目的在于揭示“为什么”。形式的研究,侧重于对语言结构进行形式演算,旨在揭示语言形式转换与推导的能行性。技术的研究,重点在于将语言规律转化为可以让机器读懂并进行操作的人工智能规则。②描写、分析、形式与技术四种研究,各有优势,也各有缺憾。描写总结的理论,往往基于经验与文化,因而具有经验直觉的可接受性。这种可接受性的程度究竟有多大,并不是描写本身的任务,于是引起了人们对语言的哲学思考。对语言的哲学解释因为主要靠思辨,难免有不甚严密之处,于是,便需要对语言进行形式化研究,即撇开具体内容对语言形式进行数学的或逻辑的论证。经验描写、哲学思辨、形式证明,可以使语言研究不断逼近精确,而语言的技术性研究,则可以综合地检验前三种理论。在我国,语言的描写研究成就较大,但分析的(哲学的)、形式的(逻辑的)和技术的(计算的)研究相对薄弱。就语言的哲学研究而言,许嘉璐先生做过这样的评价:“千百年来,中国的语言研究,缺乏理性的思维和理论的建设。”“大约从乾嘉时代起,语言学家们几乎忘了哲学。”③由此可见,语言哲学研究是中国当今语言研究的重要任务。④

      先秦语言哲学研究是中国语言哲学的基础性研究。胡适说过,中国哲学的最初阶段(前600-前210)是人类思想史上一个最重要和最灿烂的时代。这是老子、孔子、墨翟、孟子、惠施、公孙龙、庄子、荀子、韩非以及许多其他哲学家的年代。它的气势、创造性、丰富性以及深远意义,使得它在哲学史上完全可以媲美于希腊哲学从诡辩派到斯多葛派这一时期所占有的地位。⑤先秦没有清楚的学科分类,汉人根据先秦讨论问题的主要倾向作出了大致的区分。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将先秦遗留下来的典籍分为阴阳、儒者、墨者、法家、名家、道家六家。之后,班固《汉书·艺文志》列“诸子十家”,除上述六家外,列有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四家。⑥李先焜先生在序《中国古代的逻辑和语言》中评价说,美国学者陈汉生(Chad Hansen)“对老子、孔子、孟子、墨子、后期墨家、庄子、公孙龙的语言哲学、逻辑学思想作了具体分析”。⑦这表明后世学者大多认为先秦哲人有语言哲学思想。

      本文拟对先秦时代零散分布的语言哲学论述进行系统梳理,提炼其主体内容,分析其内在逻辑联系,尝试勾画出先秦语言哲学思想的基本格局。

      一、语源论

      语源论是关于语言来源的理论,包括语言意义的来源、语言符号的来源。这是语言哲学必须最先回答的问题。

      (一)语言基于对“象”、“意”的摹写

      “象”与“意”是语言形成的根本来源。先秦哲人探讨“象”,区分了“物象”和“卦象”。《系辞》曰“在天成象”,是指客观存在的天象,即物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像其物宜,是故谓之象。”这里的“象”指卦象。卦象源于物象,是物象之“形容”,是与物象相匹配之“物像”,故曰“像其物宜”。物象属客观范畴,经人脑认知进入主观范畴(反映在人脑中的“物象”被称为“意象”或“意”)并被画出卦象,卦象属主观范畴。“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圣人立象以尽意”,⑧这表明卦象是表达人们关于物象认知的意义载体,是连接物象的桥梁符号。卦象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语言,但它实际上体现了语言符号“立象”“尽意”的基本功能。

      与高度抽象的卦象符号不同,汉字是促进汉语成熟的完美形式。许国璋说:“对于语言的起源问题,中国古时哲人也是从书写形式着手的(事实上这也是最为可行的方法)。”⑨先秦时代的书写形式是指汉字。先秦时代汉字称作“文”、“名”、“书”或“书契”。按东汉许慎的说法,“文”为独体象形字,“字”指形声相益的合体字,“文字”连称指全部的汉字。⑩

      “名”、“文”、“书”、“书契”何以产生?许慎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远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11)由此观之,古人先有对客观之“象”的认识,而后才有关于象的刻画。象与画的关联,经过了一个中间环节,那就是人的大脑。象进入大脑便是“意”。《易》记录的是天地事态存在与运行机理,易卦是“刻符式的准文字”。(12)后来才有“书”、“契”的出现。“依类象形”指按物的类来画它的形,不是按一件具体的物来画出它的形。所象之形是诸形的概括。“文”是一种抽象的符号,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字。先人造字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文者,物象之本也。’‘文’是依类象形画出来的,一类的物象的本身是怎样,便是怎样。‘文’是简化了的图形,汉字从象形变为象征,从图形变为笔划,从复杂变为简单,这个‘文’已经大大不同于原来的图象了:它是物象中最本质的部分。‘物象之本’的‘本’即是此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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