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及其教育学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楚廷 湖南师范大学校长办 地址:湖南·长沙 邮政编码:410081

原文出处: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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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在讨论教学原则问题时,曾提出了心力的概念[1]。两年之后,笔者从人力学的观点出发,在讨论人力结构时,进一步阐述了心力的概念及其教育学意义[2]。也引起学界一些议论。本文将就此作一专题阐述。

      一、关于智力的界说

      什么叫智力?对此并无统一的回答,但一般都视为一种心理能力,而且基本上是指认知心理能力。

      从史丹福—比内制定的智力商数测量表中列出的项目(语文推理、数量推理、抽象—视觉推理、短时记忆)看,皆为认知方面的内容。[3]事实上,比内就是将智力理解为“正确的判断,透彻的理解,适当的推理”能力。[4]而且,这里是与形式逻辑的基本对象(概念、命题、推理)相联系来理解智力的。

      朱智贤主编的《心理学大词典》与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第一卷)》都对智力的有关定义作过归纳介绍,对智力“有多种定义,如:抽象的思维能力;一种学习能力;先天的一般认识能力;对信息进行处理的能力等”。[5]同时该文献自身也对智力作了如下界说:智力是“人们认识、适应和改变外界环境的心理能力。集中表现为反映客观事物深刻、正确、完全的程度和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速度和质量。”并指出“较多学者倾向于把智力看成是各种认识能力的总和,认为它包括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等,而以思维力为核心。”对智力构成成分的这种分析是我国较多学者所持的观点。上举两文献略有不同,前者未将注意力列入智力之列,认为智力“即观察力、记忆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的综合,其核心成分是抽象思维能力。”

      从心理学的专门著作到有关的辞典,我们看到,中外学者尽管对智力给出了种种不同的定义,但是,都是将智力视为一种心理能力,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大都指认知能力。思维能力也好,学习能力也好,信息处理能力也好,都是指认知能力;从对智力的结构分析来看,也是将智力视为认知能力。

      笔者认为,智力可简单地界说为:以思维力为核心成分的认知心理能力。

      二、关于能力与心理能力

      对于能力,一般定义为“人们成功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个性心理特征。[6]由于这里提到了“某种”,有必要将“某种”作一说明,当它指某特定活动的能力时称为特殊能力,而当它包括着较多种类的活动的能力时称为一般能力。能力中,一种是已经发展起来的,一种是经过学习或训练可能发展起来的,前者称为实际能力,后进称为潜在能力(简称潜能)。

      关于能力的结构,有斯皮尔曼的二因素论、吉尔福特的三维结构论、桑代克的多因素论、塞斯顿的七因素论。塞斯顿的七因素包括词语意义的理解、语词的流畅、计算、记忆、空间知觉、知觉速度、推理。这样,从对能力结构的分析上,人们又把能力视为认知心理能力了。

      心理能力是什么?《心理学大词典》、《教育大辞典》等权威词典并无“心理能力”的专门辞条。1985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有对智力、能力的界说,却也无专门对“心理能力”的界说;并且它直接地将智力界说为“各种认知能力的有机组合”,[7]而对于能力,从其对相关的结构、形成过程的分析看,亦指认知方面。[8]

      也有将心理能力等同于“心智能力、智力”的。[9]从该文献的前后文叙述看也确系如此。

      这样,有两个基本问题值得提出:

      1.能力是不是等同于心理能力?如果等同,心理能力在有了对能力的界说之后也就无需再加以专门界说。

      2.心理能力与智力是不是一回事?如果是一回事,那么在有了对智力的界说之后也无需对心理能力再加以专门界说了。

      能力与心理能力,应当说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的外延宽于后者。人的能力中有一部分并不属于心理,例如人的弹跳力、支撑力、蹬踏力,短跑中的爆发力,长跑所需要的耐久力,乃至视力、听力等都不是心理能力,而是以生理为基础的能力。来自生理的能力又可划分为静力性力,动力性力。总之,人的能力除了心理能力之外还有其他能力,因而能力的外延更宽些。

      生理心理学研究人的心理的生理基础,研究与心理过程相伴的生理过程,现代生物科学为这一学科分支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这样说来,是不是心理能力因其与生理过程的联系而失去了其独特意义呢?其实不然,心理能力与那些直接依靠生理条件的能力相比还是明显不同的。

      第二个问题,心理能力与智力是不是一回事?这是我们要重点讨论的。

      三、心力概念提出的必要性

      在本文的第一节中我们已经提到,在一些论著中是将智力定义为认知心理能力的,有的直接指明这一点,有的通过其结构来指明这一点,即使说法上有差异,但都是指认知心理能力,其中核心成分又是思维能力。

      如果说心理能力与智力是一回事,那么,心理能力就只包含有认知心理能力。非认知心理能力是否存在呢?如果存在的话,它叫什么“力”呢?如此,那么它显然也是一种心理力量,且不是认知能力(虽然与其有关),因而心理能力之中除智力之外就还有别的能力,心理能力与智力就不是一回事,前者处延更宽。

      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认为在智力之外还有其他心理能力?在认知心理能力之外是否还有非认知心理能力?

      思维力是由思维的准确、深刻、敏捷等产生的能力,思维品质越好,思维力越强。同样,意志力是由意志的坚定、稳定、恒定等产生的能力,意志品质越好,意志力越强。意志力显然不属于认知能力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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