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教育投入若干问题的思考

作 者:
魏新 

作者简介:
魏新 北京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北京100871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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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致力于经济改革的同时,亦十分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科教兴国,教育为本”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政方针。靠着党和政府的领导,靠着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今天的中国已经拥有了一个包括各级各类普通学校95万多所,各级各类成人学校57万多所的规模宏大的教育体系。这个体系每年担负着两亿多名全日制学生和6千余万名成人学生的培养任务,[①]其规模堪称世界之最。可以认为,我国的教育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这表现为相对完善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已基本确立;上千万人的教师队伍已经形成;办学条件程度不同地有所改善;教育改革在逐步展开;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教育事业在总体上还比较落后,尤其是在教育投入方面问题更多。教育投入不足造成了教师待遇偏低,教师流失严重,办学条件较差,教育质量难以提高等诸多严重问题。我国教育规模宏大,教育投入相对不足这一现实,被形象地称之为“穷国办大教育”。

      上述问题不但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不少关心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人们也纷纷就此问题发表看法,献计献策,试图找出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和途径。但由于教育投入问题牵涉到较多的教育经济学和教育财政学方面的专门理论问题,仅凭对现象的一般感性认识来论证这方面的问题,就难免得出一些貌似有理,实则谬误的结论。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一众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思考。

      一、关于财政性教育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例在2000年达到4%的分析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规定,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NP的比例到本世纪末要达到4%的指标。这是保证国家财政主渠道教育投入的一项重要政策性规定。但对于这项规定并非所有的同志都能真正理解其内在的含义,甚至有人对这一规定持否定态度,并撰文阐述了自己的理由。其理由大致有二:一是认为就我国的情况来看,这一指标根本不可能达到;二是认为即使达到了这一指标,国家拿出这么高的教育投入也弥补不了维持现在的教育规模和教育水平的经费缺额[②]。一旦上述理由成立,则规定这一4%的指标也就失去了任何意义。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为了给这一问题一个正确的回答,有必要对上述二项理由加以认真的分析。第一条理由的根据是什么呢?让我们简单地将其复述如下:假设不等到2000年,即现在提前达到4%的指标,那么,因为199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与GNP相差不大)为57,733亿元人民币,按4%计,财政性教育投入应为2,300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6,809亿元的34%。从国家来看,这么高比例的财政支出用于教育投入是不可能的。

      的确,让一个发展中国家的财政拿出34%的比例用于教育,这在百端待举,各行各业均需要用钱的发展时期的确有些勉为其难。但请注意,作为上述第一条理由根据的34%的高比例,不但其概念混淆,而且其假设及其隐含的前提也都是有问题的。

      首先,说其概念混淆是指其将财政性教育投入与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等同了起来。实际上财政性教育投入是由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用于举办中小学的经费,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收四部分组成的。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显然小于财政性教育投入,而财政支出指的只是预算内部分,因此用财政性教育投入与财政支出相比得出34%的比例显然是偏高的(严格说来,城乡教育税费附加中的城市部分是属于预算内支出,但数量不大)。

      其次,《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的4%指标是到2000年才达到的要求。上述第一条理由的持有者将这一指标提前到1995年实现,这一假设隐含的前提是财政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变。这是不能成立的。1995年,我国财政支出占GNP的比例只有11%左右,而1978年和1991年这一比例分别为32.2%和18.6%。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占GNP的比重下降的状况是不正常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各国政府财政统计数据,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一般低20%以上),而且也低于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我国的GNP已经位居世界前列,财政占GNP的比重如此之低是与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不相称的,也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已明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要提高财政收入占GNP的比重。到2000年,我国GNP预计达到8.5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若财政性教育投入达到4%,则其总额可达3,400亿元。据有关部门测算,若预算内教育拨款在“九五”期间按年均17%的比例递增(1991—1994年的年均递增率为24.35%),则到2000年可达到2,268亿元,占GNP的比例为2.67%左右(其余1,132亿元为城乡教育税费附加等其它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NP的比例为1.33%左右)。这样,假定财政支出占GNP的比例届时可达到1991年的水平,即18.6%(这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实际来说是不偏高的),则预算内教育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只有14.35%左右,这样安排财政预算并不会给财政带来不堪承受的重负。因而,也不存在第一条理由所说的不可能达到4%指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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