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文化与教育理念的八大互动关系

作 者:
李军 

作者简介:
李军,男,1966年4月生,教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系副教授。

原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本文从大文化视角,分别就教育与哲学、伦理学、文学、宗教、心理学、自然科学、民俗和中外文化交流等八个层面,系统观照中国传统文化与教育理念之间的多重互动关系。论文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为教育理念提供了生成、变化的基本背景,决定了后者的本质特点和基本内容,而教育理念则是前者不可缺少的有机成分,为其嬗变、传递与积淀及东方特质的逐步形成,发挥了积极的历史作用。论文认为,中国传统教育理念基本内容与特点的文化意蕴,全息地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脉络、内容与特点,并直接影响了中华民族的生存方式与精神规范,是中华传统文化重要而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5 期

字号:

      中国传统教育理念是中华传统文化不可缺少的有机成分。后者为前者提供了生成、变化的基本背景,决定了前者的本质特点和基本内容。前者则为后者嬗变、传递与积淀及其东方特质的逐步形成,发挥了积极的历史作用。从大文化的系统论视角来探讨两者的内在互动关系,对于揭示中国传统教育理念基本内容与特点的文化意蕴,深化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就中国传统教育理念与中国哲学、伦理学、文学、宗教、心理学、自然科学、民俗和中外文化交流等八个层面,对此作一专题讨论,以求教于海内外同仁。

      一、中国传统教育理念与哲学

      中国传统教育理念常常是中国哲学产生、发展的实践基础,后者又常常规范前者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两者的关系天然而紧密,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中国的大哲学家常常首先是大教育家,如西周的周公、老子和孔子等,春秋的墨子、孟子、庄子和荀子等,汉魏晋六朝的董仲舒、马融、郑玄、王充、嵇康、刘勰和颜之推等,隋唐两宋的王通、孔颖达、韩愈、柳宗元、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王安石、朱熹、陆九渊、陈亮和叶适等,明清的王守仁、王廷相、顾宪成、朱之瑜、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颜元、章学诚、戴震等,近代的张之洞、康有为、梁启超和严复等,现代的蔡元培、陶行知等。他们或终身亲办私学,或长期任教于官学;或边从政边讲学,或边讲学边著述;或兼而有之。在他们成为哲学家之前,常常首先是教育大家,并借助教学活动和学生等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第二,中国的哲学理论常常首先酝酿、产生、发展、创新和传播于哲学大师们长期的教育活动。[1]先秦时代,各家学说纷纷涌现、竞相争宠。老子创立的道家哲学、孔子创立的儒学、墨子创立的黑学以及相继出现的稷下黄老哲学、庄子哲学、孟子哲学、荀子哲学等等,都是首先在他们长期的私学活动当中孕育、发展和流传并影响于社会的。汉代经学常被溯源于战国时代的子夏。西汉董仲舒用阴阳五行说解释《春秋公羊传》,开创今文经学。东汉马融、郑玄以古文经学为主,吸收今文经学,遍注群经。子夏、董仲舒、马融和郑玄都是私学大师,其经学哲学也都是首先在长期的讲学活动过程中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魏晋之际是中国佛教和道教孕育、发展的关键时期。两晋的鸠摩罗什、慧远和葛洪、陆修静,利用宗教组织进行宗教教义的传播,都是当时有名的私学大师。他们的佛学思想和道德思想都是在长期的讲学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宋明理学发端于北宋的胡瑗等,创始于周敦颐、张载、二程,至南宋朱熹而集大成。其内部又有程朱和陆王两大学派之别,后者以陆九渊、王阳明等为代表。南宋与理学派相对立的是事功学派,包括以陈亮为代表的“永康之学”、以叶适为代表的“永嘉之学”和以吕祖谦为代表的“金华之学”。理学派和事功学派的哲学大师们或建书院、或居书屋、或立保社、或随时随地讲学论道。作为一代新的哲学思想,可以说宋明理学和南宋事功学派都是首先在私学活动中产生、发展和传播,再影响到社会的。

      二、中国传统教育理念与伦理学

      从某种角度来说,中国传统伦理学是借助中国传统教育理念得到发展和流传的。两者的紧密联系使伦理学呈现教育化的倾向,使教学呈现出伦理化的特点,双方具有相当的一致性和共存性。中国传统教育理念对中国伦理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中国传统教育理念含括了中国传统伦理学的部分内容。伦理学是关于道德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学说,亦称道德哲学。其研究对象包括道德本质、道德起源和发展、人性与道德、人际规范、道德作用、道德教育与修养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人性与道德、道德教育等或是属于教育范畴、或是与教育范畴紧密相联系。中国古代的教育家常常首先从人性问题入手来讨论教育问题,其核心在于人的先天德性如何在教育的影响下得到发展或改造。老子提出“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其“善之”的内容是道家所宣扬的“道”。孔子主张“性近习远”、“学而知之”,“知之”的内容主要是指儒家的道德伦理规范。孟子强调人的后天道德是由先天“善端”接受教育而获得的。荀子的观点与之相反,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礼记·大学》根据儒家的这一传统提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这“八条目”把伦理与教育予以高度的一体化,道出先秦时期教育理念与伦理学说的天然联系。中国传统伦理学中关于道德教育与修养的内容,实际上本身是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如关于德育本质、德育价值、德育过程、德育原则和方法等等,这里不予详述。第二,中国传统教育理念传播了中国伦理学的核心范畴。在中国古代,伦理学的核心范畴有围绕着三纲五常的“仁”、“义”、“礼”、“智”、“信”、“忠”、“孝”等。它们都是传统教育理念非常重视的教育内容。孔子教育理念的核心之一是“修己”。所谓“修己”,实际上是修德,其内容无非是以“忠”、“恕”为基础的“仁”。《中庸》开篇就指出:“修道之谓教,……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也把伦理作为最基本的教育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传统的伦理道德逐渐固化为封建制度的“礼教”、“名教”。“礼”、“名”之所以与“教”并列而论,就是因为教育理念不仅与伦理学说紧密相连,而且对伦理学说的核心范畴起到传播的社会作用,并由此形成约定成俗的社会观念。所以,朱熹指出:“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在中国近现代也是如此。蔡元培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中说:“何谓公民道德?曰法兰西之革命也,所标揭者曰自由、平等、亲爱。道德之要旨,尽于是矣。……三者诚一切道德之根源,而公民道德教育之所有事者也。”可见,中国传统伦理学的核心范畴是借助教育理念得以发展和传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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