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以及社会的不断转型,高校德育工作所面临的内部与外部环境更加复杂,教育对象、教育背景以及教育所面临的挑战也显现出了新的特点。加强对高校德育工作效度的监督与审计将增强高校的德育能力,更有效地排除教育过程中的多种掣肘因素。2016年,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强则国家强”,并进一步强调:“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在新时期的新形势下,高校应积极创新教育与管理理念,重视对德育的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高校德育工作的整体效度。 一、在德育工作中引入审计体系的必要性 首先,加强对高校德育工作的审计将推动高校德育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发展。德育工作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德育工作尽管拥有具体的载体以及课程内容,但在教育的效果上却难以实现量化。对德育的考评往往要依靠定性评价,在监督及管理的过程中人为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干扰较多,难以形成科学、准确、完整的考评结果。而在德育工作中融入审计理念及体系,将对德育工作的实施计划、进度、课程设计、创新能力、课外实践等进行动态地监督与审查,可有效避免德育工作的随意性,敦促高校在德育工作方面形成完整的体系,使德育工作在一定的框架内开展并有章可循,向着制度化、规范化与可量化的方向发展。 其次,加强对高校德育工作的审计是落实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重要着力点。高校是培育人才的基地,也是传播先进文化的始发地,承担着德育的重要工作和使命。因此,高校的德育工作“要秉承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这是确保德育工作深入人心、满足高校教育对象全面发展需求的关键点。 最后,加强对德育工作的审计将有效地提升高校审计及德育队伍的整体实力。一方面对德育工作的严格审计及监督,可以规范德育工作者的行为,为德育工作者提出更加严格的专业要求。这在无形中将促进德育工作者职业能力的发展,并对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加强规范,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意识。另一方面,加强对德育工作的审计,可以开阔审计人员的思维视野,实现审计工作的创新,使审计人员本身在工作中接受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自我审计行为的约束和监督,保证德育审计结果的真实、有效,从而提升德育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当前高校德育在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缺少德育审计的创新意识与理念。我国多数高校的德育工作还尚未引入审计体系。部分高校的审计工作主要围绕财务工作展开,涉及到德育内容的审计工作主要是对德育工作者的经济审计以及学科项目的经济审计,而对德育工作本身的审计却较少涉及。同时,多数高校的管理者与决策者对德育审计工作缺少认识,不具备德育审计的创新理念与思维。致使德育审计体系迟迟无法建立,在高校各项审计及监督工作中处于边缘地位。由于对德育工作审计的不重视,使德育工作的制度性和规范性不足,影响了德育的实际效度。 其次,德育工作审计主体及内容不明确。高校德育工作的审计主体独立性不够,教育系统的审计队伍中缺少独立审计德育工作的人员,高校的主管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党团干部等对德育审计工作的配合不够,依靠网络新媒体以及大数据技术的民意监督与支持不到位。目前来看,德育工作审计的主体尚不明确,教育部门的审计计划以及人员的审计责任较少包含德育内容。同时,德育审计的内容范围不明确。审计工作对高校的财务情况高度倾斜,对德育工作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成本投入等缺少完整的审计规划。 再次,审计及监督执行不力。目前来看,高校德育工作的审计及监督工作存在走形式的问题,审计工作执行不力。德育工作的成果报告替代了德育审计工作的执行。审计体系的效力和优越性无法在德育工作的监督及审查中展现出来,德育工作审计制度的约束性和刚性乏力。 最后,缺乏健全的德育审计保障体系。一是缺少人力资源保障,高校审计队伍人员组织结构不合理,审计人员缺少对德育工作的了解以及相关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对德育工作的计划、评价指标、教育内容体系以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缺少深入的认知,培训力度不足。二是缺少资金保障。由于资金投入不到位,导致德育审计的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不力,审计工作的宣传不到位。三是缺少信息保障,德育工作的审计结果利用不充分,德育工作的相关信息源不充足,存在信息失真、信息不全的问题,导致德育审计工作面临一定的审计风险。四是缺少激励机制,德育工作的相关审计动力不足,审计人员及审计对象的主体能动性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优化审计体系提升高校德育工作效度的主要措施 首先,进一步加强理念创新,树立起德育工作的审计观念,在意识层面上加强对德育审计工作的重视。高校的管理者与决策者应形成系统思维,不仅要重视经济工作的审计,同时还要重视对德育工作的量化审计。在开展德育工作的过程中,要依靠制度来规范德育教育实践。加大对德育工作的支持,在高校上下形成良好的审计之风。 其次,明确审计主体范围,科学制定审计制度。第一,高校德育审计工作的主体应包括教育系统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队伍,同时应得到高校主管负责人、校内监督部门、党委等多部门抽调人员的积极辅助,明确德育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规定校方在德育工作审计方面应尽的义务和配合责任。第二,建立高校德育审计工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德育工作审计的内容范围,包括经济审计、教育成果审计、教育者履职责任审计等。第三,制定具有可行性、务实性的审计计划及目标。高校德育审计工作应纳入到教育审计的整体进程当中,伴随着年度、月度审计工作时时开展,建立梯度审计目标。针对当前德育审计尚未形成成熟机制的现状,应遵循循序渐进地原则,逐步细化制度,使德育审计工作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