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现实问题,坚信法理依据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现设有13个学科门类,其中在管理学门类的工商管理类(一级学科)下设审计学专业。现行审计学科分类和定位问题,既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实践特别是审计监督实践发展的实际作用不相符,更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和审计监督发展的战略决策部署不相称,因而迫切需要创立发展中国特色新兴监督学门类及其审计监督学科。 创立发展监督学门类及其审计监督一级学科,根本法理依据是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和党和国家决策决定。一是十八大以来新《党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10个党的文件中,提及监督185次、审计16次、审计监督2次。二是《宪法》《审计法》《监督法》和新《预算法》等4个法律文件中,提及监督76次、审计290次、审计监督27次。三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和建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6个党和国家战略决策决定文件中,提及监督134次、审计395次、审计监督25次。 其中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党内监督条例》分别将审计监督列为党和国家8大和6大监督之一,特别是根本大法《宪法》提到的17次监督中有3次为审计监督,占17.6%;《审计法》提到的25次监督中有23次审计监督,占92%。这表明中国特色审计与监督自成一体,离开监督就不是审计,中国审计必须是监督;更表明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是党和国家之重托,人民之期待,任重而道远。同时充分印证中国特色监督体系少不了审计监督,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审计监督。 加快创立发展新兴的中国特色监督学门类和审计监督学一级学科,是坚定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和中央决策决定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实践、审计监督实践及其学科建设实践发展到新时代的必然结晶。 明确指导思想,瞄准目标任务 创立发展监督学门类及其审计监督学科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立足中国、面向未来、立德树人、强审报国为根本,以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审计监督实践全面覆盖创新发展为导向,加快建成世界一流监督学和审计监督学科,提升高等审计教育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培养中国特色全能监督人才、审计监督职业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监督人才保证。 其主要目标任务是,坚持围绕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实践,推进创建一流审计监督大学和学科,培养创造一流审计监督人才和成果;坚持以审计特色优势学科为重点、提高审计监督实践绩效为导向,建成有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扎实学识、敬业担当的优秀审计人才队伍;切实健全审计监督学科学术评价标准体系,推动审计学科科研成果转化利用;切实增强高校审计学科创新资源对审计监督实践发展、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的推动作用;切实推进高等审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高校成为先进审计思想产生、知识发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培养优秀审计监督人才和弘扬中国特色审计文化的重要基地,为实现党和国家审计监督发展战略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发挥应有作用。 体现中国特色,创立发展学科体系 当今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实践、审计监督实践的持续全面创新发展,已催生监督属性特征突显、依法独立履行监督全覆盖权责、全面发挥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及其治理现代化中重要作用的新兴监督学门类,已形成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监督学及其审计监督学科、学术、话语体系。因此,不宜再将审计学归属于管理学之工商管理或经济学或法学等学科门类之下,应对审计学科分类定位进行创新,加快创立和发展切合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实践的新兴审计监督学科体系。 首先,在现有高校13个学科门类中,创立监督学学科门类,即专门系统研究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活动基本规律方法和知识体系的新兴科学。其次,在监督学门类下创立审计监督学、纪检监察学(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学)、人大与民主监督学、行政与司法监督学、社会与舆论监督学等新兴一级学科。然后,在审计监督学一级学科下创立国家审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等二级学科。其中:社会审计监督与会计学科专业设计相类同,创意为寓监督于服务之中,通过社会审计监督实现注册会计师有偿服务目标;内部审计监督与会计学科专业设计相交叉,创意为寓监督于控制之中,通过内部审计监督实现部门单位企业自主控制目标;国家审计监督与会计学科专业设计相分离,可选择创立发展政策落实审计监督、资金资产资源审计监督、领导干部经济和生态责任审计监督、纪检巡视与审计监督、国家监察与审计监督、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审计与行政司法监督、审计与社会舆论监督等专业,寓监督于治理之中,通过国家审计监督实现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