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87(2017)01-0078-08 对于中央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尽管香港特区政府及不少民间组织,尤其专业及商业团体,在不同媒体或场合大力宣扬,仍出现了“商界热、民间冷”的现象。“民间冷”的其中一些原因,除了对倡议的内涵不太了解,亦有不少是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缺乏认识之故,或觉得“一带一路”某些方面的发展,其实并非香港优势所在所致。 本文欲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入手,一方面,扼要地点出新鲜事物的特质,尤其是难有先例可循,所以只能如邓小平先生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并要抱着随时会遭遇风险的战战兢兢的心态。另一方面,则采用商业管理学常采用的SWOT分析模型,以在国际社会享有很高声望的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最近公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①数据为基础,分析香港在不同层面上的机遇与挑战,尤其重点指出“一带一路”倡议的制度创新,可以释放区域经济体的巨大发展潜能,并可提升协同效应;同时倡议虽然能给香港带来巨大发展机遇,但香港面临的挑战亦有不少,新加坡和内地城市的竞争尤其不容低估。 一、作为制度创新的“一带一路” 何谓创新?按经济学巨匠熊彼特(J.A.Schumpeter)的说法,即“推行新组合”(carries out new combinations),也即俗语所说的推陈出新、不墨守成规。对于什么是“推行新组合”,熊彼特则进一步提出了如下五个具体条件或层面:(一)引入一种新产品。该产品可以是消费者仍不熟识的或产品的品质与原本的东西有所不同。(二)引入一种新生产方法。该生产方法并未被相关的生产商所使用过。(三)开拓一个新市场。该市场之前还未被别的生产商所发现。(四)征服一个新原材料或半原材料供应地。不论该材料是否早已存在,还是刚刚发明。(五)推行一个新商业组织。例如,制造一种专利优势或打破别人的垄断地位等。② 按以上条件或标准,“一带一路”倡议无疑可以视作“推行一个新组织”的制度创新。过去由欧美发达经济体主导的众多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或是当前由美日牵头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议(TPP)等所谓自由贸易组织,其实并不自由,不是想加入便能加入,而是采取类似“会员制”的排他性模式,具有很大的封闭性。 “一带一路”倡议则具有任何国家或地区只要认同其目标与宗旨即可参加的包容性与兼容性,更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陆上“丝路”与海上“丝路”地区,相当开放。其合作互动的内容亦不限于商品的贸易畅通,还有民心相通、政策沟通、设施连通和资金融通等众多面向,具有更强的多元性与相互联系性,其运作模式可谓史无前例。 面对这种前所未见的制度创新,在其有成效之前,不少人自会显得犹豫。但是,若细心想想,无论是在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创立经济特区之时,或是提出“一国两制”构思,乃至于近年间推行的CEPA、“自由行”等,最初无一不是处于各种问题极为复杂的境况。唯无论是政府或民间,均能在寻求发展、改善民生强大动力的驱使下,迎难而上,令各种制度创新的尝试取得了突出成绩。换言之,对于各种制度创新,我们已有不少实战及落实的经验,并非一片空白。进一步说,当前推动“一带一路”可能碰到的困难,应该不会比过去巨大,但我们能够应对各种困难的实力或工具,则明显比过去强,所以我们实在没理由畏惧退缩。 问题是既然要迈出发展脚步、寻找机遇,那么便需在采取行动之前,做出综合分析与评估,对于市场的机遇和挑战要有充分掌握。在评估市场空间与我们如何能够紧抓机遇的问题时,SWOT分析模型甚有参考价值。此模型简单易明、便利操作,尤其可让我们对于本身及竞争对手之间的强弱优劣有一目了然的认识。 令人遗憾的是,现时有关“一带一路”倡议,以及香港如何能够发挥作用的不少讨论,大多流于天马行空,不少只属泛泛之谈的大战略、大构思而已,鲜有实事求是的让数据说话的科学客观系统的分析。然而,如果要令相关研究有说服力,弥补坊间讨论的不足,尤其要想吸引有兴趣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投资、寻找发展机会的人士,必然要有更多客观数据作为参考,而非一厢情愿地单凭一个“勇”字便贸然踏上征途。换言之,若要成功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尤其应实事求是,依据实证数据,尊重客观事实和科学精神。若能如此,强调合作共赢的“一带一路”倡议,由于制度创新释放的巨大协同效应,相信可以给参与者带来巨大利益,并可化解各种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 诚然,要在短时间内搜集“一带一路”地区的实证数据并不容易,但并不表示全没可能。事实上,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以及各种各样的研究机构及组织等,均有不少宝贵资料,可以让我们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结构、政经状况、制度环境及人文底蕴等,有扼要认识和了解。由于“一带一路”主打商贸往来、资本融通与基础建设,世界经济论坛发表的《2015-201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5-2016),无疑可以作为我们首阶段综合分析的重要客观依据,并相信可以为我们了解香港对接“一带一路”过程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