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职业化逻辑路径与机制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安林,梁芬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原文出处:
审计研究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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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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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职业化建设已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及《“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都明确提出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它是完善审计制度的重要改革措施,是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基本保障,因此,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迫在眉睫。

      从目前相关文献看,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国家审计是否是一种职业,以及国家审计是否应实行职业化等问题基本达成共识:国家审计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是以对政府的财政收支、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专门职业。我国国家审计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基本形成了财务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等固化的工作状态,基本具备了职业化要素特征和实施职业化的基本条件。但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面临审计人员职业能力、职业独立性和职业管理体制等主要困境,并针对形成原因提出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的对策(程必金等,2015)。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面临文化意识、管理体制、人员素质和队伍结构等主要障碍,需要通过对职业准入退出、职业培训、职业保障和职业考核等制度的顶层设计实现国家审计职业化(王爱国,2016)。尽管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实现了职业化工作状态,但由于职业化特征并不完整,国家审计仅是半职业化状态,还不是完全职业化状态(陈莉,2009)。加强对制度、组织、职业、纪律和培训等保证是积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谭敏,2015)。国家审计职业化管理的核心是扭转现行管理模式,实行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双通道及双轨制管理模式(王鲁平等,2013)。此外,李先秋(2015)、谢志华(2015)、李菁(2016)和范超群(2016)等就国家审计职业化的职业状态、工作状态、职业形象、职业文化和职业精神等问题进行了探讨。Mukdad Ibrahim(2009)认为审计职业化是对审计人员安排、入口条件、权利及义务、责任及纪律等内容进行规范的过程。Minjung Kang等(2014)指出在审计职业化建设过程中应注重审计效率问题。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审计职业化相关问题的研究,虽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共识,但由于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地区研究者的视角不同,对审计职业与审计职业化研究有不同的认识及看法,在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的路径选择以及机制设计等方面还缺少系统性思考。为此,本文将对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路径和机制问题进行探讨。

      二、国家审计职业化路径

      (一)国家审计职业化逻辑起点:职业资格

      任何制度都要其自身的逻辑起点,只有在确定了相应的逻辑起点后,才能在一定约束条件下依据选定的路径对制度进行建构(王仲兵,2009)。由于“职业资格”是审计职业准入的基点,它决定和制约着国家审计职业化的结构和内容,是引导国家审计职业化的决定性因素,是建设国家审计职业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职业资格”是审计职业化建设逻辑路径的起点。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是职业化的重要特征之一,目前学术界对审计职业化建设提出的资格准入制度构建主要有三种:一是建立执业资格认证制度,设置一个独立的执业资格(如注册国家审计师),制定审计人员资格考试制度,举行全国性审计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颁发审计职业资格证书,并将其作为从事国家审计工作的基本条件。二是建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制度,针对不同层次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组织审计考试,考试通过颁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并设置一个作为准入资格的专业技术职称(如审计师)。三是设置不同的职业资格制度,为保证审计能力与审计工作相匹配,根据审计人员从事的具体审计业务确定其应具备的职业资格,包括除上述两种资格外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前者如从事工程预决算审计的人员需要具有工程造价及评估职业资格,后者如会计师、经济师和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序列。

      上述观点说明学术界对国家审计职业资格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在现行国家审计行政管理模式和国家审计人员公务员管理条件下,设置独立的审计职业资格制度、全面实行纯粹的职业化管理模式等条件还不成熟,容易造成与现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公务员管理制度以及审计管理制度产生混乱,因此,目前可采用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作为审计职业准入资格的方式,并设置一定的过渡期,逐步推进审计职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在注册审计师资格制度实施3年之后,新选任或选聘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注册审计师资格证书,且符合选任或选聘岗位等级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国家审计职业化逻辑基础:职业意识与职业规范

      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的关键节点是审计职业实施主体(审计人员)的“职业意识”和实施客体(审计行为)的“职业规范”,其构成了审计职业化建设的基础维度。具体来说,国家审计职业意识是以职业规律、职业逻辑和职业范式来开展国家审计工作的一种职业意识形态,是对审计实践的客观反映和理性认识,它决定着国家审计职业制度建设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和职业行为;其基本手段是由审计机构针对审计职业构建审计职业文化、培育审计职业精神、强化审计职业道德等。审计职业意识作用的发挥,不仅要求在理念上应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更重要的是应该将这种科学性、先进性的职业理念潜移默化的渗入到国家审计制度规范设计中,并成为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自觉控制审计职业行为的依据,诱导性的形成自下而上的自发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国家审计职业规范是以国家、政府或相关组织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审计职业化工作的一种法律、规范及制度的总称,他决定着国家审计职业制度建设的职业目标、职业过程和职业结果。通过审计职业规范的监管作用实现审计目标,其基本手段是由国家或政府部门针对审计职业活动设计约束审计职业行为的制度。国家或政府部门借助法律及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地强制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从实践层面看,国家或政府部门承担着对国家审计职业化“外部监控”的供给角色。因此,国家审计职业制度的构建有赖于国家审计机构内部职业意识的有效需求,以及国家或政府对国家审计职业规范的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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