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是一种高效的信息公开方式。一方面,新闻发布会面向新闻界多家媒体或记者群体发布新闻,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媒体集中,时效性强、具有强大传播合力、有效实现传播全覆盖。直播模式新闻发布会还可以对社会公众产生双重影响。另一方面,新闻发布会本身具有多维的象征价值,新闻发布会相对于其他信息公开方式成本高,只有重大的信息才会采取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公开①。新闻发布会是政府机关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明确把新闻发布会列为便于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之一。2002年《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办理规定》第十七条、2003年审计署《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第四条、2007年审计署《审计机关政府信息规定》第二十三条均将新闻发布会明确列为审计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含审计结果公开)的基本方式。 本文通过对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揭示我国地方政府新闻发布会的现状,分析了地方政府审计新闻发布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新闻发布会的传播原理 新闻发布会有两种传播模式,即转播模式和转播+直播模式。转播模式的新闻发布会属于典型的两级传播。在这种模式下,新闻信息先从新闻发言人流向各家媒体记者,再从媒体流向社会大众;媒体记者是新闻发布会的直接受众,社会公众则是新闻发布会的目标受众。换言之,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是由媒体记者“转播”给社会受众。媒体记者在其中充当双重角色,是新闻发言人与社会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一方面媒体记者面对新闻发言人是信息受传者;另一方面,媒体记者面对社会公众是信息传播者。媒体记者的这种双重角色决定了其行为也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他们要接收新闻发布会所提供的信息,另一方面又要为所属媒体的受众去捕获、发掘信息,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写成新闻稿后再传达给社会公众。 “转播+直播”模式的新闻发布会则在转播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直播模式。所增加的现场直播是对新闻发布会现场的拟态一级传播,直接由新闻发言人通过自有的即时媒介(广播、电视、网络)直接传送给社会大众,受众是信息传播的“直通地”,直接受到新闻发言人的影响,绕开了记者编辑的信息把关。社会公众是新闻发布会所发布的审计信息传播的归宿地,其数量庞大、利益多元、分布广泛,对政府审计信息公开会产生复杂的认知反应。综合起来看,“转播+直播”模式下审计新闻发言人面对两类受众:媒体和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则面临两类传播者:审计新闻发言人和媒体记者。新闻发布会的“转播+直播”模式见图1。
三、调查方法与数据来源 本文通过四种途径获得我国地方政府审计新闻发布会的资料。一是中国审计信息网站内检索,二是百度高级搜索全网检索,三是审计署官方网站和部分审计机关官方网站站内检索,四是中国知网会议检索。基本方法是在上述四种网站上以“新闻发布会+审计”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检索),剔除“民间审计”“内部审计”“审计署”。四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核验,最终得到200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26日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149场审计发布会的以下方面数据,即主题、组织方式、普及情况、数量情况、地点、发言人、与会媒体情况。 四、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主题情况 调查发现,我国地方审计新闻发布会可以归结为四个主题。一是公告类,即就已经存在的审计事实和审计结果向公众告知,告知的内容包括审计结果、审计整改、审计信息工作情况等;二是预告类,即对审计规划、审计计划以及将开展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预告;三是解读类,即对审计政策、审计法律、审计法规、命令指示进行宣讲和解读,目的在于扩大审计政策法规的社会影响、强化社会各界对审计政策法规的认知、为贯彻执行政策法规营造舆论氛围;四是宣传类,即对审计工作绩效、技术方法、审计理念创新、各种先进做法或创新性的做法进行宣传,以提升政府审计机关形象。调查结果还显示,宣传类、解读类、公告类、预告类审计新闻发布会的比例依次递减,分别是44.3%、22.1%、20.1%和13.4%。而在宣传类中,工作绩效宣传类又占最大的比例,达到整个新闻发布会场次的26.17%。地方政府审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分布情况详见表1。
(二)组织情况 调查发现,我国地方政府审计新闻发布会除了由审计机关独立主持召开外,还存在由非审计机关独立召开、审计机关和非审计机关联合主持召开两种形式。 其中,独立召开审计新闻发布会的非审计机关有人大、政府、党委或其宣传部门。而与审计机关联合召开审计新闻发布会的非审计机关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换而言之,审计机关并非地方审计新闻发布会的唯一召开主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