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跟踪审计的内涵及必要性 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全新的审计方法,其运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和追捧。近年来,跟踪审计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和防止重大投资项目、民生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问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内涵特征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首先,跟踪审计是将过去的审计方法,从事后审计升华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一种审计方式,是指审计部门对基础建设项目的整体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注重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使得建设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效节省资金和资源,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并能及时发现资金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能迅速做出决策加以改正,避免传统审计滞后性所带来的损失,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用最快的速度建成项目,使其实现预期的功能。其次,跟踪审计是一项全新的审计模式,目前在理论界尚未将其定义进行统一。国内对跟踪审计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国家重大工程基础建设项目上,结合目前的研究成果与审计工作经验总结,对跟踪审计的定义为: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全面、及时、持续的监督管理与反馈的一种审计方式。最后,跟踪审计能够有效提高工程项目基础建设过程中的整体质量和投资效益,能够避免传统审计的滞后性所带来的纠正问题成本高、耗时长等问题,因此跟踪审计一提出就被广泛应用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国家高速公路的基础建设过程中。由于跟踪审计的主要职能是监督职能,因此跟踪审计在监督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管理参与项目人员、促进国家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整体建设目标、提高高速公路的基础建设水平等方面起到了正面积极的作用,而且还能有效发挥审计部门的经济监督职能。跟踪审计的提出与实施,实现了传统审计理念与模式的双重转变,改善了传统审计的事后静态审计方式,有效发挥了审计部门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随着实践应用的不断加深,跟踪审计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基础建设内部监督的机构。 目前,我国对大部分高速公路的基础建设项目的审计方式,主要为竣工决算审计方式,这是一种事后的静态审计模式,虽然也可以达到审计的目的,同时可以节约部分审计资金,但也存在着很多弊端,例如:发现问题不及时,导致了无法弥补的损失;事后查明资金浪费,却已经无法追回浪费的资金;竣工后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而行为人早已逃逸。虽然事后审计的方式能够节约审计成本,却又造成了高速公路基础建设成本的增加,因此这种审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审计需求,因此,在高速公路基础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很有必要,主要体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跟踪审计可以使审计目标与建设目标同步结合 跟踪审计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之初,就开始介入监督,使审计的目标可以与建设目标相互结合,以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活动为对象,全面地、全过程地进行审计监督,促进高速公路基础建设项目的流程规范,管理项目明确,保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合法顺利进行,并促进高速公路基础建设项目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精细化。 (二)跟踪审计可以有效地从高速公路基础建设源头遏制贪污腐败 传统审计一般为竣工后审计模式,具有滞后性的缺陷,不能及时发现工程建设期的资金贪污问题,即使事后发现了,也很难将所贪污资金全数追回,导致审计监督工作缺乏威慑性。跟踪审计可以有效改善这类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时,可以及时的向管理部门上报,由管理部门商讨得出解决意见,跟踪审计不仅可以及时曝光基础建设期间存在的问题,还可以跟踪监督和解决项目腐败等问题。 (三)跟踪审计有利于基础建设项目目标定期进行调整 由于跟踪审计采取了阶段性的审计报告,有利于改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跟踪审计的阶段性报告,可使基础建设项目在概算期、估算期、预算期和决算期目标进行及时可行的调整,扭转传统审计的被动性,有利于达到高速公路建设的内部目标,如果发现有重大问题,可及时向上级汇报,进行目标调整,并进行监督落实审计现场所反映的问题,使建设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得到很大提升。 (四)跟踪审计可以从多方位进行综合审计 传统审计大多数以针对工程造价为主要审计对象,往往只重视节约资金成本,而忽视工程整体的质量。而跟踪是审计是对工程项目的全方位进行审计监督,具有一定的综合性,跟踪审计过程中,不仅使用了传统财务审计方法,还会使用到实地研究法、论证分析法和结果评价法,具有一定的多样性。 (五)跟踪审计使国内审计方式与国外审计方式接轨 目前,跟踪审计已经广泛应用于国外的国家型重大基础建设项目,我国自开展跟踪审计以来,通过实践运用结果发现,跟踪审计模式在我国政府重大基础建设项目中,逐渐趋于稳定趋势,我国在施行跟踪审计模式时,已经借鉴了国外的经验,推行了第三方审计监督模式,将审计监督贯彻到整个项目的基础建设中,整体提升了我国政府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 二、跟踪审计的实施重点 (一)高速公路开工前的审计实施重点 在高速公路开工前,跟踪审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计划书是否可行,可行性报告是否已审批;第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开工手续是否齐全,建设整体过程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第三,项目法人的组件,筹集资金是否达到需求标准;第四,拆迁手续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第四,是否以正规的公开选择方式,对设计公司、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部门进行挑选与确定;第五,概算、估算和预算是否在合理范围内,有无超预算的可能;第六,各项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