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技术创新的结构性及其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石涛(1969- ),男,四川峨眉人,山西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经济史;马烈(1989- ),男,山西运城人,山西大学硕士生,研究方向:中国经济史。

原文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近年来,在国家的多项经济政策中较多提到各种“结构性”问题。“结构性”问题可以说是事物普遍性矛盾的体现之一,又鉴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对于近世中西方社会出现的“大分流”,中国的技术是否也存在一种“结构性”问题。通过对技术创新的分类(生产性技术创新与非生产性技术创新),并对发生中西方分流的清代中国与同时期西方相关技术创新进行统计分类,发现清代中国的技术创新相对于西方而言呈现出一种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又根据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技术创新的特性,可以认为中国清代技术创新的结构性问题是导致近代中西方发展分流的因素之一。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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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世纪,烟囱耸立的伦敦,获得了“雾都”的“美名”,而同样在南中国的景德镇也是烟雾缭绕,不同的是伦敦高耸烟囱的下面英国的工程师正在设法改进机器,以让大英帝国的产品能够充斥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而中国景德镇的烟雾下面,内务府派来的督造唐英正在和工匠们反复讨论,如何改进工艺,以满足乾隆皇帝对瓷器精益求精的要求。半个多世纪后,英国人的军舰开到中国的广州,十几年后,英国人又和他的法国伙伴,将军队开到储藏了大量当年唐英为乾隆皇帝烧制的瓷器的地方——圆明园,并把乾隆皇帝的重孙咸丰赶到了承德。自此以后中国迈出了向西方学习的近代化步伐。

       爆发于18世纪60年代的西方工业革命是导致近世世界发展产生中西方“大分流”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时期正值中国清代乾隆朝的中期,与西方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形成对比,中国此时正在修筑“举世闻名”的圆明园。熊彼特认为,“经济体系从一种均衡走向另一种均衡的发展,其根源就在于企业家的创新活动”[1],当然这其中必然包括技术创新。结构性问题一般指的是事物内部各个要素的分配比例问题。当前国内一些学者指出,中国当前经济增长所呈现出的一些结构性特征可能使得中国的经济增长减速[2]。鉴于此,中国清代的技术创新是否也存在结构性特征,并且其结构性特征导致中国在清代未能像西方一样达到一个新的“均衡”。笔者通过对清代中国的技术创新与西方同时期的技术创新对比,发现西方的技术创新多侧重基础性的、能对生产工艺本身改进具有更大促进作用的技术创新;而中国多侧重对已拥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产品的“奢侈性”再加工。根据技术创新呈现出的以上特性可将技术创新分为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技术创新,中西方相比较,中国的技术创新呈现出明显的非生产结构性特征。

       对近世发生的中西方“大分流”原因的探究是多年来学术界较热的话题之一,布罗代尔将之归结为市场经济的合理性[3]169;史建云、彭慕兰认为,由于中西方资源禀赋地理上的差异,以及欧洲对新大陆的发现,是造成近代中国社会于近代落后于西方的主要原因[4]。鉴于上述内容,本文试图对清代中国与同时期西方的技术创新所呈现出的结构性特征进行分析,并且从中国清代技术创新的结构性特征的角度对近世中西方出现的“大分流”进行说明。

       一、清代中西方技术创新结构及统计方法

       技术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根据投入产出理论,其投入的增加可以促进社会总产出的增加。然速水佑次郎与神门善久指出:希克斯根据技术变化的倾向和替代性将技术分为劳动节约型技术与资本节约型技术,二者中的其一在同一个社会可能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有些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有些则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5]。

       通过对不同技术创新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有些技术创新是对生产技术本身的改进,其可以促进生产效率的增加;有些技术创新则是对拥有一定实用价值的产出品的进一步加工,更侧重的是产品或商品的奢侈性或奇巧性。我们根据技术创新的以上特性对技术创新类别进行界定,可以将技术创新分为生产性的技术创新和非生产性技术创新。生产性技术创新指的是一些基础性的、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技术创新,通常其可以促进生产技术本身的改进与创新或社会生产率的提高,比如矿石开采技术的改进、医疗技术的创新与提升、一些新动力设备的出现,并且其应用范围可推广至为大众服务的一般生产领域,也就是说其技术创新必须具有较高的应用性;一些专门为社会的极少部分人口而产生的技术创新不能视为生产性技术创新,比如专门供政府官员或皇室消费的官窑技术创新或普通制造部门没有较强推广性的一些技术创新,由于其应用范围有限,故不能视为生产性的技术创新。不具备以上特点的技术创新可视为非生产性技术创新,比如纺织提花技术的改进、精美瓷器烧制技术的改进、供皇室把玩的一些新精美器物的出现。生产性技术创新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可认为是“普通消费品”,而非生产性技术创新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可认为是“奢侈品”。一般情况下,除一些生活必需品外,“普通消费品”服务于收入较低或收入一般的社会人群;而“奢侈品”则一般只服务于较高收入人群。

       通过翻阅大量有关清代中国与同时期西方的技术创新的相关研究成果,发现其对不同技术创新的描述都比较零散和复杂,对于具体一项技术创新存在或大或小、或连续或不连续、或简单或复杂的区别,其创新所消耗的社会资源和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存在较大的差别。鉴于以上各种情况,为了便于研究,统一标准,本文对于具体“一项”技术创新的界定以所参考文献中作者的具体描述为准,即根据相关文献资料的叙述进行统计,并且对于一些没有投入实际应用的技术创新不进行统计。对于一些过于细碎,无法进行明确统计的技术创新,以其所生产出的具体实物来代替,比如建筑业方面的技术进步,统一以在其指导下的新的建筑物的落成代替之;对于一项由多项同阶段或不同阶段的多项技术创新组成新的技术创新,由于其往往需要新的资源投入,也会带来新的社会生产率的变化,对其仍按一项新的技术创新列入统计;对于各项技术创新存在不同投入或不同生产率的情况,在现有研究的条件下,为了方便分析起见,在本文的研究中除对其区分为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技术创新外,仅对其项数进行统计,不做其他规定。对于中国技术创新的统计主要以卢嘉锡主编的《中国科学技术史》[6]为主要统计文献来源,对于同时期西方的技术创新主要以查尔斯·辛格主编的《技术史》[7]为主要统计文献来源,同时都辅助以其他相关文献资料,进而对清代中国和西方的技术创新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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