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中国经济史研究综述(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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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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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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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

      本年度发表的有关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经济史方面的论文,据笔者不完全统计约60篇,数量上继续呈滑坡的趋势。从研讨问题的内容看,财政史和区域经济史是学者们比较关注的两大热点。值得注意的一个可喜现象是,商榷讨论式的文章明显有所增加。

      土地制度及其他总体研究 唐代的南朝化倾向是已故著名史学家唐长孺先生晚年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牟发松《略论唐代的南朝化倾向》(中国史研究2)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的基础上,对此作了进一步探讨。所谓南朝化倾向,是指十六国北朝以来逐渐形成,后来为隋唐所继承的一些有别于东晋南朝的制度因素,随着唐代社会的变化渐次消失,这些变化对北朝来说十分巨大,却不过是南朝历史发展倾向的继承。但不是南朝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南朝基础上新的发展。如唐代的均田制崩坏后,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一如南朝,但唐代大地产的经营形式和劳动者身份却与南朝有很大不同。魏明孔《中国封建社会转型时期的小农经济与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2)指出,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战乱时期,但乱中有变,小农经济与市场并非漆黑一团。在北魏至唐前期实行的均田制下,个体小农经济得到了空前发展,“开皇之治”、“贞观之治”及“开元盛世”均与此有关。但是均田制在唐代开元天宝时已经走到了尽头。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和市场的转型时期,以两税法为界标可以将我国封建社会划分为前后不同的两个阶段。

      侯旭东《东晋南朝小农经济补充形式初探》(中国史研究1)认为:东晋南朝从事商品生产与交换,或从事渔采狩猎活动的小农,可以凭借它们来补充耕织生产的不足,不致使生活继续恶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小农队伍的作用。同时,这一时期的渔采狩猎活动开始融入交换经济,成为不同于两汉“不待他贾而足”的新特点。唐任伍《论唐代的土地租佃关系》(史学月刊4)则认为,我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土地私有制是均田制瓦解以后产生的,与此相适应,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租佃关系也是唐中叶以后才产生的。而这之前的租佃制只是一种缺乏契约关系的原始租佃现象。武建国《论五代十国的封建土地国有制》(中国经济史研究1)集中论述了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下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基本方向和趋势。五代十国在国有制土地配置方面,大体上与唐后期相同,只是投入的数量有所差异。唐实行的官吏职田制,五代十国时被取消,而实行俸料钱制或俸户制,五代十国国有土地私有化的势头较唐后期更为凶猛。他又作了《五代十国营田与庄田述论》(思想战线3),认为营田、屯田与官庄,在促使无地流民与国有荒闲无主地相结合,恢复残破的战后农业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很不稳定,渐趋萎缩,开始转向私有化。

      农业 林业 水利 杨际平根据史书和出土文书,考证唐代中等旱土的亩产一般在1石左右,上等旱土则可达2石或2石以上,水稻的亩产可能达到3石。这与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的结论大体相近,但所包含的内涵相差甚远。吴氏认为上述有关亩产的资料说的都是百步为亩的大亩,每亩亩产1石,折合成市制就是300多市斤/市亩;而杨文则认为当时都是240方步为亩的大亩,每亩亩产1石,折合成市制就是100多市斤/市亩(唐代尺步、亩制、亩产小议/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马文军论述了以前人们较少注意的《唐代长安城中的农艺业》(人文杂志1),指出就农艺耕作内容而言,多是果类和蔬菜类等城市生活所必需的经济作物;就分布和规模看,除皇城和宫城外,几乎各区都有;就所有来看,有官府、寺观、王公贵族所有,也有一部分属于中小地主及百姓所有。唐代长安农艺业的作用,一是求得粮食蔬菜自给,二是为了观赏、收获经济作物,三是满足达官贵族的消遣游乐需要。刘进宝对敦煌文书中保存有关“地子”文书进行了考证,主要内容包括:地子与地税、地子和征纳方式、地子的税率等,使人对地子的认识更加明晰(从敦煌文书谈唐五代的“地子”/历史研究3)。

      郭孔秀《唐诗与〈茶经〉》(农业考古2)中强调,唐代有关茶事的诗歌,是唐代茶文化高潮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激起唐代诗人们赞美茶的重要原因是陆羽《茶经》的流传。另有寇丹《论〈茶经〉的诞生基础》(农业考古2),也对此有所论述。张剑光《唐代渔业生产的发展及其商品化问题》(农业考古3)指出唐代渔业生产发展的具体表现为:渔业生产区遍布全国,沿海地区的发展尤为迅速;渔民作为一个特殊职业阶层出现;渔具和渔法有了进步;淡水养殖技术发展。渔业的发展,刺激了鱼产品的商品化,主要表现是,渔民普遍地直接进入商品市场;鱼行、鱼市出现;鱼产品贩运业兴起。唐代鱼产品商品化的原因有二,一是当时农副产品商品化的总形势推动了鱼产品的商品化;二是与当时社会嗜鱼风气相关。

      对水利建设方面研究的文章相对比较多一些,这是对这一时期农业研究的一个新趋势。施由民《唐宋时期江西的水利建设述论》(农业考古3)认为,这一时期江西水利建设大都由政府组织实施,所开创的水利工程往往规模较大,对农业生产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这些水利工程自唐代或宋代创建以后,对农业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如袁州的李渠,抚州的千金陂、述陂,九江的紫阳堤等。吕何生《三国北朝邺都水利述略》(北朝研究1)着重强调邺都在魏晋南北朝繁荣起来的原因时,认为不可忽视兴修水利所起的作用。邺都水利解决了漕运问题,沟通了邺地与四方的水运联系,同时得到了灌溉之利,使农业生产更加发达,一时成为天下粮仓之所在。另外还有罗传栋《大运河的开凿与隋炀帝的功过》(武汉教育学院学报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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