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理想与艺术的生成氛围

作 者:

作者简介:
石长平,男,1968年生,河南南阳人,文学博士,许昌学院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学和文学理论。

原文出处:
上海文化

内容提要:

日本美学家今道友信基于他自身的审美经验和对东方古典美学的深刻理解和独到领悟,从自然哲学的角度创造性地提出了“夜晚意识”,并论述了夜晚是艺术之乡、夜晚是审美经验的故乡的命题,这与他的“白昼意识”、“大地”和“季节”概念一起成为其独特的审美范畴。“夜晚意识”概念的提出,是今道友信对技术关联时代的现代艺术的反抗,是东方文化中“天人合一”审美意识的体现。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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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道友信是跨界东西方的日本美学家,他所创设的美学概念和美学范畴至今仍为西方美学研究东方美学的重要理论。他的美学思想立足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宏阔视野,融合吸收东亚传统文化因素,注重美学与人类当下生活的紧密相连,通过对技术关联时代的批判,使人们重新关注美和传统艺术对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重要作用,具有明显的“天人合一”的东方美学色彩和匡济现实的意义。在《夜晚对于审美经验的意义》①这篇文章中,他基于自身的审美经验和对东方古典美学的深刻理解和独到领悟,创造性地提出了“夜晚意识”和“白昼意识”。这是此前东西方美学家都少有论及的一个审美领域,这与他的“大地”与“季节”概念一起成为其独特的审美范畴。

       在1993年出版的《自然哲学序说》②中,今道友信专辟一章来进一步阐述他的“夜晚意识”,而这本书至今没有被翻译成中文,中国国内对他这一独特美学范畴的研究也没有足够的关注。即使在日本,检索其学术期刊网,基本上也没有研究今道友信自然哲学的论文。这种忽视是不应该的,因为,对于美和艺术的研究,只关注美和艺术本身或人的心理机能,而相对忽略人与自然的关系,忽略自然对人的规定和影响,就会使美学与艺术的研究限定在狭小的视域内,难以解释繁复芜杂的具体审美现象。实际上,考察自然律的意义,探究心物关系本是中西方传统美学理论的最早路径,只是在科技主义至上的今天被渐渐冷落遗忘。因而,再提今道友信的这一美学思想,对于艺术研究的多元化,对于重新审视和批判继承中国传统哲学美学思想如“天人合一”等审美理想,同时对于传统艺术的鉴赏,都有一定的理论启发意义。

       一、“白昼意识”与“夜晚意识”

       从日常现实的审美体验出发,今道友信认为,白昼光线明亮,人们对于绘画、雕塑等艺术品的欣赏是以一种几何透视的方式进行的数字化的测量,是对外部世界的客观认识,因而,白昼是客观科学的基准,其所渴望的是清晰的认知,是基于对外部世界客观尺度的测量观念,这种在白昼中人所具有的态度或者观念可以称为“白昼意识”。因为测量不是欣赏,因而这样的科学精神无法孕育艺术,因此,艺术所希望的捕捉发生变化的瞬间就不会被主体获得。由于依据白天的感觉,艺术行为是静止的、不变的、固定的和实实在在设定的,这样的欣赏就是在观察一个凝固的形式,是带着问题去测量其中的一些形式因素的关系,获得的不是审美感受,而是艺术结构中的客观知识,美也就降低到了数学式的构造上,至多是一种解释而不是欣赏。因此“白昼意识”是一种科学意识,是技术式的设置。

       他进一步说:在博物馆里,我们靠目光观看艺术作品,在这里,形式中的每一条固定的、生硬的线条,向在“白昼意识”之下那仔细观察的眼睛做出解释,此时,欣赏是几何式的观察,这不是艺术欣赏而是艺术测量。艺术作品不是为了展示白昼,而是要人们获得振奋的精神而有所作为,这就要求艺术必须在夜晚的氛围中被沉思,而“白昼意识”是在技术时代把艺术欣赏拉离应该有的氛围当中,把其传统艺术价值无情剥离的一种意识。今道友信不客气地指出:“白昼意识”对于艺术的态度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它忘记了艺术的基本氛围——夜晚。③

       解释和批评了“白昼意识”之后,今道友信提出了与之对立的美学范畴——“夜晚意识”。他说:“在自然现象中,我如今关注的是关于夜的思考。”④在《夜晚对于审美经验的意义》一文中,他又详细论证了“夜晚是艺术之乡”、“夜晚是审美经验的故乡”的命题。

       他首先举例说明在日本神话中夜晚被看做是艺术的故乡,进而指出,艺术必须相遇在夜晚,于此被沉思、冥想以至欣赏。从人类艺术史看,艺术最初是被原始人在超现实的图腾面前、在夜晚火把的闪烁之下、在恸哭中所经验到的,然后是在与人的实体相当的雕像——神像或佛陀面前,人们在古老黑暗的教堂或者寺庙里晃动的烛光中为耕作而祈祷所经验到的。白昼之后来临的夜晚重新让人类来到宇宙的怀抱,夜色遮蔽了人类白天用工作的眼光打量世界的眼睛,黑暗取消了主客观的对立。物质与精神的对立。在黑暗中,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的划分不再是可否感觉了。在这种冷漠中,在这种等同中,在这种夜晚的神秘中,外界的物质和内部的精神是共存的;物质是精神化的,而精神是物质化的。他因此得出一个诗意的结论:艺术的最初可能性必定不是发生于白昼,而是在夜晚,夜晚是艺术的发生之乡。因为完全的黑暗造就听觉的敏锐,感悟自身与环境的微妙,人在夜晚可以与自己对话。在夜的内部氛围中,人可以在直观的基础上引发深沉的理性思考,与月对话,与星光交流,感悟初晓的欣喜,思索生命之爱和生命之美。

       今道友信进一步认为,最初的艺术欣赏或艺术作为审美感受的呈现,也是在夜晚或者黑暗中发生和进行的,夜晚是审美经验的故乡。他认为,对于绘画或雕塑等艺术,最初的审美,是人们在古老黑暗的教堂或者寺庙里晃动的烛光中作祈祷时所体验到的。这样的事实意味着:艺术作品是在夜晚氛围下的那种颤动的烛光中被欣赏的。因为颤动的烛光使得基督像或者佛像显现出游移的样子,面部出现了生机,眼睛变得栩栩如生,连衣带也飘动起来,甚至让人感觉到了他们优雅的呼吸。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他们才像活起来一样,微笑着与人们交谈。在这一主体客体互动的过程中,艺术欣赏得以完成。“因此,我们必须说,夜晚不只是艺术之乡,在那里艺术得以形成;它也是艺术现象的拓展,夜晚是审美经验的故乡。”⑤在夜晚,主体扬弃了与外在世界相对的“我”,达到“无我”的境界,月光中的冥想为主体注入夜晚的精神,为其内部的、哲学回溯般的沉思找出它的见地,出现崇高的共生现象——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精神的物质化和物质的精神化,它们融合的对照形成了艺术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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