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于微”:儒家“微”本体论及其美学思想内涵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德胜,首都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048;蔡萍,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 100048;蔡萍,青岛理工大学 人文学院,青岛 266520 王德胜,男,上海市人,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美学、审美文化研究。

原文出处: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有生于微”作为儒家本体论思想,不仅包含了仁义思想、重情思想,同时也有着更为丰富的内容、更为有力的美学发生学意义。在美学上,古代儒家不仅形成了“美即善”之中和为美的伦理道德美学,也形成了“美即微”的形而上的审美追求。言简意赅、以小见大之发“微”,情感表达的含蓄之幽“微”,微显阐幽之精“微”,惩恶而劝善的仁义之深“微”,是儒家“微”美学思想的基本内涵。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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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152/j.cnki.xdxbsk.2017-02-011

       一、引言

       作为一种概念的提出,“微”美学虽是最近的事情①,而实际上,在中国古代,也有着另一种原生的“微”美学尤其是儒家“微”的美学思想,尚未引起人们关注。

       在汉语中,“微”的含义有25种之多,几乎涵盖所有词性,而含有微字的成语多达一百多个。对之作一番梳理,可以发现,与美学相关的“微”含义主要有六:其一,美,善。《诗经·旄丘》:“琐兮尾兮。流离之子。”孔颖达疏云:“尾者,好貌。”[1](P159)《说文解字》卷八下云:“尾,微也。从到毛在尸后。古人或饰系尾,西南夷亦然。”[2](P402)由此可知,尾为象形字,如人有饰尾,与美为头上的羽饰同义,“微”通“尾”,通“美”。《说文解字》卷四上云:“美与善同意。”[2](P146)即此可见,微与美、善相通②。其二,幽深,精妙。《广韵》:“微,妙也。”[3](P96)精深、奥妙。如《周易·系辞下》:“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4](P363)其三,隐匿、隐藏。《说文解字》有“微,隐行也”,如《左传·哀公十六年》:“白公奔山而缢,其徒微之。”[5](P1704)其四,隐约、不明。如《左传·襄公十九年》有“崔杼微逆光”[5](P1049)。其五,小、细、少、弱。如《荀子·非相》有“叶公子高,微小短瘠”[6](P54)。其六,无、没有。如《诗·邶风·柏舟》有“微我无酒,以敖以游”[1](P114)。

       第一、二种含义显现出“微”与“美”的同一性。可以说,“微”之为一个审美概念,古已有之。正如李泽厚认为儒家礼乐传统源于巫史传统,本文以为儒家的“微”美学思想同样源自原始社会的巫史传统,所谓中国原始社会“美”字起源于“羊人为美”,也可以说是起源于“微”——“羊人”即被装饰过的巫师。他们被看作具有绝地通天的神力,其进行的占卜活动便是从龟甲、兽骨、筮草等蛛丝马迹的“微”变化中发现神意。巫师由解释“微而显”的卜筮活动而握有对原始先民进行精神控制的话语权,其他普通人则因不具有这种发现神的“微”符号的能力,被排斥在原始文化权利之外。及之以后,由巫中分化出来的儒者及其中所产生的史官成为这种“微”解释的继承者,儒家思想的传播便与这种久远的巫史传统密切相关。这一点,李泽厚在《华夏美学》第一章《礼乐传统》中已经作过深入的分析[7](P217-227)。不过,在原始巫史传统中,还只是出现了“微”的美学意识萌芽。正如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所言:“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8](P761)作为儒家美学传统的“微”,首先由孔子编写《春秋》时所创立的“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所确立。“春秋笔法”意指寓褒贬于曲折文笔之中的文章写法,也称微言大义,较早见于《汉书·艺文志》总序“及仲尼殁而微言绝,七十子卒而大义乖。”[9](P1701)“义”有特指意义,指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政治伦理与道德学说。唐代颜师古注“微言”曰:“精微要妙之言耳。”李奇则曰:“隐微不显之言也”。尽管多数辞书选择了颜师古的观点,但李奇的解释也不可忽视。至于“春秋笔法”的形成原因,学界一般持有四种观点:一是自我保护说。孔子曾经说:“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10](P170)说明曲折的笔法可能是对当时乱世的一种无奈妥协。二是礼法说,即以合乎礼法为标准,既包括不隐晦事实真相、据事直书的一面,也包括“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曲笔一面。三是历史服务于政治价值说。如《孟子》指孔子作《春秋》的背景及影响:“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10](P170)司马迁也指出:“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8](P760)四是哲学家所特有的历史叙述方式。美国政治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曾认为,哲学家的写作需要一种特定的隐微方式来传达哲学家思想。而本文试图从美学角度再补充一种认识,即“春秋笔法”的“微言大义”,是孔子所确立的一种儒家美学传统。儒家对于“微言大义”的追求,不仅是一种史学传统,也是具有丰富内涵的文艺美学传统,一种不同于道家“有生于无”的“有生于微”的本体论思想。

       二、儒家的微本体:有生于微

       先秦思想家对本体的认识,以老子“有生于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11](P223))的“无本体”思想最具形而上学意义。而孔子思想更多被认作以“仁”为核心的伦理学,缺乏本体论的形而上学意义。但实际上,在“微言大义”的认识论基础上,儒家内含了丰富的微本体思想。

       如《周易·系辞下》有云:“子曰:‘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4](P362-363)在此,“微”与“几”相通。“微”此处是名词,其作为事物中的玄机而具有本体意义。陆机《文赋》结尾论述文章的社会功用时所强调的“涂无远而不弥,理无微而弗纶”[12](P181),也表明了文学的微本体思想。王夫之《诗广传》中也有将“情”定义为“阴阳之几”即“阴阳之微”的情本体思想:“情者,阴阳之几也;物者,天地之产也。阴阳之几动于心,天地之产应于外。故外有物,内可有其情也。内有其情,外必有物矣。”[13](P323)成语中也有“识微见几”意指看到事物的苗头而能察知其本质与发展趋向。

       历史上,儒家正统也主张以“无”训“微”。如“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14](P218),朱熹则明确说“微,无也”,成为后世儒者的标准释义而影响深远。儒家也有很多以“有”训“微”的例子,学界对此尚存争论。我们看来,在孔子所确立的“微言大义”传统中,“微言”并非仅是“无言”即不同于老子的“无本体”思想,否则也失去了其著书立说的意义。而是“少言”“隐言”和“无言”兼有。如《左传》对《春秋·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中之微言大义的解读:“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5](P7),表明了庄公与段兄弟之间的对立如同两个国君的斗争,庄公取胜所以用“克”;“克”仅一字之微,却显示出庄公与其弟段之间的复杂关系。而称庄公为“郑伯”,有讽刺其对弟段的教养失职之罪。而不在段的前面加“弟”一字,是故意“无言”,以显示兄弟关系失和,暗含了批评。显然,《春秋》中“微言”含义是复杂而丰富的。由此也见出儒家的“微言大义”不是道家的“有生于无”的“无本体”思想。如果说,道家本体论是“有生于无”,那我们或可将儒家本体论思想概括为“有生于微”——“微”是介于“有”与“无”之间的特殊本体③。

       实际上,从发生学上而言,“无”不可能产生“有”。“‘有生于无’是纯思辨命题,没有可操作性,不能作实证的考察,无法寻找事物生成的端倪,所以难以上升为科学。因为任何具体系统的生成都有一个有限的起点(端倪),系统生成论需要找到这个起点”[15]。“无”与“有”之间一定有一个中介,是量变达到质变的临界点或起点,这就是“微”。作为本体,“微”的存在意义不是“有”的外在彰显,也不是纯“无”的完全虚空,而是新生事物已经具有萌发的可能,只是相对于最后完全成形的“有”还处于微小、脆弱、隐匿的状态。无论其如何微乎其微,本质上依然是“有”,是“有”之本体的外在表现。所以,“微”的本体意义是低于“有”和“无”的根本层次的。它不是指宇宙、自然、世界的根本或本原、最终实在的“本体”,也不是康德意义上的不可知的“物自体”的“本体”,而是儒家所认识的人之所以为人的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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