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南的半开银元看近代中国的币制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仁平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原文出处:
云南学术探索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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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中国的货币制度,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发展也发生了重大改变:从银钱并行到建立银元制度,再到推行“法币”实行纸币制度直至最终崩溃。这一历史进程不仅体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形成和深化,而且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间不平衡,还呈现出丰富的多样性。作为近代中华货币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云南半开所曾经历的币制演化过程,可视为近代中国上述历程有代表性的缩影。加以云南的半开银元,使用的时间长、范围广、影响大,在云南近代金融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因此,本文拟对之作一些分析,以通过对近代中国币制特点的探讨,加深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

      (一)

      由于我国旧有银两制度的繁复,加以外国银元的流入与泛滥,使晚清的货币金融更为杂乱。伴随着近代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林则徐等有识之士早已提出过适应历史发展趋势自铸银元的要求,呼吁中国进行币制改革,将落后的银两制改为银元制。但直到光绪13年(1887年),清政府才批准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设厂自铸银元。近代中国由此才开始正式铸造新式银元。此次铸造的银元,计有五种,其中1号银元重库平7.2钱(含银九成),2号银元重库平3.6钱(含银八成六),3号银元重库平1.44钱(含银八成二)。此后,又有湖北、四川等省纷纷设厂铸造银元,遂使银元在市面上广为流通。作为中国的通货,银元可用于商品交易、完粮纳税,标志着中国进入了银元制度初期阶段。而云南的半开银元,就是晚清这一银元制度建立过程中的产物。

      云南的半开银元,即清政府所批准的银铸币中的2号银元,每两枚抵1号银元一枚使用,最初由湖北运入。到1907年11月,清政府批准设立的云南造币分厂(在今昆明市钱局街)建成投产,云南开始由本省机铸银币。云南造币分厂铸造的银元,以2号银元为主。截至1910年,云南造币分厂共铸造1号银元2891539枚,2号银元5432274枚。[①]迟至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国币条例》时,才算正式有了以晚清所铸的1号银元为本位国币的明确规定,单位定为1圆,并将其余的几号银元定为铺币。由此可知清政府在自铸银元之初,并没有规定主币的统一重量、成色、单位等,而且也没有废除银两制度,因此,当时所铸的各种银元在流通中都可当作主币使用。于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这几种银元在各地市场上便各自占有不尽相同的地位。半开银元之所以会成为近代云南流通银币中的主币,正是由于它是近代中国币制改革开端时仅只推动银两制向银元制过渡的产物,即它是中国的银元制度在建立之初引入近代币制而又与旧体系混杂的结晶。当然,半开银元真正成为云南流通中的主币,并不在清末,而是在辛亥革命后。但是,近代中国银元制进入初期阶段时的主币不相统一的状况,却为半开银元成为近代云南流通中的主币提供了可能。而根本的原因,则是由于它较适应于相对落后的云南社会经济的水平,所以云南自铸银元和流通市面的银币以半开银元为最多。半开银元便因此奠定了其在云南广泛使用的基础。

      (二)

      半开银元成为近代云南流通中的主币,主要是在辛亥革命后至抗日战争前这一历史时期内。1911年,云南“重九光复”,建立了军都督府,并成立了地方金融核心机构——富滇银行。1912年,军都督府发布告示,明令富滇银行“发行各种纸币与银元,一律通用”,从而确立了银元本位,成为全国继四川之后“改两用元”的第二个省份;接着又将云南造币分厂改为云南造币厂,自行铸币,铸数日多。[②]云南在历史上是“受协”省份,辛亥革命后,由于“协饷”停止,为筹措军政费用,“本省造币厂所铸大元,为数不多,后来由于纸币充斥,铸料不足,乃专铸半开银元。”[③]1918年,护国成功,又铸银元,而“公开发行的仅有半元一种,后铸新版‘拥护共和’纪念银币也是五角银币,……共铸200万枚。”[④]经此过程,半开银元沿袭其清末时已在云南广泛流通和使用的习惯基础,实际上已在云南取得了流通中主币地位。初铸的半开银元,尚维持着原来的成色标准,如上文提及的“拥护共和”纪念银币,“与老云南半开银币成色一致”,[⑤]都为含银八成六。但护国军兴后,因军用浩繁,被迫以铸造减色半开为筹饷办法,致使半开“由八成降至七成、六成,乃至五成,甚至不足五成者。”[⑥]尽管这种低值银币在不断铸造出笼,但因同时还有富滇银行发行的大量纸币充斥市场,铸币竟还“远远跟不上滥发纸币的需要”,[⑦]以致在金融日益混乱的市场上,人们“宁要半开,不要纸币”。于是,贬色的半开越铸越多,流通愈来愈广,甚至越出省界,进入贵州、广西及四川的部分地区。[⑧]云南遂成为半开之天下。

      北洋政府颁布的《国币条例》,适应了近代中国币制发展的需要,自应视为币制史上的一种进步,但异常严重的军阀割据分裂局面,却使这一条例因不能统一实现而化为泡影。由于受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历史诸条件的限制,《国币条例》中本来规定为辅币的半开银元,却在云南形成了以之作为单位主币的局面。无独有偶,这种将辅币变为独立的小银元以之作为主币的情况,不仅出现于云南,在东三省及广东等地也有过。[⑨]这种现象的出现,既体现了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经济面貌,又无一例外地都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下军阀割据混战的政局密切相关。实际上,北洋政府时的货币制度,依然是清末混乱的币制的延续。地方军阀政府为巩固自己的势力,从而使货币的地方色彩日益浓厚。辛亥革命后云南成为半开之天下,虽然有其一定的历史渊源,但更主要地是当时地方势力筹措军饷的结果和适应于后来地方军阀割据需要的产物。因此,云南的半开银元,只能在本省使用,在外省除受滇系军阀控制地区之外多不用之,以致使云南“金融不甚流通,商务暗受影响”,在对外汇兑中则“利权外溢,莫此为甚”。[⑩]由此可知,云南“重九光复”后即以银元为本位,虽曾推进了币制的改革;但以半开为主币,却在全国实行统一的银元制历史进程和世界币制发展潮流中又成为滞后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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