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农产商品化的发展与米市的形成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正元 中共安徽省芜湖市委党校

原文出处:
安徽史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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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明中叶以来,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但是,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农业部门是不平衡的。当时,发展较快的农业部门是棉花、甘蔗、烟草、桑、茶等作为手工业原料的经济作物,而发展较快的地区则是长江下游江浙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福建沿海地区。而这些地区原来都是粮食的主要产区。商业性农业不断发展,终于演变成为经济作物的专业化区域。江苏松江一带,“率以沙涨之地,宜种棉花”,“每村庄知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之二三,图利种花者则有十分之七八”[①a]。

      浙江湖州、嘉兴、杭州等地则以发展蚕桑驰名。“尺寸之堤,必树之桑”[②a],成为中国最重要的蚕桑区域。广东也种桑,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虽然只占广东全省面积的二百分之一,但却“生产着世界丝产的最大部分”[③a]。广东还大量种植甘蔗,“千亩潮蔗”,“连罔接阜,一望若芦苇”[④a],植蔗成了农民经济生活的主要来源。福建一些地方,“烟草之植,耗地十之六七”[⑤a],成为全国烟叶吸食和种植最早的地区。由于经济作物的扩展直接排挤稻谷的种植,这些地区遂由过去的余粮区转变为缺粮区。同时,城市和手工业的发展,非农业人口的扩大,也大大增加了对商品粮的需求。

      对商品粮的需求迅速增大,通过粮价的调节作用,反过来又刺激着粮食生产。但是,由于种植经济作物的收入,“视百蔬则倍之,视五谷则三之”[⑥a],它就不可能在经济作物专业化区域促进粮食种植面积的扩大,而是刺激手工业和商业性农业发展比较缓慢的地区,使其逐渐成为粮食的主要产区。这样就出现了近代经济史上一个极可注意的现象,即稻谷生产的中心地区转移从原来的江浙、福建、两广地区西移至皖、赣、鄂、湘、川地区。其中四川因人口过于稠密,到后来还需依赖外省米谷的输入,至多也只能基本自给。全国能有余粮输出的,仅皖、赣、鄂、湘诸省,而缺粮最严重的地区则是粤、闽、江、浙等经济作物种植区。当时流传的民谚,从“苏湖熟,天下足”改变为“湖广熟,天下足”[⑦a],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年稻米主要产区西移的史实。湖广稻米生产水平在明代还是比较低的,至明末清初开始有了提高,特别是洞庭湖区的开垦,稻谷产量得到大幅度增长,使湖南“止有本省之谷运出,从无别省之米运来”[⑧a],“大江上下,浙水东西,每岁采运湖南(米谷)者帆樯相望不绝”[⑨a]。而在江浙,此时已“全赖湖广米粟”[⑩a],“湖广米不至,以致(江浙米)价值腾贵”[(11)a]。广东也是依赖湖广之米接济,“米谷不敷,仰赖广西,兼资湖楚”[(12)a]。这样的稻米供需格局,在近代整整百余年间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化。笔者曾对本世纪30年代前、中期各省稻米的产销状况作过统计,结果是:米产量与消费量相抵,湖南每年可盈余27863千市担,江西盈余29790千市担,湖北盈余12050千市担,安徽盈余5465千市担;广东每年亏缺28324千市担,福建亏缺8821千市担,浙江亏缺7701千市担,江苏亏缺4507千市担[①b]。可见,有盈余稻米输出的省份均分布在长江流域,其稻米调剂的流向恰与长江水流方向一致,即移湘、鄂、赣、皖之米以济江浙,再移江浙之米以济闽粤。就在这样的运销线上,形成了一批商品粮食市场,芜湖、无锡、九江、长沙“四大米市”就是当年规模最大的稻米集散中心。据考,“四大米市”说的广泛流传,见于二三十年代,但其形成却可追溯到清代。无锡米市形成较早,始于乾隆年间,主要由江南各省漕米在此采办运京而形成。九江、芜湖、长沙米市分别形成于道光、光绪、宣统年间。在近代,由于外国资本的侵入,封建自然经济日益解体,农业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就促使农业种植业地域分工的形成、粮食远距离运销的发展和比较固定的供销关系的建立。近代米市的形成与发展,正是近代农业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

      固然,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历史前提。一般地说,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的起点,它在自身的发展中转化为资本主义。但是,中国近代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却偏离了这一正常轨道,并未为我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障碍,而是展现了自己的发展道路,从而赋予中国近代米市如下主要特点:

      一、我国近代农产商品化的发展,屈从于帝国主义的需要,国内市场具有明显的殖民地性质。帝国主义对中国农村的原料掠夺和商品倾销,打击和破坏了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它是导致我国农产品商品化发展的主要原因。帝国主义的入侵虽然迫使中国农业生产日益卷入到商品经济中去,但同时又极力阻挠和扼杀中国发展资本主义。在帝国主义勾结封建势力的直接控制下,中国农产商品化的发展不可能沿着资本主义道路前进,而是日益暴露出它的殖民地性。表现在国内市场上,它处处受国际市场的制约和操纵,根本谈不上有民族性。以稻米市场来说,帝国主义国家利用洋米不征进口税等特权,向我大量倾销,进行经济侵略,转嫁经济危机。据统计资料,在福建米的入口总量中,1875—1892年期间,本国米的比重大于洋米;1893—1909年进入国米与洋米入口互相倾轧的时期;1910年以后一直是洋米压倒国米。如1910年,洋米占81.62%,国米占18.38%;1933年,洋米占93.21%,国米占6.79%[②b]。广东情况类似福建,1912年输入广东的本国米(主要是皖米)占输入总量的58.08%,洋米占41.92%,但到1923年,洋米入口比重跃居68.16%,国米比重下降为31.84%[③b]。随着帝国主义对国内市场控制的加深,米市价格也日益决定于帝国主义,如广东的米价,就是通过香港而被日本米价所左右[④b]。上述事实说明,中国不存在民族商业市场,国内市场实际成为国际市场的尾闾。

      二、近代农产商品化的发展,并没有完成统一市场,国内市场带有浓厚的地方性。近代农产品商品化确已具有较高的水平。据安徽等7省1921—1925年的调查,稻的出售率平均已达38.4%[⑤b]。1925年对芜湖104户农家的调查,农产品出售部分占56%,留下自用的占44%[⑥b]。可见农民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已很可观,并在不断加深。但是,农产商品化的发展却并未促使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中国市场虽已卷入到国际市场的旋涡,成为国际市场的一部份,但农村“地方小市场的网”基本上没有被突破。这是因为,一国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建立,只有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条件下才有可能。我国由于农产商品化的殖民地性,资本主义经济得不到相应的发展,因此农产商品化的发展虽然促进着国内市场的扩大,也开始了统一市场的形成过程,但在近代并未完成这一过程,统一的国内市场始终未能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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