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洋务运动时期的涉外合同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内容提要 本文阐述了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与外国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并对合同内容进行简要的分析,从而揭示洋务派与洋人订立合同所坚持的基本原则。

      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的洋务运动是一场早期的近代化运动。洋务派面临“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和“数千年未有之强敌”。在经历了欧风美雨洋枪洋炮的洗礼后,逐渐认识到学习西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不可避免要与洋人打交道,而“洋人惯狡黠”,所以与“洋人共事,必立合同”。“赏罚进退、辛工路费,非明定规约无以示信。”[①]

      这一时期订立合同很多,按内容可分为雇员合同、薪水合同、订购合同、借款合同、电报合同等。

      雇员合同

      雇员合同大体上可分为二类:一是雇用洋员充当矿师;二是雇用洋员充当教习。

      督办湖北开采煤铁总局布政使衔湖北汉黄德道李、布政使衔直隶题补道盛与英国矿师马立师订立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为:

      一议,该洋员既充当本局监工,无论大小事体总当听从本道主使,勤慎妥当,诚实办事。并须随时随事先行禀明本道,斟酌妥当,方准照办,不得擅自主张。如有不遵约束,即就近送交领事官。

      一议,先在广济县属官山40里之中,无碍民居坟墓地方,准该洋人选择煤层深远之处,禀明开工试挖。需用工料均由本道派员采买、储存、该洋人随时亲书英文如何布置使用,并由本道遴选勤慎委员,会同监工照料。应用工匠均当随时雇用,工匠如有不好,只应禀明本道后准其撤退,不得擅自扭打。

      一议,本道如派往他处看山,或向兴国州择地兼采煤铁,该洋人均遵差遣,不得推诿。并须将所看之山有矿无矿,亲笔自书英文呈阅。如遇本道公出,该洋人应听本局提调委员差遣约束,若非本局差遣,不准自往他处看山,私自取利,以及不准到乡间打猎,致扰乡民。倘有事告假,须先期报明缘由,允准之后方可动身。凡奉本道差遣出门,均当由局派人护送同行。该人私自出门,倘有不测,与本局无关。如遇疾病等事,各安天命。

      一议,现在试办之初,尚不知本处煤层是否深远,该洋人能否办有效验,言定先行雇用六个月,准从英历一千八百七十六年正月初一日起,六月底止。言定每月伙食及一切开销汉口洋例银300两,按月给发,不得预支。如遇公事出门,盘川准由总局代发,其余一概不问。倘该洋人所指之地,打签字后如法开挖,并无效验,徒费资本,是该洋人所称开矿熟手金属诞妄,应将其欺妄缘由刊布中外新闻报,以示惩儆。如有违约不遵本道差遣,即未满期亦当听凭随时停歇,薪水随时停止。现在煤矿未定何所,所有该洋人住处,或暂居民房,或雇船只,以资栖息。

      一议,六个月期满之日,或撤退,或留用悉听本道做主。届期应将所项合同约居两纸,仍向汉口英领事衙门销讫。如果六个月已满之后,本道或须留用,无论久暂,另再续订合同约据,嗣后倘能日见扩充,能如日本国达革西马煤矿大获利益,再行详请奏明从优奖赏。

      “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五日,英历一千八百七十六年二月十九日立

      洋人 马立师[签名]

      见证 湖北江汉吴委员 石宗健[签名]

      湖北开采煤铁局委员徐升[签名]

      英国驻汉口领事 英领事[印,签名]”[②]。

      此约订于汉口英领事衙门。

      这是湖北开采煤铁总局为聘请洋员开采煤矿与英国马立师订立的一份完整的合同。根据合同要求,合同双方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马立师的义务“勤慎妥当,诚实办事”,“不准自往他处看山,私自取利”,帮助寻找煤矿所在地的同时,必须顾及中国的风土人情,“无碍民居坟墓地方,……禀明开挖”,“不得乡间打猎,致扰乡民”。另外,对其所雇用的中国工匠如有不合要求,准其撤退,但“不得擅自扭打”。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国人的人格和尊严。同时,合同还具体了规定雇用人员的期限和薪水。为了增加合同的可信性和有效性,合同一式两份,落款有见证人。

      从这一则简单合同中,我们可以看出,洋务派在发展近代工业过程中,对雇用洋员的警惕性和严格性,即对所聘的洋矿师在思想上是慎重的,在技术上要求是严格的。“如有不遵约束,即就近送交领事官”。“据伊(马立师)自称,曾经承办外国开矿机器事务二十余年,实系熟手,情愿尽心竭力充当本局监工。”而盛宣怀因“闻其议论徜恍迷离,迥不如台湾翟萨条理井井,故仅订半年之约”[③]。

      如果说马立师的聘用凭借的只不过是一面之辞,那么郭师敦的聘用凭借的是真凭实据,郭师敦应聘,有证明自己学识的证明单,共三份。一是英国内部考单。史称:“现有郭师敦,系本国北省葛腊史谷,介内气而第一条逸耳街原籍,业经遵照东史考伦例规考验,该员实系真才,似应给予执照,以示鼓励等情详请前来。查该员提躬严肃,练达老成,足征品学兼优。”一是煤铁公司董事赠略说:“郭生师敦,自1867年从学于予,今已五载。所授文艺矿学三年,举止端方,洵堪嘉尚,且能致志专心,习练矿务,如外而看矿,内而书记之类,至其将次学成之日,已由各处争相延置,广为测探煤矿及识别五金矿务等事。”赠略又说:“郭君师敦,尔雅温文,精通矿艺,……诸公既竣,郭君将与本公司作别,同事诸君,念其才堪胜任,咸相推许,将来凡属矿务,俱可委其经办也。因信其品学兼优,爰述大概,且寓引荐之意焉。”[④]后来实践证明,郭师敦是一位勤奋而合格的优秀矿师。这进一步说明了洋务派对雇员的警惕性和严格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