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循吏重农行为考察

——以明清为例

作 者:
王仲 

作者简介:
王仲 中国农业科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

原文出处:
中国农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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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重农历史尚焉。以往学术界对重农史的研究都仅仅着眼于中央政府的重农政策和某些著名历史人物的思想和言论上面。这样的研究固然重要,但可能出现的不足之处就是:重视决策层面的研究,而较少注意执行的层面;以决策的情况作为实际发生的情况,对决策执行的具体过程却不知所以。本文将截取明清时段,以地方上的循吏的重农行为作研究对象,以正史和方志中的材料勾勒出他们重农的内容、特点,并对其重农的功用作出恰当的评价。通过对循吏重农行为的考察,我们基本上可窥见古代国家重农政策执行的具体过程。从宏观上看循吏重农行为价值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循吏是国家重农政策实施的中介过程;另一方面,循吏从其自身建功立业的愿望出发,采取了以道德政治为特点的治理措施,客观上缓和了社会矛盾。而这两方面,在一定意义上说,又都体现了儒家文化“和”的精神。

      “循吏”之名最早见于《史记》的《循吏列传》,后为《汉书》、《后汉书》直至《清史稿》所承袭,成为正史中记述那些重农宣教、清正廉洁、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的州县级地方官的固定体例。除正史中有“循吏”、“良吏”的概念外,到元杂剧中又有了“清官”乃至民间的“青天大老爷”的称谓。论者一般认为循吏的政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改善人民的经济生活;二、教育;三、理讼。[①a]按照儒家传统的“先富后教”的政治模式,那么,这三者中当以改善人民经济生活最为重要,教育、理讼,细究之,是为前者服务的。在传统的农耕社会,改善人民经济生活的主要途径就是发展农业。因此,我们有理由把重农作为判断地方官是否称得上是“循吏”的首要标准。照这样的标准,那么,许多未见于《循吏传》却同样为发展治内农业而湛思竭力,去官后百姓又思之念之的地方官,我们也可把他们纳入循吏之列,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不可否认,正史中关于循吏的记载不免存在着溢美的问题,但我们不是作计量研究,仅取其一般的活动方式,其记载大体可信。本文拟以正史为主,再结合方志材料,以提要钩玄的方式从整体上对古代循吏的重农行为作一全面考察。不当之处,尚请方家教正!

      一、重农行为述要

      劝农 劝农是循吏重农最常见的形式之一,包括口头劝督和书面劝课。关于口头劝课的内容现已无法知晓,见于史料的都是他们书面的劝农文字,有劝农歌、劝农诗、劝农文、乡约告示等等,劝课的内容也异彩纷呈、丰富多样。

      劝农歌一般由循吏以浅朴的文字写成,抑韵对仗,缠绵悠扬,流传到民间,农民在劳动中不自觉地哼成曲调,成为田歌,口耳相传,流行很广,这样县官足不出户便可收劝课之效,“劝课不须劳长吏,农歌三两韵悠扬。”[①b]劝农诗较劝农歌正式,以称赞农村生活的平和富足来诱发农民热爱本业,立足于田畴。略举一首劝农歌为例,歌云:“劝尔农,莫惮忙,男力菑畬女课桑,陇上黄云机上雪,暂时辛苦乐时长;劝尔农,努力耕,东郊气暖土膏生,一犁春雨田园熟,坐听丰年击壤声……。”[②b]

      劝农文是以训导的方式规劝乡农,并引用古圣先贤的语录再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摆事实,讲道理,俾使农民男勤于畎亩,女勤于纺织。如绵阳县令阚昌言作的劝农文道:“礼云,三农生九谷,谷之类不一,而农之力耕专在,终岁勤动而已……本县职任民牧,刻刻以惠养利济为念,故不惮谆谆劝勉之百尔小民,叨生盛世,黍隶沃壤,可云三生有幸,当知四季因时,毋浪饮,毋游惰,务各胼胝,以治田畴……。”[③b]

      乡约告示则是循吏根据地区农业发展的需要而拟出的具有强制执行的重农规约。如鹤峰州令为劝民蓄肥,立下乡约云:“为晓谕开池蓄粪事,今与居民约:限两月内,远近居民无论宅之傍后,家家开一蓄粪之池,摭以棘木。闲时捡拾人畜各粪及烂草火灰堆积池中……本县不时单骑验查,有两月后,并未开池蓄粪者,显系顽惰,大加责惩,决不姑宽,凛遵毋违,特示!”[④b]关于这类乡约文告,其内容已涉及到农业各领域,诸如开塘蓄水、植树、禁赌、戒讼等方面。这类乡约告示的共同特征就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它是循吏在充分权衡利弊之后而制定出的规定,耳提面命,对扭转积习已久的不利于农业的习惯势力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除了上述所列的书面劝农形式之外,循吏还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别出心裁地想出一些劝农办法,以增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赵宝德知新宁县“崇俭黜奢,尤重农桑,亲劝课,不事虚文。春夏之交,巡视陇亩,勤给酒食,惰必受笞。有惰农者,田塍不筑,笞之八,今名‘田曰八板丘,邑人每乐颂焉。”[⑤b]循吏这样壶酒勉勤,体罚戒惰的劝农方式能使农民产生近乎感恩的报偿欲。本来农民就有一种畏官心理,现在却得县官亲奉卮酒,安不感激涕零而尽力于田亩?“马前妇孺休惊避,要识官民本一家”。在这样亲切的犒劝声中,必然增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农事关键时刻起到了督促鼓劲作用。

      推广农业技艺 明清时期的官员回避制度,使得地方官不自觉地充当了农业文化传播的媒介。尤其当他们由中原农业发达地区到边远农业不发达地区任官,而其本人又热心农事,这样,他们不仅带去儒家的伦理文化,也带去了先进的农业技术。举例言:陈德荣,直隶安州人,雍正间,知贵州威宁州,上任伊始,即考察当地的地理、物产、民俗,认为“黔地山荒尤多,流民思垦,辄见阻挠,桑条肥沃,亦不知蚕缫之法,自非牧民者经营而劝率之,利不可得而兴也。”于是他“就邻省雇募种棉、织布、饲蚕、纺绩之人,择地试种,设局教习,转相仿效。”陈德荣在贵州推广农业技艺收获很大,“贵筑、贵阳、开州、威宁、余庆、施秉诸州、县报垦田至万六千亩,开野蚕山场百余所,比户机杼相闻。”[①c]张廷煌知陕西凤翔“赴乡村及邻属采买桑椹、募浙人依法下种,匝月得五十万株,建茧馆,编蚕政,治丝车。其妻复亲教民妇浴茧缫丝,上官效其法于他郡……。”[②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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