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起飞阶段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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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大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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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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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于起飞阶段的中国经济面临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腾飞的历史任务,借鉴国外制订和实施产业政策的经验和教训,遵循产业发展客观规律,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产业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与其他国家相比,日本的产业政策具有比较典型的政策干预色彩。在政府积极干预下,经济获得高速增长,产业结构迅速改善,经济起飞过程大大缩短。日本经济起飞阶段的产业政策对我国极有借鉴意义。

      一、制订产业政策的机构和原则

      日本主管制订和实施产业政策的机构是通商产业省。通产省的相当一部分权力是从统治经济的权力中心“经济安定总部”手中接过来的。在“安总”存在的6年里,它所进行的干预十分有效,最突出的就是它的临时产业政策——“倾斜生产方式”的实施。从临时产业政策的实施中,日本政府看到了产业政策的威力,认识到设立一个集工商计划、管理权于一身的经济权力机构的必要性。1949年,日本刚从盟军总部手中接过经济决策权,便以商工省和贸易厅为基础,组建了通产省。1952年,占领结束,日本议会通过了新的“通商产业省设立法”,大大加强了这个机构的权力,使它在经济决策方面的权力超过其他部门,甚至由“安总”改组成的经济企划厅也由它节制。自成立之日起,通产省便成为日本经济政策尤其是产业政策的核心管理部门。其特殊地位保证了宏观调控权的相对集中,便于贯彻内外经济政策,避免了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的现象。

      日本产业政策的制订有四个原则,一是效率性原则,即产业政策的制订必须有利于效率的提高。为此,日本起飞阶段的产业政策高度重视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尊重民间的自主权利,调动和发挥民间企业的积极性,并把它作为产业政策的基本宗旨。二是补充性原则,即产业政策只是对市场机制的补充。其制订和实施是为了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减少和抵消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而造成对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如70年代日本六大钢铁公司激烈竞争,政府担心造成大量浪费,便指导八幡和富士两家公司合并,组成新日本制铁公司,其规模居世界第二。三是时效性原则,即某项政策只有在特定时期内有效,过了一定时期就失效了。如在60年代,重化工业化是发展方向,70年代由于石油危机的冲击,开始调整产业结构,大大扶持知识密集型产业。四是明确性原则,即政策界限清晰,内容明确。如对产业的保护就是制订重点产业振兴法规。这些原则及其背后的理论基础,鲜明地体现出了日本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的浓厚色彩。

      二、产业政策的内容和手段

      日本产业政策的内容有三个方面:1.产业结构高级化政策,使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二战后到5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结构十分低下,在工业部门内部轻纺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占很大比重,而一些现代工业部门十分薄弱。这种情况下,日本没有听任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推动产业结构由低级向高级演进,而是选择了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化。通产省一位官员总结当时的战略考虑时说,“根据比较利益法则,日本是否应该将它的未来寄托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如果日本经济采取这种最简单的自由贸易法则,并专注于这些产业,它将永远无法摆脱亚洲的贫穷和停滞模式,……通产省决定在日本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也就是那些以相对成本来考虑最不适合日本发展的产业。……从短期的静态观点来看,鼓励这些产业无疑是与经济理性背道而驰的。但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这些产业正是需求弹性大,科技发展快,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的产业。”假如通产省当初选择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日本决不会有今日世界经济强国的地位。这样,日本突破了战前以劳动密集型的轻纺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迅速实现了资金密集型的重化工业化,又快速转向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工业化。如果听任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是很难在短短几十年内顺利完成产业结构的这种转换和升级的,很显然产业政策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2.产业部门政策,日本按产业生命周期将产业部门分为新兴产业、成长产业、衰退产业三类,采取不同政策,对新兴产业保护、扶持,对衰退产业实行调整和补助等措施。以造船业为例,它被日本政府列为战后扶持的首要行业。所需的稳定订货和大量资金得到政府的全力支持。1949年占领当局批准日本造船业重新开工,到1956年,日本已成为世界第一大造船国,6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建造的新船几乎占世界新船总吨位的一半以上。70年代,石油危机造成了海运和造船业的衰退,日本又制订了“稳定特定萧条产业临时措施法”,通过特别采购,促进各造船公司合并等措施,尽量使日本造船业保持技术和生产能力。造船业的发展奠定了钢铁工业大发展的基础,造船的需求促进了机械工业特别是船用机械的发展,船用动力机的技术进步提高了发电机和其他电信设备的生产水平。造船业之外,日本的钢铁、汽车、化工、电子和民用电器等行业的崛起无一不与日本政府的扶持和保护有关。这样,日本通过在不同时期确定不同的经济发展主攻方向,不失时机地选准对整个经济发展有重大联系,起主导作用的产业部门,带动经济迅速发展。3.产业组织政策,日本政府既积极支持重点产业中的企业合并,也重视中小企业发展,既注重发挥规模效益,又注意促进竞争,防止垄断。60年代,日本提出新产业体制目标,即克服在自由竞争中造成的过度竞争和缺乏经济规划,逐步建立起有效竞争的组织结构,迅速提高企业竞争力。为此,通产省采取一系列措施,给予重点产业在税收和资金供应等方面以大力支持,鼓励企业兼并,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通产省反复强调的情况下,日本的汽车、特殊钢和石油化工三个行业实现了规模经营。此外,政府还做出一些特殊规定,如某些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为不受禁止垄断法规的约束,主要是:萧条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中小企业卡特尔等,以推进适度经济规模。同时,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受到重视,成立中小企业金融金库,在资金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必要的帮助,促进企业结构调整。日本还吸收美国自由竞争的原理,鼓励企业引进欧美各国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知识,鼓励企业之间互相竞争。为了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政府出面调节劳资关系,在大公司实行终身雇佣制,实行强制性高储蓄,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日本企业互相竞争的首要目的是更快地向海外市场发展,通过在国内的市场竞争达到占领国际市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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