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官僚私人资本的比较分析(一)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自芳,浙江省委党校副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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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中国官僚从事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现象十分普遍,在近代化过程中产生过不可忽视的影响。官僚私人资本不能视作一种独立的资本形态,但因其主体是掌握一定权力的官僚,从而具有特殊的形成机制、活动方式和社会影响。对这种特定的资本进行较深入的比较分析,既有利于深化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构成和发展机理的研究,也有利于剖析近代官僚阶层的行为倾向特征。一些论者已就某个时期、或某个区域的问题进行研究,本文试作一些综合的探讨,以求教于学界。

      一、近代官僚私人资本发展的基本脉络和特点

      我国近代伴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官僚私人投资于资本主义企业渐趋盛行。1908年东亚同文会出版的《支那经济全书》称:“中国之资本家,或为大商人,或为大地主……惟于此二者之外,有一外国所不能见之资本家在焉,盖即官吏是也。东亚诸国,官吏而富裕者,未始无之,惟中国之号为大资本家者,则大商人、大地主尚不如官吏之多。彼其国人,一为官吏,则蓄产渐丰,而退隐之后,则富豪而兼绅贵,隐然操纵其政界之行动,而为乡民之所畏忌”。“次之者为绅商,此中国亦有相当之官阶,或至为官为商,竟不能显为区别,常表面供职于官府,而里面则经营商务也。”[①a]笔者近年来对近代210多位官僚(军人)私人投资于资本主义企业的资料进行了搜集整理和分析比较(详见文末所附《近代官僚私人投资一览表》)。投资者身份广义的包括以下四种:一是在职官吏投资于企业,多数还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董事职务;二是官吏退职后成为企业投资人或经营者,多利用在位时的基础从事经济活动;三是官吏亲属为投资者,并依靠官吏特权积聚资本;四是通过捐纳等途径获得官衔的绅商,虽大多无行政实权,但是“介官商之间,兼官商之任,通官商之邮”的人物,不同程度享有经济特权,应在我们分析范围之内。

      (一)近代官僚私人资本随着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至辛亥革命。首先是一批参与洋务运动或受其影响的清政府官僚,在早期资本主义工商业丰厚利润和清政府“振兴商务”、“实业爵赏”的政策推动下,用他们宦囊所积进行投资。清政府将经营不善的洋务企业招商承办,有关官僚更得以亦官亦商积聚私产。盛宣怀是一个典型。1909年有人称“近数十年追随宫保左右而寒素坐致富者指不胜屈”[②a]。其实由作官而迅速发财致富者又何盛宣怀及其追随者,杨宗濂、严信厚、朱其昂、聂缉规、陆润庠、孙家鼎、许鼎霖、盛昌颐、薛南溟、袁树勋等,都是在为官任内积聚资本后,投资创办资本主义企业的。如苏松太道袁树勋“家资六、七百万,悉由上海任内辇载而归”,并“以之入萍乡矿股、钱庄质库”[①b]。荣宗敬、荣德生兄弟的父亲荣熙泰也是在朱仲甫的补抽局(税局)当税吏十年积蓄资产,逐步开钱庄、办企业的。湖州商人庞元济因父捐献十万纹银,被清廷授一品封典,候补四品京堂,1904年庞被清廷“派令总理机器造纸公司以专责成”[②b],建厂初期发生资金困难,得到商部年息五厘的长期低息借款15万元,而当时各钱庄借款均为月息八厘[③b]。他一生在杭州、上海、苏州、绍兴等地进行大量投资,名闻江南。他从这一官衔得到的好处显然远大于10万纹银。绅商因其官衔还多成为商界领袖。1902年成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的77名会员中,有27人有三品或候选道以上官衔[④b]。资料显示,这一阶段官僚私人投资最多的为1905至1908年四年间,与二十世纪初民族资本主义“设丁运动”高潮期完全一致。官僚也成为当时投资资本主义企业最多的阶层之一。

      第二阶段为北洋政府统治时期。日益扩大的市场及第一次大战期间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起官僚军阀投资的欲望。同时由于政治动荡,前景不定,他们投资企业积聚财富,既可用经济实力强化政治基础,也可积财以为将来安身立命之依靠。积聚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一些人本来两囊空空,但只要掌权几载,就攒起数百、上千万财产。据当时有人估计,北洋时期71个官僚军阀要人私产总额达63100万元,如张作霖、曹锟各有5000万,王占元3000万,倪嗣冲2500万,文官梁士饴也有3000万[⑤b]。这样多的私产光靠一般贪污中饱是难以达到的,只有大规模变公产为私财才可实现。官僚军阀投资的金融和工矿业大多实力较强。表1列出了1927年以前创办资本100万以上的商办企业中,以官僚为主创办的比例。从比较可见,官僚私人资本在银行业中多于工矿业,在北方的比例远大于南方。北方无论是工矿业还是银行业中,官僚私人投资创办的比例均超过50%,反映了这时期官僚私人资本在商办企业中的重要地位。

      表1 资本100万以上商办企业中以官僚为主创办的比例(1927年以前)

      全国 北方南方

       全部官僚办比例 全部 官僚办 比例 全部 官僚办 比例

      工矿 111

      29

      26%

      41 23 56%

      70 68.6%

      银行 3517

      49%

      24 14 58%

      11 3 27%

      ①根据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所附企业一览表统计。

      ②少数创办人情况不明的不计;资本额系创办资本。

      ③包括中外合资商办企业。

      第三阶段,国民政府时期。这一时期的前十年,与北洋时期“国有资产私有化”的局面不同。国民政府对北洋军阀的官产和私产作为逆产收归国有,国家资本逐步加强垄断,这些都限制了官僚私人资本的扩展。然而到抗日战争及第三次国内战争中,官僚私人资本加速膨胀。究其原因,由于动荡的战争环境和不定的政治前景,使一部分官僚也如北洋官僚一样,希望积累一笔财富以为政治失势后经济上的依靠,而长期的战争局势,部门、地域分割而极不平衡的经济环境,正是官僚可以利用其特权而大显身手的良好条件。一系列战时经济统制令的实施,给官僚以更大的权力积聚资本。特定的条件有利于官僚私人资本与国家资本同步扩张。官僚化公为私虽然普遍,但国有资本在更大程度上得以积累。两者形成相互增进、交替上升的关系。这时期的显著特点是官僚控制的金融资本作用加强。北洋官僚投资银行虽多,但主要是从事国债投机及存贷款业务,而这时期社会经济金融化程度大为提高,金融资本支配产业。一些官僚私人投资多的金融机构,如山西裕华银行、建设银公司、中国国货银行、广东银行等的重要职能是进行控股活动。例如宋子文利用广东银行收购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孔祥熙以山西裕华银行控制了庆记纱号、强华公司、大元公司、恒义升贸易公司;建设银公司更控制了一批官、私企业。在金融机构中,官僚的私人资本与国有资本及民间私人资本结合在一起,往往只需投入不多的股份即可取得控制权。如建设银公司总股本100万股,宋子文和宋子良分别认3.5万、2.5万股,孔祥熙认2万股,宋子良任总经理,孔任董事长。而武渭清、李树芬分别认股17.6万和5.3万,却未任董事和监察[①c]。又如广东银行于1936年被宋子文收买改组,宋加入股份仅20万元,霍宝树兄弟所占资本大过宋数倍,但大权全操在宋氏手中,宋子安任董事长,霍宝树仅任协理[②c]。在1948年的中国国货银行股东名册中还可看到,商股按官权大小被分为三个等级。蒋中正、宋子文、孔庸之、宋子安、孔令侃的股份为甲级,张群、徐堪等为乙级;刘鸿生、唐寿民等为丙极[③c]。这显然是由于大官僚既代表私人资本,又代表官方。官位成为投入的权力股。将这些由官僚控制、官私股份结合,又以商股为主的半官半私企业,完全看作实际上的国家资本或私人资本企业都有失偏颇。它们是权力支配下的特殊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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