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审计署连续七年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审计,充分发挥了国家审计在保障民生中的作用。本文总结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的常见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审计方法。 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计方法 (一)审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情况 未按规定比例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通过审查财政部门当年的预算、决算数据,土地出让金收支账表,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立项批复的资金投入来源情况,核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比例是否低于10%。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未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查看公积金中心当年增值收益分配表,核实结余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是否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与财政部门的财政决算、住房保障专户账簿及凭证等相对照,核实是否足额上缴财政。 融资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通过座谈、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表、查看现场等方式,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了解是否存在地方财政配套不到位、承建企业贷款难等影响建设进度的问题。 违规融资。查阅项目贷款资料,结合对贷款单位财务资料的审计,核实是否有同一项目既向政策性银行又向商业银行贷款,贷款金额高于实际需求的问题;是否有土地重复抵押、抵押物不实,以及未按期偿还贷款等问题。 (二)审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滞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对比同级财政部门收到、下拨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的时间、金额,核实是否存在财政部门挤占挪用或者滞拨资金问题;查看住建部门保障性安居工程明细账及相关凭证,审查住建部门是否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有无挤占、挪用、滞拨等问题;查看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明细账,核实其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名义获得财政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融资的实际用途,核实是否有挪用于商品房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建设项目虚列材料费等成本套取资金。对比材料设计量、物资采购量、实际用料量、账务报销量等相关数据,查找相互不一致的原因,确定是否存在虚增材料成本费用等问题,并追踪套取工程款的实际资金去向。 (三)审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及内部控制不严。审核财政部门、住建部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查看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抽查重点资金,翻阅相关原始资料,核实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建设资金大量闲置,使用效益不高。审查财政部门、住建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资金明细账,统计较长时间未使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反映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的问题,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名义违规虚列财政支出。查看财政资金的拨付指标文件及国库支付凭证,财政部门的专户开设情况及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明细,核实同级财政部门是否存在将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转入其他财政专户或直接虚列支出等问题。 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管理不规范。查阅住建部门和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的租金收入明细账及相关凭证,审核租金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查阅财政部门租金收入汇总财务账目等,了解财政部门收到的住房管理部门缴入的租金收入情况,核查租金是否按照标准及时足额收取,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足额缴入财政,分析是否存在“坐支”租金收入等问题。 分配使用情况的审计方法 (一)审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办法不完善。查看当地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文件,核实是否建立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公示、轮候、复核制度,保障对象标准是否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是否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审查机制。 分配过程不公开公正。审查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记录文件、摇号公证书、相关保障对象档案,检查分配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是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手续是否完善,资料是否保存完整,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 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待遇。将享受待遇人员信息同财政通发工资数据、公积金缴存数据、养老保险缴费数据、养老金发放数据、工商企业登记数据、房屋产权登记数据、车辆登记数据等进行关联比对,筛选出不符合条件的疑点人群,进行重点延伸核实。对确定不符合条件的,再审核其配租(配售)档案,查看是否存在审核关键过程缺失(如未按照规定公示等)、审核部门把关不严等问题,有无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核分配权“优亲厚友”等问题。 骗取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资格。对比补偿安置人员名单和棚户区改造区域户籍人口信息,筛选出非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户籍人员信息。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拆迁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进行进一步比对,筛选出疑点人员,进一步核实其拆迁补偿档案、房屋交易情况和户籍变动情况,查看是否存在骗取或利用优势信息地位获取补偿安置资格的问题。关注拆迁补偿明显偏高或多次给同一拆迁户付款的情况,分析是否存在以虚增房产面积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优亲厚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