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对《清史稿》的审查及其社会因应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海建,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2488

原文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南京国民政府查禁《清史稿》是民国史上一桩有名的公案,在当时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容庚等争议者反对国民政府对《清史稿》的禁售政策,甚至因此质疑国民政府的威望。这些争议促使国民政府重新组织了对《清史稿》的审查,以期弥合政府与社会、政治与学术之间的分歧。行政院长汪精卫在前期的《清史稿》审查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党史会主任邵元冲则是后期审查修订的负责人。但是,他们的审查计划都没有对《清史稿》解禁产生实际影响,反而引发了更多争论。对《清史稿》的审查和争论不完全是学术的,其中既有清末革命党人历史记忆的持续影响,也存在与现实政治的互动。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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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国民政府查禁《清史稿》是民国史上一桩有名的公案①。1930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发布《清史稿》禁售令,不仅成为时人聚讼争持的焦点,即使在国民党人内部也存在着不同声音。这促使国民政府不得不对《清史稿》进行官方审查和订正,以期弥合政府与社会、政治与学术之间的分歧。②寻绎其过程,显然有助于我们了解国民政府时期政治与学术互动的具体情形。另外,国民政府审查《清史稿》的同时,中央研究院史语所的傅斯年等人倡导的新史学革命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国府的审查工作也曾向他们征求意见。但在他们这辈人看来,传统纪传或编年的历史学已然成为过去时,任何修补弥缝工作都无济于事。他们提倡的新史学则既要回应和解决现实中的问题,还要重新教会人们“如何研究历史”和“怎样解释历史”。这种新旧史学观念的碰撞,又会给国民政府的审查工作和社会上对《清史稿》的定位带来何种契机和影响,需要我们予以特别的注意。可以说,这也是认识民国时期历史学领域新旧思想关系脉络的一个有趣案例。

       一、《清史稿》被禁后的舆论反应

       根据第63次国务会议决议,国民政府于1930年2月19日训令行政院,“查《清史稿》纰缪百出”,“除派员前赴北平将故宫博物院现存之该项史稿,悉数运京永禁流传外,所有从前已经发行者,应一律严禁出售,仰该院转饬所属一体遵照办理”。③该训令下达后,上海、天津、江西、江苏、河南、河北和浙江等省市的民政、教育负责人公开饬令所属一体遵行,严禁《清史稿》在辖区内出售流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贩售《清史稿》的“重灾区”——辽宁省,其行政和教育官长却并未对这一指令做出积极回应。④组织刊发《清史稿》的袁金铠等人不仅没有受到官方申斥,而且还在东北担任要职。更有甚者,溥仪的亲信佟楫先(济煦)还函告袁“史稿告成厥功甚伟,上赏匾额一方,圈出‘弥纶彝宪’四字”⑤。同时,袁氏携往辽宁的数百部史稿则为书估高其价值,“居奇出售,而外人之预订者,亦大都据理争到”。相比之下,反而是在《清史稿》刊印之前就已预购该书的国内读者“化冤钱而呼告无门”。⑥这样一来,国民政府以“纰缪百出”为由严禁《清史稿》出售,显然很难敉平求书者的不满情绪。

       事实上,在国民政府正式宣布禁售《清史稿》之前,坊间业已传闻称《清史稿》可能会被当局搁置。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于1929年12月16日请求行政院禁止发行《清史稿》的呈文,经报纸刊发后,也为不少读书人所知晓。不过,仍然有相当多的人设法购取该书。以清遗老自居的汪兆镛就曾多次请托张元济为其购买《清史稿》,最后购得书价连同邮费共大洋二百六十余元,加之“粤市大洋银水日昂,折合现毫三百二十余元”,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汪氏并代番禺县图书馆请求再买一部,可见该书需求之殷。有意思的是,汪在信中特别提出,他收到的史稿与张那里的版本“稍有不同”。“尊处本列传末是张勋、康有为两传,敝处无之,增入劳玉初、沈子培两传”;“尊处本卷首有金梁叙记一篇(记不清是金梁抑是袁金铠),载某人纂某篇,敝处本亦无之”,“可否请代觅钞胥录康传金记两篇寄下?”⑦根据汪兆镛的描述,他在张元济处看到的版本应该是袁金铠等人携往东北的“关外本”,而他收到的则是经朱师辙等人抽换过的“关内本”。厥后不久,因商务沈阳分馆为番禺县图书馆续购史稿中恰好有张康两传,而该图书馆主任却以为“张康传中字句恐有干碍”,于是汪氏以自己手中的书稿与之互易,“深以为快”。并称“此书删去张康两传自较纯净,不致纪传参差,于史例为合,而读史者则不厌其详也”。⑧这表明,一些国民党人认为可能会成为“问题”的内容,在汪兆镛辈看来则不以为意。

       但是,汪兆镛汲汲于《清史稿》不单纯是因为自身的清遗民身份认同,他在读过“关外本”康有为传后甚而感慨:“康传内评识数语尤佩。其门人张大厥词,史馆不加考核,删正后将此篇汰去极是。”⑨对他而言,购买《清史稿》很大程度上在于该书对读史确实“有用”,这也是当时不少求购者的共识。因此,国民政府的禁令并未阻碍《清史稿》的流传。黄侃就从其同乡方觉慧处获得《清史稿》一部,“亲抱以归,清理至丑正乃眠”⑩。据黄焯对黄侃说,“《清史稿》之遭禁也,白[自]故都运以南来,藏之于其公廨文书处,一箱盛一卷。有某君积半岁之力,于每箱抽取一册,始得成帙。胡衍鸿、戴传贤皆求见此书而不能也。可以知得之者之非易也”(11)。其中,胡衍鸿即胡汉民,他和戴传贤(字季陶)均曾参与此前国府处理《清史稿》的国务会议讨论,胡更是直接推动了禁售《清史稿》的决议。(12)如此,更加彰显了《清史稿》的重要性。而且,像黄侃这样的人对国民政府查禁《清史稿》的理由也不以为然。据日本学者吉川幸次郎回忆,他与吴梅在1931年2月22日曾应黄氏邀约在其家中小酌,“话题谈及当时民国政府将《清史稿》列为禁书的事。因为执笔者大多数都是清朝遗老,有回护清朝、微辞民国之处,故要禁止。黄先生是章太炎门下的革命党,自不必说,吴先生也是在清末灭满兴汉风气中成长起来的人,但对政府的这一行动,都表示非常的不满”。他们认为“那是历来史书中应取的‘书法’”,黄侃“还举了一例,选出了某篇传记,或是某篇本纪中相当于论赞的一节,放声朗读。吴先生则举起拳头,然而却是以苏州人的彬彬有礼轻击着桌面,对我微微而笑”。(13)可见,即使是黄侃和吴梅等与清遗民站在不同政治立场的学者,对国民政府查禁《清史稿》的做法也不无微词。

       或许是受这一时期东三省时局的影响,孟森于1931年10月发表《清史稿中建州卫考辨》一文,专文考辨了清代官书记载中的满洲在明朝时的归属问题。他在文中指出,“建州卫”三字虽然为有清一代所讳,然而“顾自清史开馆,禁书已日出,清之先为建州卫,国人无不知之。《清史稿》本以清代官书为根据,不欲采及清室所禁之文辞,但于建州卫之名,又不能诿为不知,以贻缺漏之诮,于是下笔之法,颇费斟酌”(14)。而他写作此文即是要廓清建州卫及清朝先世对明朝的附属关系。结合当时的语境,孟氏对这一问题的考辨应该具有相当的现实关怀。一方面,《清史稿》虽然被南京国民政府通令禁售,但这项政令未能阻止该书在东三省的流通,日本侵占东北前后也一直试图借“满洲”之名将东三省从中国的领土中剥离出去(15);另一方面,自清末以降,中国人“习而不察”,对“满洲”和“建州卫”的说法缺少清晰的辨别,这样《清史稿》中的“书法”不免就容易授日本人以侵略口实。所以,对当时的中国学者来说,能够历史地论证东三省的归属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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