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如何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经济模式是当前改革的关键时期。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提出要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从“供给端”解决好经济发展的本质问题。而社会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其供给过程是按照“民众需求——政府供给”的基本模式,这就要求公共服务的提供要根据需求收集信息并筛选整理,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的供给,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化。在经济新常态的经济发展模式下,怎样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精准化俨然成了政府主要任务,即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如何让公共商品和服务能充分满足社会公众迫切需求,已成为当前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程。为此,本文正是从这一问题出发,根据公共服务精准化目标探讨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供给管理”的思维,从“供给端”出发做到有效的精准的供给。在整个公共服务精准化过程中,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通过引进独立绩效审计监督机制参与其中,按照绩效审计方法监督为社会公共服务精准化工作保驾护航。 在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过程中,精准化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最早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日本企业精细化管理理念之中。而国内对公共服务精准化方面的研究不多,汪中求(2005)提出精准化管理理念,并指出“精准化管理是管理者用来调整产品、服务和运营过程的技术方法”。张帆(2015)将精准化理念引入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中,从四个层面阐述了精准化的内涵:政府职能定位精准、服务者态度精心、管理过程精细、供给结果精品。邹凯(2015)则认为政府公共服务是否达到精准化要求,主要表现在供给行为是否规范、流程是否精细、供给是否精准、评估是否可量化、标准化等方面。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樊平(2015)从民生事业角度出发论述了公共服务进村入户精准化的重要性,认为当前农村民生困境问题突出,要从精准化思维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为此,也有很多专家学者开始关注农村扶贫精准化论题,认为要在全国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小康水平,首要的攻坚任务是要解决好农村贫困的问题,以保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那么,这就要求在向农村提供公共商品和服务时要注重精准化的供给思维。另外,何继新、李原乐(2016)从社区角度分析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问题,引入“互联网+社区服务”概念建立社区公共商品和服务模式,从完善社区网络基础设施等角度提出了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已有的研究可以看出,公共服务精准化方面的研究内容并不很丰富,而对于精准化绩效审计问题的探索更是鲜有文献涉及到。本文则引入绩效审计在公共服务精准化过程中的作用机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背景,围绕绩效审计助推公共服务精准化实施展开了深入论述。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公共服务精准化 (一)精准化的内涵 精准化的核心理念是“精、准、严”。“精”就是精细、精准、精确,指的是公共商品和服务供给要注重质量和效果,要从需求方角度考虑公共商品和服务供给是否合意;“准”就是准确、及时并恰到好处,指的是公共商品和服务的供给信息与决策是否正确,整个供给过程中是否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严”就是严格要求,指的是公共商品和服务是否严格按照精准化要求执行了相关制度和政策。因此,在公共商品和服务精准化过程中,要将这些理念和核心要素渗透到日常工作中,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精准化供给服务体系,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机制,把国家制度设计和政策运行融为一体,实现整个系统的有序运转。 (二)“供给侧”与公共服务精准化 在2015年,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给管理”角度出发,按照市场经济竞争机制对社会资源有效配置,注重有效供给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这就要求在供给的过程中按需提供公共商品和服务,实质上就是对公共商品和服务的供给要注重精准化,从效率角度对社会资源进行最优配置。不仅可以解决公共商品和服务在供给过程中的供需均衡问题,还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适合特定地区和个性特点的产品及服务,使得扭曲的资源配置重新优化整合。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域下,通过精准化服务策略在“补短板”上下足功夫,按照“供给管理”要求,努力补齐公共服务匮乏地区的发展落后以及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落后这个短板,着重解决地区间的差异化问题,优化精准服务投入要素配置,将有限稀缺的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公共服务精准化在于突出“真服务、服务真”,实现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社区综合治理等公共服务的融合,使社会各界民众能享受到规范化、便捷化以及精准化的公共服务,以优化供给要素配置、构建新的供给机制、更新供给的模式等多种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转型创新速度,促进公共服务供给活动精准化、均等化以及效率化的实现。 (三)公共服务精准化与绩效审计 1.绩效审计是公共服务精准化的重要监督手段。在推进公共服务精准化进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通过引入绩效管理模式对人、财、物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那么,审计部门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有义务也有责任对公共服务精准化过程中财政资金是否按需使用和规范管理行为进行合法监督。在具体运行过程中,根据项目的类型,按照绩效审计的基本要求,对公共服务精准化项目安排中的财务收支、分配、管理以及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这不仅是相关审计部门的职责,也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基本要求。主要的侧重点在于监督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是否按照精准化相关制度推进和实施,从而发现精准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从制度的“供给端”引入绩效审计监管措施,是保障精准化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