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汉语中有一类动词,如“破、败、伤、灭、杀、断”等,近年来备受学者们关注,发表了许多有关的研究成果。但是对这类动词的基本性质、语义特征和句法特征,却没有一致的意见。有人说这类动词是“自动词”,[6,7]有人说是他动词,[5]有人说是他动词后来转为自动词,[10]有人说是“作格动词”(ergative verb)[14,3,11]或“非宾格动词”(unaccusative verb)。[21]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分歧?从各家的论述来看,是因为按照传统语法对动词的分类,这类动词既有他动词的特点,也有自动词的特点;如果引进作格理论或“非宾格假说”(unaccusative hypothesis),这类动词又很像某些作格语言中的作格动词或非宾格动词。 我们根据这类动词的语义特征和句法分布特征,将其命名为“结果自足动词”。[18,20]因为从语义特征看,这类动词的语义构成中既包含动作义,又包含结果义。简言之,“结果自足动词”即同时表示动作和动作结果的动词。如“齐破燕”(《战国策·赵策》),“破”既表示了施事“齐”的一个自主性动作,也表示了这一动作导致的结果。“结果自足动词”有其自身独特的语义句法特征,与其他语言中的所谓“作格动词”的性质并不完全相同(关于这些动词是否可以看作“作格动词”以及上古汉语是否具有作格性,我们将另文讨论)。 结果自足动词属于“综合性动词”,①其独特的语义句法特征在上古汉语语法系统中具有重要地位,这些动词到中古向分析性句法结构发展,与汉语语法系统发生结构性变化有重大关系。限于篇幅,本文暂只对这类动词的语义特征和句法特征进行描写,这些动词的演变对汉语语法系统产生的影响将另文讨论。 二、结果自足动词的语义特征 2.1 自主性、可控性特征 所谓自主性特征,是指动词的词义结构中所包含的如下语义特征: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是某一主体主动或自发施行的,并且是该主体可以控制的。具有自主性特征的动词就是自主动词。马庆株(1988)将现代汉语动词分为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发现这两类动词有很不一样的句法表现。[9]上古汉语的动词,根据语义特征,同样可以分出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本文所讨论的“结果自足动词”都属于自主动词,都具有自主性语义特征。如:
以上各例中,动词“破、败、灭、断、毁、伤、走、下、去、定、降、却”都是出现在“
+V+
”结构形式中V的位置,它们所表示的动作行为都是
主动施行并且可以控制的。如例(1)a,在“破之”这一事件中,动作行为是“大王”主动施行的,也是“大王”可以控制的;例(12)a,在“却荆兵”这一事件中,动作行为是“孟尝君”主动施行的,也是“孟尝君”可以控制的。余例类推。 从上面这些例句还可以看到,
都由高生命度的名词性成分充当,而具有自主性、可控性语义特征的动词往往是和高生命度主体相联系的。 2.2 外向性特征 上面例句中“破、败”等动词表示的动作行为不仅是施行主体自主的、可控的,而且必定是针对一定的对象发出的。我们把这种必定施及一定对象的语义特征叫作“外向性”特征。 李佐丰(1983、1994)曾对“败”一类动词在先秦典籍中的分布作过统计,②认为这类动词是“自动词”,可是这类动词带宾语的比例却非常高,因而他认为这些动词所带的宾语为“使动宾语”,与通常的受事宾语不同。[6,7]然而根据什么证明这类动词的宾语一定是“使动宾语”而不是“受事宾语”呢?李试图通过语义转换来证明这一点,但是,首先这种转换在上古汉语中是很难找到实际用例的,其次,这种转换是先假设这些动词是“自动词”,所以不能带“受事宾语”,这就有循环论证之嫌。 我们认为,把上举例句中的
叫作“使动宾语”还是“受事宾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承认,这些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是
施加于
的,
是动作行为的接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