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7)01-0075-09 近来,“先学后教”很受重视,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调动学生主动性、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等方面尤为突出,以至于一位非常有想法的校长很兴奋地跟我讨论是否应该把“教学”这个词改作“学教”,以“拨乱反正、回归正道”;也有报道称某校是“三无学校”,无教师、无教材、无作业[1],却有非常好的效果,一时传为美谈,引各路人马去学习。近日,也有不少信息技术学者主张通过搜集学习全过程的大数据、基于大数据的精准测评建立学习化社区的方式,对学生学习提出改进设想与未来展望,展现了一幅“技术改变学习”的美好景象。 广大学校和教师的实践探索值得尊重,新技术带来的学习变革值得期待,但是,无论是探索者还是探索成果的解读者、传播者,似乎都有意无意地传达出一种讯息,即重视“学”比重视“教”更重要,“教”和“学”可以分离。 那么,“教”与“学”真的可以分离吗?重视“学”真的比重视“教”更重要吗? 一 教学:教与学永远统一 提到教学,很多人会说:“教学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强调“双边”。强调“双边”,是有意义的,它提示了“教”与“学”各自独立、不能相互替代。但是,纯然独立的“教”与“学”却并不构成教学活动,因而强调“双边”还不足以充分解释教学活动。王策三先生谈到教学概念时,强调“统一”,强调教学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强调“教与学永远统一”[2]87。在“教”与“学”统一的语境中,“教”与“学”各自独立但又高度统一,在共同活动中承担着相互支撑的义务:“学是教主导下的学,教是为学服务的。”“永远统一”,便是须臾不能分离。一旦分离,“学”不再是那个“学”,“教”也不成其为“教”。 (一)学:“自学”与“教学”的区别 日常经验告诉我们,即使没有“教”,“学”依然存在,即“自学”;但“自学”显然是与“教学”不同的两类活动,而离开“教”、不在“教”指导下学习的个人,只能泛泛地称之为“学习者”(“自学者”)而不能称作“学生”。 在“自学”这里,没有他人(教师)的引导、帮助,学习者独自面对庞大深奥的人类已有认识成果,所遇困难之多、所用时间之久,远超教学;结果如何,全凭个人自己的天赋、悟性和努力。 当然,即便是“自学”,也比通过盲目的摸索和反复的试误去获取经验要安全得多、高明得多。自学的前提是有经验可学,即有前人或他人的现成经验,无需个人去实践、去探索。荀子《劝学篇》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3]1-2。“学习”一途,正是登顶临渊、见天高地厚而知明行无过的正道。荀子又说:“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3]4这里的“善假于物”,“假”的是前人之经验智慧、前人所达到的高度;“登高”才能博见,“学习”便是“登高”,“登”前人之“高”,见个人“跂而望”所不能之“博见”,成就出于蓝而胜于蓝之“青”。 虽然没有实践探索那样凶险、艰苦,但“自学”之“学”却有另一番艰难困苦。学习者不仅要学习符号及符号系统,了解符号所表达的意义,理解不同的符号表达方式所传达出来的细微却重要的差别,还要在符号与客观事物之间建立联系;既要了解符号表述的逻辑,还要透过符号去了解客观事物及其内部联系;既要认识符号及其表达的意义,又要掌握人类发现知识以及用符号表达发现知识的过程。这便带来巨大的学习困难。例如,零下8度的“-8”与负数“-8”的区别及各自独立的意义,公式I=U/R与公式
各自表达的内容及其所蕴含的复杂的原理以及人类的精神与心灵世界,等等。凭个人的努力想要全面而深刻地把握所有这些内容,是难上加难。正如赫斯特和彼特斯所说:“说许多目标没有‘教学’也能达到,这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的。”[4]66“单凭儿童在社会和物质环境中生活和自由探索,以为儿童就能够获得我们希望他们获得的复杂的、受规则支配的原理和程序,……是可笑的。”[4]67不得已而为之的“自学”,精神可嘉;而故意绝师弃教,则并不理智。虽然“许多学习的形式,是在没有‘教学’的情况下进行的”,“但如果教学情境是教师精心安排好的话,则学生能更迅速、更可靠地学会绝大多数事情”[4]66。 可以说,无“教”之“学”,虽然存在,却因没有教师的引导而很难真正登高望远、知明而行。如赫斯特和彼特斯所说:“概念以及检验真理的方式是主要的教育目标。这些教育目标连同我们感兴趣的有关心理品质,使我们能够一步一步地阐明千百年来形成的复杂的语言结构、社会制度和传统。只有掌握了它们得以生长的复杂的非自然世界,它们才会对每一个儿童开放。”[4]66但只凭个人的“自学”,是难以实现的,而“教学”正可以为“自学”所不能为。 (二)教:不能独立存在 如上所述,没有“教”,依然有“学”(“自学”),“学”可以独立存在。只要有学习主体、学习对象,便能有“学”,虽然只是“自学”。那么,无“教”可以有“学”,是否无“学”也可以有“教”呢? 在英语中,“‘教’的意思就是通过信号或符号向某人说明某事,用信号或符号引起别人对事件、人物、观察或研究的结果等作出反应”[5]234。从teach这个词的词性和词义来看,“教”就是向某人说明某事,既要有直接宾语,也要有间接宾语。“教”这个词的特性,揭示了教学的最朴素的特征:“教学”即教某人学习某事,“教”是为了“学”而存在的。而“教学即成功”的定义方式,则直接说明了“教”与“学”的不可分割。凡“教”必涉及“学”。如:“教育文献中常见的复合词teaching-learning(教—学)多少说明了这一点”[5]235。“教学必然导致学习。根据这种观点,教学可以定义为这样一种活动,即X学习Y教的东西。假如X没学,Y就不能算教过”[5]235。在某种意义上,“教学”与“买卖”极其相似,都由两个相对独立、不能相互替代的活动结合而成,一旦结合成功,便相互支持、相互成就。如若没有“卖”,就没有“买”;没有“买”,“卖”就不会发生。所谓的“卖”,最多只是“摆摊”“展览”“吆喝”,只有“买”“卖”同时发生,才成了“买卖”。“教学”也是这样。没有“教”的“学”,只是“自学”而非“教学”,没有“学”,则“教”就不能称为“教”,可能是“自说自话”“独角戏”或是其他什么,但唯独不能叫作“教”。应该说,“教”的存在必有赖于“学”的发生,“教”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教”的所有意义、价值与功能,都在于引发某人的“学”、为“学”服务。有了“学”,某种行为及行为意图才能成为“教”。也就是说,引发了“学”,“教”才显现为“教”;只有“教”和“学”同时发生、互有关联、互相影响时,“教”与“学”才统一为“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