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特色绩效审计模式研究  

作者简介:
刘金文,张李军,曹界国,军事经济学院军队审计系

原文出处:
军队审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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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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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将借鉴国家财政绩效管理及开展绩效审计的相关经验,主要对事业经费绩效管理全过程的嵌入式绩效审计模式的特点及主要职能进行具体的研究和探讨,以期为军队绩效审计的研究、试点和实施起到一定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一、嵌入式军队绩效审计模式的提出思路

      1.模式的提出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研究的主流。《“十二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列为国家审计工作的总目标,要逐步实现国家审计理论的中国化。刘家义审计长在2013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审计理论研究要在“中国特色”上做文章,一定要把立足点真正放到我们国家自己的审计制度上,放在我们自己的经验总结上,放在对“中国特色”的深入分析研究上。《“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更加完善。作为国家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审计与国家审计虽是同源,但有其自身鲜明的军事特点。所以,如何将国家审计理论应用于军队领域,构建军队特色的审计理论体系并与军队审计实践相结合,是军队特色审计事业发展的现实需求;特别在现阶段借鉴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经验,结合军队绩效审计起步阶段的现实特点,提出嵌入式的绩效审计模式,对于提高军队审计在国防和军队改革中的履职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模式的提出践行了习主席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习主席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专门对军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重要论述,为军队审计以创新理念引领创新发展推动军队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2016年3月19日中央军委审计署郭春富审计长在调整转隶审计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军队审计今天的局面得益于改革,未来的发展出路取决于创新。我们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军队审计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扭住关键、精准发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重点突破带动和推进审计建设整体跃升”。其中在监督理念创新中,强调“必须从一切过时的思维定势、固有模式、习惯依赖中解放出来”。当前很多人将制约军队绩效审计发展的影响因素归纳为法规制度不明确、技术标准不成熟、人员素质不全面及体制机制不完善,但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这些并不是现阶段制约军队开展绩效审计的真正原因。于是,我们突破现有的思维定势,借鉴政府绩效审计的有益经验,根据军队改革发展的现状,探究了军队绩效审计发展的根本动因,提出了嵌入式绩效审计模式的创新思考。

      3.模式的提出体现了军队绩效审计发展阶段的特点。绩效审计在西方已经比较成熟,在国家审计领域也已经开展多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绩效审计理论和实践成果,但是在我军还处于探索阶段,有了一些萌芽,还没有真正推开。各级领导非常重视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和推动,多次提出要把绩效审计和财务的绩效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参与绩效评估,逐步走开具有军队特色的绩效审计路子。《军队审计建设“十三五”规划》专门对绩效审计提出了要求:着眼提高军费保障效益,积极推动真实合法审计向效益审计拓展。按照先研究后实践、先试点后推开的思路,2016至2017年,分专业组织绩效审计预研和试点,摸索经验,探索方法,研究制定业务规范和指南;2018至2020年,每年组织对一至二类事业经费和二至三项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专项审计,逐步走开绩效审计的路子。我们提出的结合事业经费绩效管理开展嵌入式的绩效审计模式,符合军队推行绩效审计的总体规划,而且是这一思路的具体化,可以为事业经费项目开展绩效审计提供实践指导,有利于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嵌入式军队绩效审计模式的特点分析

      1.将绩效导向贯穿审计工作的各职责。《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规定,军队审计机构可以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问责。真实合法审计主要注重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绩效审计则注重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并为提高质量和效益提出建议。传统模式上的绩效审计是在经济活动完成后再进行评价,是事后审计模式;嵌入式绩效审计模式的特点就在于“嵌入”,强调要按照军费绩效管理的要求将绩效理念贯穿到军队审计工作的各项职责范围中,如预决算审计、财经管理审计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问责都要以绩效为导向,在预算审计中增加对绩效目标的编制情况的关注,在财经管理审计中加强对绩效预算的执行情况的跟踪,在决算审计中验收绩效完成的评价情况,在整改问责环节要关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情况。

      2.将绩效审计嵌入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各级财务部门和事业部门是军队事业经费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在现有的军队事业经费绩效管理法规文件中,没有提到军队审计工作对绩效管理的监督职责,更没有将绩效审计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财政绩效管理法规文件中,强调要形成监督问责机制,实施绩效审计和监察,强化预算绩效监督。因此,借鉴国家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经验,要将绩效审计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嵌入到绩效管理的各环节。在绩效目标评审阶段,预算审计应主动介入重大项目和领域的绩效管理试点,参与设计绩效预算评价指标,关注绩效预算目标的编制情况及科学性和可行性,从源头上掌控军费配置绩效;在绩效运行监控阶段,财经管理审计不仅要监督预算执行的合法合规性,同时要侧重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及相关制度保障的审计监督;在绩效完成评价阶段,军队审计机构不仅要监督试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而且要主动作为第三方组织或参与重点及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在结果运用阶段,军队审计作为绩效管理的监督主体,应监督绩效问责制度和办法的落实情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和通报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制中的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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