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娱乐产业链视域下光线传媒投资策略探析

作者简介:
朱静雯,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方爱华,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陆朦朦,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出版广角

内容提要:

文章分析了传统影视传媒行业产业链的构成,并提出了泛娱乐产业链核心概念,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影视类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光线传媒的投资策略进行研究,分析其在内容创作环节、内容发行环节、内容放映环节以及内容辅助环节的投资行为,解释其在产业链各环节投资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期刊代号:G01
分类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复印期号:201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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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泛娱乐”一词被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中央部委的行业报告收录并重点提及,泛娱乐化产业引起诸多资本和媒介的关注。泛娱乐是指以IP(Intellectual Property)为核心,基于同一内容实现文学、动漫、影视、游戏、音乐等跨领域、跨平台共生。在“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的边界慢慢消失,文学、动漫、影视、游戏、音乐等内容形态协同共生,形成泛娱乐产业生态。影视作为泛娱乐产业链中实现价值增值的一环,具有撬动文娱产业利益内核的巨大潜力。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数据,从2009年到2015年,我国电影年度总票房从60.2亿元快速增长至440.69亿元,预计在2016年突破600亿元。在这一背景下,影视类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光线传媒投资动作不断,以泛娱乐产业链各环节的投资为重点,完善“内容+渠道”泛娱乐生态圈布局。

       一、影视产业链向泛娱乐产业链演化

       从经济学角度看,产业链是指一种产品在“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相关环节和组织载体构成的一个网络状结构[1]。1985年,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在《竞争优势》中首次提出价值链(Value Chain),他认为每个企业都是设计、生产、营销、交付和支持产品一系列活动的集合[2]。20世纪末,英国经济学家查尔斯·兰蒂(Charles Landry)将经济学中的价值链分析法(Value Chain Analysis)理论用于对文化产业的诠释,他提出五个阶段的产业过程:创意的形成、从创意到产品、文化产品的流通、文化产品的发送机构和最终消费者的接受[3]。电影产业链是以电影产品为核心,从其形成到最终消费所涉及的具有上下游关系的各个功能主体的集合[4]。“制片—发行—放映”是电影产业的核心环节,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电影产业不断成熟,电影产业链不仅包括这一核心环节,也包括与核心环节紧密联系的非核心环节,如投融资、衍生品开发等,原有产业链格局被打破,形成“内容创作—内容发行—内容放映—内容衍生”的泛娱乐产业链。具体而言,内容创作是指优化内容生产环节的质量,协同创新生产影视、动漫、游戏、音乐等多元内容,形成以IP为核心的强大内容资源;内容发行指依靠线下实体资源发行多元内容,同时基于新媒体通信技术进行数字发行;内容放映指媒介融合环境下各类移动终端的使用热潮,打破了以影院为代表的实体放映渠道限制,网络院线和视频客户端逐渐崛起;内容衍生指发挥媒体品牌溢价作用,通过品牌授权、实景娱乐等方式,将产业链朝下游方向延展。根据波特的价值链理论,企业价值链活动由主要活动和辅助活动构成[1],除内容创作、内容发行、内容放映和内容衍生等主要活动外,泛娱乐产业链还包括辅助活动如人才、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如图1所示。泛娱乐产业链模式“对于电影公司节约交易成本,分散投资风险,拓展多元市场乃至建立规模经济壁垒,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5]。

      

       图1 影视传媒泛娱乐产业链构成

       二、基于产业链的光线传媒投资

       光线传媒于2011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是我国最大的民营传媒娱乐集团之一,业务涉及影视、动漫、游戏、音乐、广告、实景娱乐等。通过加强对动漫、游戏、音乐、文学版权、新媒体等领域的投资,到2015年公司已经拥有19家控股公司和40家参股公司。

       1.内容创作环节

       内容创作环节作为影视传媒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光线传媒的重点投资环节。在传统内容创作环节,光线传媒加强对电影、电视/栏目制作业务等内容创作公司的投资,此外还开展了一系列跨界内容的投资,大量投资动漫、游戏、音乐、文学版权与出版业务,实现IP的跨媒介、跨形态多元协同共生。

       (1)影视创作投资

       影视业务是光线传媒的核心业务。2013年以来,公司投资或设立影视制作公司共13家,其中,出资设立6家,投资参股5家,合资设立2家。除去灵力影业未披露投资金额外,总投资额度达157657万元。在被投资的影视公司中,既有上市公司,又有卖座影视剧的出品方,显示了光线传媒在影视内容投资中的战略眼光。其中,欢瑞世纪2016年借壳星美联合成功上市,目前市值达50亿元,代表作品有《盗墓笔记》和《青云志》等。通过一系列投资,光线传媒从内容发行端强势介入内容创作端。

      

       (2)动漫创作投资

       动漫产业作为文化产业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具有很大的投资空间。光线传媒在动漫内容创作领域的布局思路是以旗下子公司投资的方式间接介入动漫内容创作。从目前的投资看,光线传媒旗下子公司霍尔果斯彩条屋影业有限公司(下文称彩条屋)两年来共投资了14家动漫公司,包括十月文化、彼岸天、蓝弧文化、全擎娱乐、光印影业等,囊括三维动画、二维动画、漫画、游戏、国外版权等业务。除投资动漫内容创作业务外,彩条屋的经营触角延伸至动漫改编、动漫IP贸易等围绕动漫内容的二次开发,如彩条屋与通耀科技合作开发了《蜡笔小新》《Hello Kitty》《数码宝贝》等8款游戏,又通过投资日本通耀公司,为光线传媒引进与输出日本动漫IP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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