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以下简称“2030议程”)正式启动实施。这项议程与去年结束的“千年发展目标”② 相比,除了继续推动减贫、健康、环境和国际合作外,第一次在全球层面纳入“文化”、“创意”和“文化多样性”等关键词,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量③。联合国教科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Irina Bokova)评价,此番对文化的重视,恰与已经实施10周年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与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多样性公约”)立场相符,强调文化活动、产品和服务具有文化与经济双重属性:在文化层面,包含身份和价值观,促进国际社会的包容度和人群的归属感;在经济层面,促进就业和收入,推动发展中国家创新和可持续发展④。 2015年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次在全球发布“多样性公约”颁布10周年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与该报告相关的签约国履约报告收集和指标研究在报告发布的4年前即已启动,通过该报告建立了一种文化领域的综合监测指标体系,未来将每两年发布一次最新的评估结果。“评估报告”深入分析了文化多样性在当前全球的发展趋势,尤其体现在4个文化政策领域:跨国流动、艺术自由、进入国际市场、数字环境。教科文组织认为这份报告的重要性在于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以长期监测、收集、分析和传播世界各国将文化纳入可持续发展的各种信息,实时支持“2030议程”的实施进程,以确保各国能够最有效地评估新议程的实施,及时修正和解决政策问题⑤。 文化多样性在联合国层面自提出之初,就带着希望鼓励发展中国家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的愿望,是发端于现代文化产业的。而回顾“多样性公约”的实施时机与进程,不难发现其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近十余年的发展进程不谋而合。不过,虽然中国一直是联合国进行“文化多样性”和“创意经济”评估发展成就中贡献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但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联合国推动的“创意经济”在发展逻辑上是不同的,二者殊途同归地并行发展。 一、基于新增长理论的“文化多样性” 虽然“多样性公约”旨在保护“人类所依赖的、以多样性方式存在的‘文化生态’”⑥,以及鼓励各国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促进发展中国家增加对外文化贸易和服务的出口⑦,但“文化多样性”观念最早反映的却是发达国家第二集团的立场。200年前,法国文化的影响力远远超过美国。但是随着电影工业的出现,这个带有强烈的复制性的工业,特别适合市场化的规则,因此美国文化迅速崛起、席卷世界,法国人开始担心美国文化的侵蚀。“二战”以后,在国际贸易的各种谈判中文化产品与服务领域的分歧最大。作为文化霸主的美国力推同质化,认为文化产品和其他产品一样,不能搞特殊对待,甚至教科文组织下的种种文化管理条约,都没有必要存在,一个世贸组织就够了,这和美国在文化输出上的霸主地位直接相关。于是发达国家第二集团在1993年面对强大美国文化产品的侵入,由欧盟、法国和加拿大牵头,提出了“文化例外论”,即电影和音像制品不能被纳入到一般性服务贸易中,此举在接下来的20多年中反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和争论,也得到了大部分国家公开或者默默地支持⑧。“文化例外论”代表了国际上对于文化保护的其中一种立场,即注重传统的、精英的文化,认为文化“关涉到国民素质、民族传统和凝聚力、国家形象与国家安全等”⑨,与其他产业有着巨大的区别,需要额外投入经费进行保护、扶持。这种文化保护立场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相当多国家的文化政策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立场,之后经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导出台的几大公约,包括2001年通过的《文化多样性宣言》、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都是与这一思路一脉相承的。尤其是“文化多样性”,后来替代了“文化例外论”,成为各国在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中制定保护措施的依据。 与单纯的文化保护不同,“文化多样性”是为了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是推动发展中国家制定有利于文化发展的政策;二是推动发展中国家培育由现代传媒和视听技术支撑的文化产业”⑩。在“多样性公约”中我们能够看到对于发展的推动,有几个主要的目标和方式:认为文化是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国家和国际发展政策、国际合作的战略要素,也是服务于旨在消除贫困的《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这些文化指的是作为非物质和物质财富来源的传统知识,特别是原住民知识体系;实现方式包括信息自由、个人流动和传媒多样性,培养发展中国家个体和机构创造、传播、销售及获取其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自由和能力,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发达国家放宽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活动、产品和服务进入政策(11)。在最近这本“评估报告”中,教科文组织重申了他们所细化的四个“文化多样性”实施目标,分别是: 第一,支持文化治理的可持续发展系统。目的是“执行国家政策和措施,促进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造、生产、分配和实现,并且有助于文化治理系统的了解、透明度和参与性”。这一目标主要监测四个领域:文化政策、公共服务媒体、数字环境和与民间社会的合作。 第二,实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平衡流动,增加艺术家和文化专业人士的流动性。这一目标主要监测三个领域:艺术家和文化专业人才的流动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流动,以及相关条约和协定。 第三,整合可持续发展框架中的文化。目标是“通过可持续发展政策和国际援助方案将文化整合为一个战略维度”。这一目的主要监测两个领域: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计划和国际可持续发展项目。 第四,促进人类权利和基本自由。目的是“国际层面和国家层面从法律层面保障人类权利和基本自由,保障和促进艺术自由和艺术家的经济权利”。这一目标主要从两个领域进行监测:性别平等和艺术自由(12)。 从上述公约框架,以及最近这本“评估报告”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其核心理念是在开放经济中的内生增长思路。第一是强调了市场力量并不足以使社会得到最好的发展,政府投入和政策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是强调了文化积累和技术进步在增长中的决定性因素。另一个方面鼓励生产要素在各国自由流动,这样资本和人才可以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而同时可以利用国际上的先进技术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显然,这种发展思路带有浓厚的“新增长理论”(New Growth Theory)思路(13)。这一理论催生的环境是上世纪70年代起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的滞胀状态、经济发展增速减缓、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