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教育研究前沿与热点问题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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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03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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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的一年。教育理论进一步丰富发展,教育科研水平进一步提升,高质量成果不断涌现,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2016年12月7日至8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如何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要话题。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

       “立德”是人才培养之根。学者指出,教育应该有一个崇高理想,即把培养人的事业与人类可持续的未来联系起来。要回归教育本质,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使我们的年轻一代担当起可持续的未来责任。[1]要实现立德树人,就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核心开展德育,坚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其基本精神和内在要求,是体现国家教育意志、教育理念和教育方针的根本要求。[2]有学者认为,把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德育工作的全过程,是新时期赋予学校德育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也是德育有效实施的必由之路。一方面,创新德育引导方式,使德育内容内化于心;另一方面,强化道德实践养成,让德育内容外化于行。使学生在思想行为上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在情感诉求上自觉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意义,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坚定付诸行动的决心和毅力。[3]有学者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推进高校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改善教育民生,创新宣传方式,坚持行胜于言,主动担当有为。[4]还有学者指出,在当代中国,加强家庭建设,重视家庭教育,养成良好家风,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任务。当前,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教育文化,树立新时代的家庭教育价值观。[5]

       (二)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培育

       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和举措,学者们延续和加强了对核心素养问题的讨论。在核心素养的概念和属性上,有学者指出,核心素养是21世纪人人都需要具备的关键少数高级行为能力,是知识、技能、态度的统整与融合。中国的核心素养框架要凸显中国立场与主体意识,要反映现实国情与未来诉求。创新能力是中国核心素养的核心,培养创新人才是中国教育的优先目标。[6]有学者指出,聚焦核心素养,就是聚焦人才培养的关键点,为学生提供可持续发展、终身受用的关键品格和能力。它必须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精细化,并转化为具体的品格要求和能力要求,进而贯穿到各学段,融合到各类课程当中,最后体现在学生身上,深入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因此,聚焦核心素养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目标。[7]还有学者进一步指出,推动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改革就是要从过去“以知识为本”的教育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8]

       (三)教师是立德树人和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教师”的要求,为广大教师提出了明确的目标,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学者指出,只有教师的全人格提高了,培养学生的全人格素养才有可能,因而教师要有意识地自觉承担起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或综合素质的任务。[9]有学者强调,教育工作者应具有远大理想,对造福未来一代、造福未来社会持有坚定信念;在制度规范、学校课程、教育活动、师生互动等方面都体现出、渗透着对于人的尊重与激励;坚决守护教育的法律与道德底线,执着遵循育人的规律与常识。[10]根据教师专业工作性质、专业活动的特征,对专业道德概念进行梳理、界定,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基础理论工作。有学者认为,教师专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专业工作(发展)中、基于专业身份从事与专业工作相关或对专业工作产生影响的活动中,应当具备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道德品质,以及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其基本特征是:具体性、实践性、养成性、激励性、发展性。[11]仁爱是社会德性的总的形式,教师具有仁爱之心,便是社会德性的具体体现。[12]对于德育的有效实施,有学者认为,课堂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场域,是教师和学生生命交融、精神融合的场所。教师应保持道德自觉,做学生的道德关怀者;挖掘知识的道德内涵,让道德渗透在课堂教学细节中;营造课堂的道德氛围,还学生真实的课堂生活。[13]

       二、深入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2016年10月20日,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出席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时强调,深化督导改革,提高治理能力,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教育治理现代化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教育研究的重要论题。

       (一)全面把握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内涵

       教育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现代化进程是教育治理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由“量变”向“质变”的跃迁,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国家整体治理的效率。教育治理现代化一方面加速教育治理方式、方法的系统嬗变,促进教育治理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治化;另一方面增强教育治理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耦合度。[14]有学者认为,“教育治理”是一种由政府、学校及社会共同纳入的特殊“教育共识”的表现,其现代化的实现需要政府、学校、社会边界清晰,沟通协商、相互支持,分而不离、全面提升,形成一种多元主体“共治”的格局。[15]也有学者从协同学视阈下分析教育治理现代化,将教育治理视为一个开放系统,将教育改革过程视为逐步寻求有序结构的过程。围绕共同的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改革目标协作运动,同时注重系统内部与外部之间的良性互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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