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6)06-0084-06 当代自然美学有着许多不同的理论方向,其中以阿诺德·柏林特(Arnold Berleant)为代表的介入美学(the Aesthetics of Engagement)反对自康德美学以来的审美静观的非功利的美学传统,主张将艺术审美和自然审美统一到动态性的介入活动(Engagement)之中,强调在介入活动之中最为重要的是人的丰富的感觉经验。以阿伦·卡尔松(Allen Carlson)为代表的“肯定美学”(Positive Aesthetics)则明确提出了自然全美的概念,认为艺术对象和自然对象最为核心的不同就在于自然对象是脱离了一定的形式和框架的,因此自然审美和艺术审美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的审美,在自然审美之中不存在艺术审美那样的等级高下的区分。在自然美学的这两大思潮的争论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自然审美是否存在着合适的审美对象的问题,因为我们只有在找到了自然审美的合适对象的前提下才能够去保证自然审美活动的进行,否则自然美学就难以获得自身的独立性。自然作为自然(Nature as Nature)是当代自然美学的核心问题,但是对于什么是真正的自然的探讨并不仅仅局限在美学领域,从当代现象学的角度也可以为自然美学核心问题的讨论提供新的思路。 约翰·萨利斯(John Sallis)是波士顿学院的哲学教授,他的现象学的研究领域颇为宽广,包括了对柏拉图的对话的注解以及对于想象力的现象学的探讨,虽然萨利斯并非是一个“纯粹的”美学家,但是他的现象学思想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试图将自然本身从形而上学的束缚之中解放出来,从而呈现出自然自身。他的现象学思想正好契合了当代自然美学的核心问题,也就是自然审美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通过萨利斯的现象学思想,我们可以从现象学的角度去理解自然审美活动和艺术审美活动之间的区分以及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本文将试图从以上两个问题入手,来梳理出其自然美学的主要脉络。 一、元素的自然 1975年,美国的一家咨询公司应邀对于阿拉斯加一条河流上修建水电站的工程进行审美资源的评估。这家咨询公司进行了复杂的图标的计算和评估,在这份评估报告之中最为关键的一个数据就是人们对于一张风景照片的偏好的价值。然而,这些评估和计算遭到了一些哲学美学家的怀疑和批评[1]。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当代自然美学之中存在的一种将自然客体化的倾向。这种将自然客体化的倾向事先预设了主体的人和客体的自然的两分,并强行的将人的尺度强加在自然之上,从而使得自然仅仅成为了满足人们审美需求的对象。在这种倾向之中,风景优美也就成为了我们评价一处自然环境的最为重要的指标,这个指标又是可以用人的自身的偏好程度来加以量化的。 带有将自然客体化的倾向的自然美学遭到了很多美学家和哲学家的反对。萨利斯强调作为单纯的客体的自然实际上并不存在,这种把自然作为单纯的客体的想法实际上是强大的形而上学传统影响之下的产物,这种自然观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导致了一种强烈的人类中心主义,人们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自然之上,将自然作为可以被人类计算和控制的对象,当今世界越来越严重的自然环境问题都是在这种自然观的统治之下所产生的。按照海德格尔的看法,我们当代的视阈是一种数学化的视阈(Horizon),在这种视阈之中所呈现出的自然就是一种可以被我们人类加以计算和控制的自然,这种视阈并不是错误的视阈,任何的一种视阈都是对于唯一的“事物本身”的某种程度的揭示,但是当今世界的最为重大的问题是强大的数学化视阈使得人们以为这个视阈就是唯一的视阈,而在其他的视阈中所能够呈现出来的东西实际上被湮没了。 为了摆脱当代数学化视阈的控制,萨利斯回到了古希腊思想之中。古希腊思想中著名的元素说认为世界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水、火、土、气,萨利斯由之出发来构建自己的元素论思想。萨利斯区分了元素(Elemental)和自然要素(Elements),元素是不可见的,但是正是不可见的元素使得可见的自然要素成为可能,自然要素也就是我们感知之中所呈现出的自然界之中的诸多自然物,如山、水、风、雨等等。萨利斯认为元素(Elemental)在当今的数学化的视阈之中呈现出的含义已经和它在古希腊思想中的本意是不一致的了,我们当今习惯于把元素理解为构成物质的基本单位,是一种化学里面常常使用的术语。但是,萨利斯认为我们应该从由以构成(From Which Constitute)转向由以显现(From Which Manifest),元素在古希腊思想中并非是一种构成世界的基本单位而是一种世界借以向我们显现的基本方式。“因为它们既不是事物也不具有事物性的特征,它们就像是梦一样,并不受任何传统逻辑和规律的制约;因为这些逻辑即使在如模态逻辑这样的现代形式中,仍然是被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说和古代形而上学范式所决定的。”[2](P151)萨利斯认为元素超越了What的范畴,去追问元素到底是什么是不合适的,因为元素并不在任何的现有的逻辑范畴之中,元素既没有属也没有种,因此无法定义。对于元素,我们只能追问元素如何发生,如何显现,因此对于元素的所有疑问都必须在How的框架之内给予回答。对于元素我们只能使用描述的方法来把握它是如何运作和发生的,这符合现象学的基本特质,因为现象学从根本上是一门关注于How的科学,现象学的方法也是一种描述的方法。元素之所以无法用现有的逻辑范畴来加以限定,是因为现有的逻辑范畴是人自身的主体性的产物,而元素相对于人来说是绝对的他者,是外在于现有的逻辑范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