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学界先后进行了几次美学大讨论,围绕美学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展开探讨,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美学理论,如认识论美学、实践论美学、存在论美学等等。近一时期,学界又展开了美学与审美学之争,从而把当代美学问题的探讨进一步引向深入。祁志祥教授在新著《乐感美学》中,一方面对当代美学问题的讨论进行系统梳理和反思;另一方面也进行了当代美学理论重建的创新性探索,由此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和讨论。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无论是“接着说”还是“对着说”,都会有益于推动当代美学研究。在笔者看来,近一时期美学研究中引起争议最多的,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一是美学研究的对象与中心究竟是美还是审美;二是美学研究的价值目标究竟是美的认知还是审美经验;三是美学研究的方法究竟是本质论还是现象学。围绕这些问题的争论看起来分歧很大,有的似乎还针锋相对,然而却未必是非此即彼、非对即错不可兼容。形成各种不同的观点,或许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或许是基于不同的美学观念,然而都是基于同一个美学事实的问题,只不过各自反映或揭示了它的不同方面,其实都各有一定的道理和启示意义。本文对此略加评析,向学界同仁请教。 一、当代美学研究的对象与中心问题:美还是审美 通常所说以什么为研究对象,其实有两个涵义:一个是指所要研究的现象或事物是什么,它是一种事实性的存在,所以可称之为“事实对象”;另一个则是指所要研究的问题是什么,即要从这种现象或事物的事实性存在中提出什么样的问题来进行研究,这或可称之为“问题对象”。对于美学研究而言,如果要问“美学研究什么”?也同样是从这样两个方面来回答的:一是指美学以什么样的现象或事物为研究对象;二是指美学究竟研究什么样的根本问题。这两个方面显然又是相互关联的,有时候容易区分,有时候又特别复杂纠结。 对于前一个方面,在美学史上曾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在柏拉图《文艺对话录》中讨论“美是什么”时,所举例子就涉及自然界和人们生活中的各种现象或事物;黑格尔则把美学研究的对象限定于艺术,而把现实中的其他事物排除在外;鲍姆嘉滕(有的译为鲍姆加登、鲍姆嘉通等)则又把人对事物的感性把握和情感反应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等等。在当代美学研究中,人们对于美学研究事实对象的认识比较一致,就是把自然美、现实美和艺术美,以及人们的审美意识和创造活动也都纳入其中。而对于后一个方面,即美学要研究的根本问题是什么,学界的分歧就比较大了。在新时期前后,学界比较普遍的看法,认为首先应当回答“什么是美”的问题,也就是要研究“美之为美”的本质特性是什么?所以在各种美学教科书中,差不多都是把“美的本质”作为中心问题提出来论述,一方面追溯和介绍美学史上各种关于美的本质的理论学说;另一方面阐述著者自己的认识看法,虽然阐述的具体观点可能各不相同,但基本思路是比较一致的。然而,从1980年代中期以后,在实践论哲学和美学讨论的背景下,出现了一种新的转型趋向。一些研究者认为,美学研究的中心问题不是“美”而是“审美”,应当把“审美”作为首要问题提出来研究,甚至要从根本上把“美学”更名为“审美学”,并且陆续出版了一批以“审美学”命名的著作,一场“美学”与“审美学”的争论便由此而起。祁志祥在《乐感美学》中对这一争论做了综合评析,可以给读者一些有益的启示。① 在笔者看来,这种美学研究的分歧与转向,实质上是两种不同美学观念的分歧,也可以看成是当代美学观念的嬗变。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美学观念的分歧与转向呢?笔者以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从历史的观点看,可说是源于两种不同的美学传统。通常说美学是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是因为对“美是什么”的探讨具有古老的传统,而作为美学学科的系统建构则又是比较晚近的事情。当代美学学科的基本观念,实际上是从西方美学传统继承发展而来的。从当代美学观念反观其历史传统,可看出它的两个主要源头:一个是来源于柏拉图的古典美学传统;另一个是来源于鲍姆嘉滕的现代美学传统。虽然在我国当代美学论著尤其是美学教科书中,对各种美学理论都有所介绍,但构成其美学理论体系的核心观念却是有所不同的。 过去占主导地位的美学观念,把美学理解为“美之学”,把“美是什么”即美的本质特性作为美学研究的根本问题,这显然是来源于柏拉图的古典美学传统。柏拉图《文艺对话录》中的“大希庇阿斯篇”所专门讨论的,就是“什么是美”或“美是什么”的问题。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对话讨论的思路和步骤,先是比较直观地讨论“什么东西是美的”,比如一位漂亮的小姐、一匹漂亮的母马、一个美的汤罐等;然后继续追问“美本身是什么”,也就是使一件美的事物成其为美的这个东西是什么,由此寻求各种回答。比如说是黄金或象牙等,这是从事物本身的特性着眼;或说是“恰当”,这是从事物的某种特殊品质着眼;或说是“有用”“有益”,这是从事物的效用价值着眼;最后讨论到“视听快感”,这是从人的主观感觉着眼。在这场讨论中,“美是什么”是个基本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一方面指向美的事物,这就关涉研究对象问题;另一方面则指向追问“美本身是什么”,这便关涉美的本质问题;由此追寻下去,涉及事物的有用和有益,这是美的价值功能问题;涉及从事物获得视听快感,这就成为后来所说的“美感”问题。我国过去占主导地位的美学理论,差不多就是围绕这些基本问题展开的,因此可以说它是根源于柏拉图的古典美学传统。 后来兴起的以“审美”为中心的美学研究,则是来源于鲍姆嘉滕的现代美学传统。德国哲学家鲍姆嘉滕被称为“美学之父”,是因为他在1750年出版了以Aesthetica(英文为Aesthetics)命名的专著,他创造了这个术语,并且用它来指称一门研究感觉或感情的独立学科,为其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理论。Aesthetics在中文翻译中通常译为“美学”,也有的译为“美的哲学”“审美学”“美感”等。②译名的不一致当然是个问题,在中文语境中会带来望文生义、各取所需的理解和阐释,但这并不见得很重要,我以为更值得重视的还是美学观念上的问题。很显然,鲍姆嘉滕所使用的Aesthetica具有“感觉学”“感性学”“情感学”的涵义,它所研究的对象以及目的是“感性认识的完善”,他说:“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而这完善也就是美。”③这应当说是一种现代美学观念,与柏拉图所开创的古典美学传统有很大的不同。如上所说,柏拉图美学讨论的中心问题在于“美本身是什么”,这是一个形而上学问题,显然与古希腊本体论哲学和理性主义的繁盛有关。而鲍姆嘉滕所讨论的中心问题是“感性认识的完善”,这是一个与人的感觉、情感的丰富完善相关的“经验的科学”问题,或者也可以说是一个现代“人学”问题,这恐怕与欧洲启蒙运动背景下,反对过于强大的理性传统和追求人的感性解放的时代要求有关。对于这两种不同的美学观念,究竟是看成对立的还是相通互补的,这正是当代美学研究需要探讨的问题,我们后面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