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继懋(1990)将“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这种主语和宾语之间有比较稳定的“领有-隶属”关系(主语是“领有”的一方,宾语是“隶属”的一方),且述语动词和主语没有直接的语义关系的句子称为“领主属宾句”。我们基本同意这个定义,但笼统地说“述语动词和主语没有直接的语义关系”并不准确。根据我们对领主属宾句的考察,这类句式在语义上存在着致使关系和(或)受影响关系,即主语所表人物是其后述宾短语所表事件的致使者和(或)受影响者。 从句式意义上看,汉语领主属宾句包含以下四类:
因此探讨领主属宾句的生成机制和句法来源,不能只盯着“王冕死了父亲”这类领主属宾句,应该对所有领主属宾句作出统一的解释。 徐杰(1999)用生成语言学理论阐释“王冕死了父亲”这类领主属宾句的生成机制,引发了一个研究热点,十多年来,相关的文章络绎不绝,蔚为大观。沈家煊(2006)对生成语言学理论框架内所作的各种解释提出了批评,而石毓智(2007)又对沈先生的观点提出了质疑。石文之后,有不少学者的观点与石文相同或相近,认为这类领主属宾句导源于存现句。有一个历史事实必须指出,汉语领主属宾句在《尚书》《周易》中就可以见到,例如:
而存现句即使照储泽祥等人(1997)把“有”“无”句也算进来,也要到战国时期才产生,而其他动词构成的典型存现句则是西汉以后才产生的(参看洪波、徐杰,2015)。先出现的句式不可能导源于后出现的句式,因此石文的观点以及与之相同或相近的观点显然不能成立。 2.领主属宾式导源于使动句式 从已有研究成果看,刘晓林(2007)已注意到领主属宾句在句法上可能跟使动句有关联。熊仲儒(2012)站在现代汉语角度,明确提出领属性致使句,认为领主属宾句具有致使义,但他没有从历时角度考察领主属宾句与使动句的关联和领主属宾句句式意义的嬗变。 从逻辑和语言事实来看,着眼于使动句的致使主体(causer,下文统称为致事)与致使对象(causee,下文统称为役事)之间是否具有“稳定的”领属关系,可以将使动句分为非领主属宾型使动句和领主属宾型使动句②两类。 1)非领属使动。例如:
例(2)的4个例子当中致事和役事之间都不存在领属关系,提取出来不能构成领属性偏正结构:*仲子我树桑、*公而足、*你我的大事、*父亲儿子的经济来源。 2)领属使动。例如:
例(3)的4个例子中致事和役事之间都存在领属关系,提取出来可以形成领属性偏正结构:“雄鸡之尾”“吾足”“我的脚”“他的脑袋”。 从构形形态④上看,先秦文献中,凡自动形式与使动形式相区分的动词,在领主属宾式中都用使动形式。例如:
从现代汉语语感和句式变换来看,表示状态义、状态改变义和消失义的领主属宾式大多有着或隐或显的致使(操控/责任)义。 有的领主属宾式直觉解读是受影响义,但隐含有致使(责任)义,为了凸显⑤其致使(责任)义,可变换为“把”字句⑥或者增添相关语境。例如:
例(5a)(5b)的第一句我们的直觉解读都是表示受影响关系,“他”“我”分别是“脚崴了”“钱包丢了”的受损者,但隐含有致使义(主语是显性受损者和隐性责任者),可通过变换为“把”字句或者增添相关语境(表示主语过失的语句,如“走路不长眼睛”“由于粗心大意”)加以凸显,这时“他”“我”就分别是“脚崴了”“钱包丢了”的责任者⑦。 有的领主属宾式直觉解读是致使(操控)义。例如:
例(6)(7)我们的直觉解读是表示致使(操控)关系,“她”是“脸阴沉着”的操控者,目的是配合“默不作声”表达某种负面情绪,“学生”是“学习态度端正”的操控者,目的是“好好学习,不辜负希望工程的期望”。这两句是有意领属使动句,直觉解读就是致使(操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