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与私的张力:省宪自治中的议会、舆论与民众

作 者:
张亮 

作者简介:
张亮,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1921年4月,时值省宪自治运动在全国蔚为风潮,江苏省第三届省议会即将开幕。以苏社为核心的江苏士绅群体正欲借此契机,争取掌握省议会,制定江苏省宪法,推进江苏省宪自治运动。选举甫兴,苏社同人内部即发生分裂,南张派议员指控北张派领袖张孝若贿选议长。议会内部的派系斗争经《申报》为首的舆论鼓动,本来为三千万江苏人公义的事业,变成了少数巨绅弄权的试验场。公与私的张力之下,学生与一般民众有失理性的参与,逐渐演变成一场群众运动,议会的权威受到极大损害,江苏省宪自治运动亦受顿挫。本文试图从议会、舆论、民众三者在贿选风潮中之互动关系为着眼点,探讨制约江苏省议会选举良性运转的内外因素,及其时各方对代议制民主的认知,并思考此问题对20世纪20年代民国政治走势的影响。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7 年 03 期

关 键 词:

字号:

       1920年代,中央政府权威逐渐丧失,各地军阀割据成为既成事实,省宪自治成为知识分子解决国内政治问题的热议话题。梁启超及其研究系同人的关注点逐渐从“国民制宪”转向“省宪自治”。研究系同人蓝公武认为,“我国约法中所规定政府之权力,实足以摧残立法部而有余。”①而在中国则政府权力过大,易导专政之危。解决之道则在于省宪自治,扩大省议会权力,以限制行政权力,改造军阀政治之弊。费觉天反对蓝公武之省宪意见,认为中国当下议会政治之弊不在“横面的互相制衡”不力,而在于上下制衡无力。他认为,“但凡稍明美国政治之真相者,莫不承认美政之妙者不在其能严行分权,而在其有健全之两党存在,能调剂其分权之弊。”而中国无健全之两党政治,故宜直截了当,打破横面的互相制衡,而别创纵面的上下监督制。英国议会政治之好处,即在内阁对于议会负责,而其坏处在于议员对于选举他们的人民不负固定责任,因此一经举出便可为所欲为。“在英国所以能支持者,在其国内舆论大,制裁严,故彼在法律上虽无上下监督,而实际上固有也。若在中国未曾全形效仿,又无健全舆论,强有力之社会制裁,自不得不败也。”因此,中国无有力之舆论监督与成熟之两党政治,则议会政治实不能真正代表民意。而俄国苏维埃则不然,“皆是上下监督,则其所选出的议会自不敢恣所欲为,无恶不作。盖有人监督其后也。”以费之意见,要真正实现宪政,理顺议会、舆论、民众三者之关系是问题的关键。省宪自治运动并没有考虑到议会自身作为民意机关亦需要被监督的问题,难以避免议会腐败。费氏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诉诸直接民主,强调各级议会与政治组织的“上下监督”,并认为苏联的人民委员会体制有效的实行上下监督,从而能真正代表民意。②

       学界以往对省宪自治的研究多关注湖南省宪运动,而且多关注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之关系及地方“自治”事业,但对省议会本身的所面临的内部问题较少关注。③杨天宏先生指出,20世纪20年代,国会政治实践已逾十年,遭到国人唾弃,除因代议制之弊端多有暴露,也受到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中国建立代议政制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此时正当世界政治思想转变的关键时刻。虽然战后民主主义思潮复兴,但对形式为‘间接民主’的代议制的批判也进入较深层次,‘直接民主’成为重要的思想理念与政治诉求,而苏俄这一新兴国家的建立及其对中国表示的‘友善’,则向国人提示了一个改良政制的可能方向。”④如果说杨文中“间接民主”向“直接民主”的转向还只是知识界在西方时势变化下的一种“宏观”而抽象的归纳,集中于思想与观念层面的变迁,尚未涉及具体政治实践与议会内部运作的问题,那么,本文所要讨论的江苏省议长贿选风波则在具体政治实践的“微观”案例中体现了这一变化。更重要的是,民意本身需要通过一定的民意机关或者载体来体现,否则就会流于空洞的宣传与口号,而议会、舆论与民众三者在江苏省议长贿选风波中都以民意的当然代表者自居,实际却都未必代表了真实的民意,三者的无序竞逐反而破坏了民意代表机构的权威。因此,以江苏省议长贿选风波为中心,研究议会、舆论、民众三者的互动,进而追问“谁来代表民意”“如何代表民意”等一系列问题,并基于此观察其体现的政治走势,实有“管中窥豹”之义。

       一、“苏人治苏”与苏社

       1920年代初的省宪自治虽然始于湖南,而江苏省之声势实不亚于彼,甚至有后来居上的“野心”。此种“野心”与研究系同人的介入不无关系。关于研究系同人与湖南省宪自治的关系,张朋园先生已有论及,湖南为当时省宪自治的急先锋,熊希龄、范源濂、蒋方震作为研究系同人的重要人物均参与其中,声势浩大,对张謇的“刺激”不可谓不大。与费觉天意见相左的蓝公武,被研究系同人张謇邀请参与江苏省省宪起草工作,实践其分权制衡的构想。湖南发起省宪自治后,熊希龄驰书张謇,以湘将治宪,征求苏人意见,苏社乃集会讨论,“维时京外方厉行废督裁兵运动,咸认此为根本解决之一道”⑤。1920年9月22日张謇复梁启超函中,曾评价道:“省自制宪,湘人先行最好。但吾观谭组庵(延闿)以客气胜,私见不净,恐尚非其时也,自治云者,须有事实。事实无大小,期于成,非空言所能振发。”⑥在张謇看来,湖南省宪自治虽然如火如荼,得一时风气之先,实有不足处,江苏自应有所超越。

       在与省议会于1920年联合驱逐非江苏籍的江苏省长齐耀琳之后⑦,摆在张謇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要在第三届江苏省议会选举中获胜,以掌控局面。同时,他还要实现其致北京政府电中极力主张的“苏人治苏”⑧,即由江苏人做江苏省长,而“苏人治苏”的发起机关则为苏社。

       苏社为1920年成立的江苏地方士绅社团组织,成立大会于5月10日在南通更俗剧场举行。社员到会者计一百四十余人,另有美国参观团七人。社员中以省议员最占多数,并选张謇为主任理事,黄炎培、沈恩孚、张一麐、王清穆、张詧、张孝若(张謇之子)、朱绍文等十九人当选为理事,聚集了江苏省的士绅精英。此次成立大会声势十分浩大,核心发起人是张謇与韩国钧。据《申报》所载:“南通张啬庵昆仲与韩紫石君以地方自治为当今急务,遂发起苏社。今日(五月十日)在南通成立大会,明后两日复留各处赴会者在通游宴。现上海社员已达百余人。昨晚七时半黄任之、沈信卿、穆抒齐、荣德生、荣鄂生、陆规亮、朱少屏等五十余人由大达轮埠登轮赴通,其余社员有早日赴通者,韩紫石、马俊卿君等则由扬州前往,并闻本埠《密勒评论报》主笔鲍威耳君与美商会美职员数人亦均前往。”⑨

       张謇在成立大会上发布宣言,认为民国以来,江苏之所以“常呈不巩固之险象”,在于“只知治标不知治本”,唯一的办法是实行地方自治。南通实行自治二十年,自然是江苏省自治的模范与策源地。张謇并告诫同人:“但有一点,本社与政党毫无关涉,此次外界之揣测颇多,大概谓苏社别有作用。诸君抱定纯洁宗旨,不利用人,亦不为人利用。如与官治相关之处,亦需明白宣布,干干净净,永不失为完全自治之团体。”力图撇清与旧有官僚政治的关系,以刷新政治。其时江苏各界对苏社成立及省宪自治均寄予厚望。苏社的另一位核心人物张一麐则在《浙江制宪史序》中批判清季以来中央集权之制,认为“人之骛名而不求实也,闻中央集权则色然喜”,并历数有清以来中央集权之弊:“有清入关承明督抚之制,而寄其权于满大臣,经洪、杨之变,曾左胡李诸公削平大难,封疆之权仍尊,然其时号为清流者,以强干弱枝,弹章四上,暨光宣之际,亲贵用事,盛倡中央集权,而清社以屋,民国成立,项城因仍旧制,丙辰倾袁(即护国战争,因仍旧制,指袁世凯继续了清季中央集权的政策)以后,忽有所谓督军团者,上不受中央节制,下唯剥民以自肥,于是忧时之士倡各省自治之说,以裁抑军阀,收回民权,省宪之说风动一时,不可复遏。”他认为只有将政治重心由中央转向地方,并“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中”⑩,方是现实政治的解决之道。无论张謇或者张一麐,均以苏社与政党政治无关为辞,而苏社所标榜的宗旨则是发展地方自治,但“不涉政党不为私人利用,为官治之后而不树敌,为社会之导而不骛名”(11),可见,苏社同人一开始就有以公心代替党派私争的政治抱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