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黑”本义及其审美意象初探

作 者:
郭东 

作者简介:
郭东,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美学

原文出处:
美与时代:BEAUTY

内容提要:

甲骨文,郭沫若释为黄,唐兰释为,于省吾释为黑(今从于省吾说)。(黑),是象形会意字,上部为两个对称的半月,下部为直立或行走的人,其图形会意人在夜色中站立或行走。之审美形式夸张,审美意象丰富,表现出殷人对天神(自然神)的敬重和畏惧之情。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2 期

字号:

      甲骨文字符号,被隶定为如今的汉字“黑”,这在古文字学界已成定论。但对于甲骨文字符号的图形象征意味,学界研究的人不多,说法不一。本文尝试通过文献和考古资料的分析,结合殷人当时的生产生活状况和宗教祭祀特征,对甲骨文字符号之图形象征意味及其审美特征进行探讨。

      一、对甲骨文字符号的隶定

      甲骨文,郭沫若释为黄,唐兰释为,于省吾释为黑。今大多数学者同意于省吾的说法。

      于省吾在《甲骨文字释林》“释黑”一节表示,契文,郭沫若先生释为黄字,其实并不妥当。因为“按甲骨文潢字(前二·五·七)从黄作,与黑字迥别”[1]227。同样,“唐兰同志释,并谓‘字或作者,旧不识,今以字字偏旁证之,知亦字’(殷记六三)”[1]227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之偏旁本为而非。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黑”之按语曰:“卜辞‘’字作,读作‘艱’,唯‘’亦用作‘黑’,乃属同源分化,亦属异字同形。‘’则不用作‘黑’,此其大别。卜辞既已分化,则不能混同。误解之产生皆由于不明‘’之既可用作‘艱’、亦可用作‘黑’。其区分唯有依靠辞例”。

      关于用作黑,于省吾在《甲骨文字释林》中举出数条辞例如下:

      (1)黑牛(拾一·四)。

      (2)弜用黑羊,亡雨○白羊用……于之又大雨(宁泸一一三)。

      (3)庚寅卜,贞,其黑豕(金五六九)。

      (4)黑犬……(粹五四七)。

      (5)黑牛○□(南昌北明七一四)。

      (6)黑牛○(京津四一九三)。

      (7)黑白犬○□黑犬(京津四二00)。[1]2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