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色与哲学之色  

作 者:
冯时 

作者简介:
冯时,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 100710

原文出处:
考古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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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颜色不仅作为一种自然色彩用于各种器物和艺术品的装饰,而且更重要的是,古人将其与空间、时间、星象、五行、阴阳等观念相互配伍,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方色理论。具体地说,古人不仅以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分别表现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而且可以通过空间与时间、天文、哲学等不同观念的联系,完成以颜色表现相关事物与观念的传统。这种方色理论通过颜色与时空体系所建立的固有联系而形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极富特色的内容。

      一 颜色的自然属性与哲学属性

      方色理论得以建构取决于时空体系必须首先完成。中国古代方位结构的基础乃为五方,在五方空间的框架下将五色与之配伍,便形成东方青色、南方赤色、西方白色、北方黑色、中央黄色的既定形式。由于中国传统的时空关系表现为空间决定时间①,因此,方位被赋予颜色也就意味着时间同样被赋予了颜色,从而形成东方青色主春、南方赤色主夏、西方白色主秋、北方黑色主冬、中央黄色配于季夏之末或季夏的配色关系。这个空间方色体系一旦形成,古人便可以将一切文化要素纳入其中,使得凡与时空有关的事物同时也与颜色具有了关系,并可以方便地借助颜色加以表现。诸如在天学体系中描述由二十八宿所构成的东宫青龙、西宫白虎、南宫朱雀、北宫玄武的四象与四宫配色系统,在哲学体系中表述东方青木、南方赤火、西方白金、北方黑水、中央黄土的五行配色系统,以及在《易》学体系中表现青黑二色主阳、白赤二色主阴的阴阳配色系统,都可以从容地在已有的时空方色系统中配伍完善。鉴于时空体系乃是古代一切制度之渊薮,因此,以时空为背景的方色理论的建立对于中国传统宇宙观以及时空制度、政治制度、祭祀制度的形成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们对于颜色的认识源自于他们对自然界客观物质所具有的色彩的感知,但是中国古代传统的色彩观念除了这种对自然色彩的认知之外,同时还具有使色彩政治化与哲学化的鲜明特点。随着色彩观念的发展,当人们有能力将颜色分类之后,他们很快便发现,即使同属一种颜色,由于深浅程度的不同,其所呈现的色泽其实是千差万别的,于是古人开始学会将颜色进行分级。譬如同样是红色,便有縓、赬、纁、绛或红、赤、朱等不同的名称,分别表示红色由浅及深的变化及亮度差异②。然而,中国古人对于颜色的认识并非一味地追求色彩的细化,事实上,色彩的无限性使得这一追求根本不可能实现,于是人们对于颜色的认识开始向着与自然色彩观相反的方向发展,这个互逆的思维模式一方面体现着色彩的逐渐丰富,另一方面则在于使这种复杂的事实趋于简单。准确而言,如果说人们从现实生活中懂得了色彩的无限性,那么他们的哲学观则促使他们将缤纷的五光十色只简单地概括为黑与白。很明显,这种以黑、白为内涵的观念由于更富有哲学的意义,因而也同时成为阴阳观念的理想表现形式。

      

      图一 河南濮阳西水坡原始宗教遗存示意图(各遗迹间距20—25米)

      古人以黑白表现阴阳的观念显然同样来源于他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天于白昼呈现为白色,于黑夜呈现为黑色,昼夜的颜色并不相同,因此,如果描述天地的颜色,纯粹出于对自然之色的选择是存在困难的。事实上,天地颜色体系的建立从一开始就受到原始政治观与宗教观的制约。由于大地土色的不同,昼夜天色的变化,这意味着对于天地之色的表现问题必须纳入政治与宗教的体系中才可能解决。毫无疑问,在居中而治的政治制度的背景下,作为地理中央的天地之中由于具有政治与宗教合法性的象征意义,因此以王权所代表的中央之色才真正获得了表现大地颜色的资格。传统政治观以为人王配帝在下,而帝的居所位处天之中央,这是居中而治政治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显然,大地的中央为黄色,自然要与天的中央相配,而天的中央——北极——只有在夜晚才能看到,所以作为大地的黄色必须与黑夜的天色匹合,从而形成天地玄黄的固有知识。公元前第四千纪的中叶,先民已经懂得用玄、黄二色表现天、地。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时代的原始宗教遗存以四组遗迹表现以祖配天的宗教思想(图一)③,其中居北的45号墓表现墓主人生前的权力职守,所以墓主及蚌塑遗迹直接摆放于黄土之上(图版壹,1);而第二及第三组蚌塑遗迹分别表现墓主人升天的过程及升入天庭的场景,故古人于黄土之上特意铺就灰黑色土,并再在灰黑土上摆放蚌塑遗迹(图版壹,2、3)④。这些对于天地背景的不同处理方法显然意在以玄、黄两种不同的颜色表现天、地⑤。西周史墙盘铭言“青幽高祖,在微灵处”,即以“微灵”指殷商分星⑥,而“青幽”自指天色,也见时人以天为玄苍之色⑦。很明显,在天地玄黄的认知体系中,玄只是天的颜色,最初本不涉及阴阳问题⑧,然而一旦将天色所呈现的黑白纳入到阴阳的系统中,颜色便具有了新的意义。安徽蚌埠双墩春秋锺离君柏墓的墓顶设计为白色的璧形遗迹(图版贰,1)⑨,表现天盖,而在丧葬礼仪所体现的阴阳观念中,白色的天盖属阳而为德,其喻意天门的开启,而与之相对的黑色属阴为刑,则象征着天门的关闭⑩。《史记·天官书》:“苍帝行德,天门为之开。”即是这种观念的反映。而马王堆一号与三号西汉墓所出两件明旌(11),天门之下的天盖下方皆绘有红色的形埒图像,显然是以南方之色表现天地的界域,而天盖的颜色于一件绘为白色(图版贰,2),一件绘为黑色(图版贰,3),象征天门的开闭(12)。很明显,颜色一旦发展为具有了哲学的意义,便可以超越颜色本身而以阴阳的形式表现更丰富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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