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支出凭证是反映和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也是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财务人员付款和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和确保会计核算的质量,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那么,应从哪些方面审核呢? 审核“要素”。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进行其基本要素构成的完备性检查。即审核凭证的名称,凭证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及经办人的签名并盖章等。 审核“抬头”。审核凭证上的“抬头”是否与本单位名称相符,有无添加、涂改的现象。如果不符,应查清为什么在本单位报销,防止把其他单位或私人购物的发票拿来报销。 审核“号码”“开票日期”“报销日期”。首先,审核同一单位出具的凭证,其号码与日期是否矛盾。如果同一单位出具的凭证较多,可以通过摘录排序发现。其次,审核凭证开具的日期与报销日期是否异常。一般情况,上述两者的日期不会间隔太长,如果较长,则要查询原因。 审核“填写内容”。发票中各项内容填写不规范、不齐全、不正确、涂改现象严重,是虚假原始支出凭证的主要表现特征。如凭证字迹不清,“开票人”仅填“姓氏”,计量单位不按国家计量法定单位而随意以“批”“份”“车”来度量,违反“不得要求变更品名”的规定,或货物名称填写不具体,或胡乱填写其他物品名称。特别要防止虚开的运输费用发票和劳务费发票以及以“咨询费”“劳务费”为名的发票。 审核“数字”。具体检查以下方面:数量乘单价是否等于金额;分项金额相加是否等于合计数;小写金额是否跟大写金额一致;阿拉伯数字是否有涂改。 审核是否“阴阳票”。采用多联式发票办理结算业务,复写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背面无复写笔迹的支出凭证(通常称“阴阳票”),存在“大头小尾”的可能,必须向持票人询问原因。 审核“限额”。出于票证管理的需要,有的发票规定最高限额为“千位”,但是开票人却在发票上人为地增添一栏“万”位,对于这类支出凭证,应重点审核。 审核“经济内容”。审核行业专用发票与填写的经济内容是否一致。私自改变发票的使用范围,跨行业使用或者借用发票,是虚假原始支出凭证的重要特征。 审核“白条”。“白条”是由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没有固定格式、不具备规定内容的非正式原始凭证,如外单位没有加盖公章的借条等。财务人员遇到“白条”,要查询原因,严格把关。 审核“印章”。主要是检查印章是否符合规定。这里所说的印章,是指具有法律效力和特定用途的“公章”,即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包括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虚假发票印章一般特征表现为:印章本身模糊,或盖印时有意用力不够以致不清晰;专用章不是采用符合规定的印章而是乱盖其他印章,张冠李戴。此外,有的甚至干脆不盖印章。 审核“字迹”。对于金额大、支出业务不正常,酷似报销人员自己填写的支出发票,必须仔细审核。在日常工作中,由本单位经手人自行购买空白票据,填报列支费用的事项,也有发生。 审核“业务量”。根据本单位的规模、经济活动的规律、会计结算的特点,审核支出发票的真实性。对于常规性支出,如某一期间较其他期间多,应重点核实。 审核“手续”。重点检查原始支出凭证报销必须经过的内部控制程序,如采购货物的入库验收程序等。通过上述程序的审核,认定原始支出凭证的真实合法性,从而防止虚假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审核“开支标准”。根据现行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查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电话费等各项费用是否合理和符合开支标准。 审核“审批”。支付款项的外来原始凭证,除经办人员必须签字或盖章外,还必须按本单位规定的审批程序、权限,由相应的负责人审批盖章。自制的原始凭证,也必须由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由单位领导人指定的人员审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