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探索

作 者:
贺武 

作者简介:
贺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为财务审计、资本运营。

原文出处:
时代金融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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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是国家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基础环节。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积累了丰硕的财富。而处在整个财务审计链条的末梢,村级财务已经成为关涉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活满意度提升的重要因素。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廉政建设的法治、政策环境下,深入推进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发挥其对促进基层政务公开公正运行、和谐干群关系、增进群众生活满意度、打造现代化农村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了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需要理论界予以关注并积极献言献策。为此,本文考察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现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这些问题的成因,进而“对症下药”,提出推进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开展的一系列对策,希求助力于推进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规范、有效和持续开展。

      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农村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后,为满足对农村经济的监督需求而逐步萌生的。在建国初期,由于实行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随后的人民公社制度,农村的集体经济关系相对比较简单,村级财务的收支、分配等管理和监督,主要通过村民集体选出的民主监督小组进行,由社内民主监督和社外相互审查来实现对村级财务的审计。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激活了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在农村经济获得巨大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混乱、账目不清、浪费严重的问题,为此,国家于1980年和1986年曾先后进行过两次全国性的财务普查,一定程度了改善了村级财务的管理状况。此后,国家进一步强化了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规范力度,1992年由农业部颁布了《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条例规定》,为村级财务审计提供了基本依据,2008年农业部又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随后各省、市也陆续发布了与农业部相适应的农村经济审计条例和审计办法,进一步明晰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依据和标准,可以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得到了一定的规范和有效开展。但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经济在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同时,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整体表现出财务审计“有名无实”和“名实不符”的现状。具体来说,村级财务审计的问题,集中暴露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名无实,村级财务审计流于形式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村级财务审计往往流于形式。一些地方将财务审计等同于财务公开,对财务审计的专业性缺乏认识,以为在田间地头、村中广场等村民集聚的地方张贴村级财务收支公示图,就已经完成了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这种认识上的错位,导致村级财务审计力度弱,基本等同于无审计,而且就连最基本的财务公开,也往往被一些村干部随意应付,收支情况经常是一笔“公开的糊涂账”,关涉农民切身利益的涉农资金的应用、政策帮扶项目的推广、低保补助农户的名额分配等关键信息,往往是缺乏公开和监督的。另外村级财务审计的主体往往与财务的管理主体混同,“自己做自己案子的法官”,这就更加使得村级财务审计流于形式,形同“走过场”,难以发挥财务审计的真正作用。

      (二)名实不符,村级财务审计公信力匮乏

      与村级财务审计流于形式相对应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村级财务审计虽然在形式上得到了严格的开展,但实际上却表现为“名实不符”,村级财务审计的公信力匮乏。实践中一些地方上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做的“像模像样”,各种票据账款、财务信息等皆保管得当、公开到位,接受群众的监督。但事实上,村民对这些财务审计却并不信任,认为是“公开的假账”,审计结果往往也得不到村民的认同。具体来说,一方面是对审计结果反映的村干部管理集体财产的活动不认可,认为村干部并没有做到合理使用集体财产,切实为村民谋利益,反而存在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的情况;另一方面是对审计人员本身的不信任,认为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没有真正起到“监督管理者”的作用。这些显然背离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推行的初衷,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也难以形成和谐的干群关系,危害农村社会的稳定。

      (三)村级财务审计人才队伍不健全

      村级财务审计流于形式、公信力匮乏,与缺乏专业的村级财务审计人才具有密切关联。从全国整体的情况来看,基层农村往往缺乏专职的财务审计人员,省、市、县、乡的财务审计触角并没有在村一级得到延伸,村级的财务审计人员往往由村干部或者村委会成员兼任,缺乏独立性,难以取信于民。而即便由村民集体选举产生的审计人员,由于没有接受专业的培训,缺乏基本的会计和审计知识,面对日渐复杂的村级财务状况,又难免出现“有心无力”、“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另外,专职、专业的财务审计人才的缺乏,也导致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无法实现常态化和规范化。实践中,往往是上级有审计任务或者村民有审计需求了,村里才临时紧急抽调人员,进行集中查账、审计,这导致村级财务审计缺乏实质性的推进,显然不利于财务审计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发挥。

      (四)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推进阻力大、难度高

      由于专职审计人才的缺乏,和财务审计流于形式化,所带来的不仅是财务审计相对于村民的公信力匮乏,其对于村干部亦缺乏监督管理所应具有的权威性和震慑力。阻力大表现为审计人员难以避开村干部对审计工作的干预,甚至乡镇权力也会介入审计工作,以维护农村稳定、基层工作繁忙为借口,阻扰正常审计工作的开展。难以抗拒基层权力干预的财务审计,就不具备审计所必须的独立性,其审计结果也必然缺乏权威性,审计决定也往往难以得到有效执行。难度高表现在审计调查难以取证。众所周知,由于农村缺乏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其财务资料的管理往往比较混乱,再加上众多的干部任期交接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与审计相关的财务资料缺失,给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尤其在涉及一些重要账目和关键财务信息的时候,个别当事人可能会碍于利益关系、人情面子等,对审计工作有意隐瞒或拒绝作证,这些都导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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