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审计干部教育培训格局的探讨

作 者:
马施 

作者简介:
马施,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原文出处:
审计月刊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7 年 0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对审计干部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审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规划(2011~2020年)》提出,全国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系统规划、统筹发展。刘家义审计长多次指出,审计署和省、市级审计机关要构成职业教育培训的网络体系。但目前由审计署、省、市级审计干部培训机构组成的审计干部培训格局还存在着培训覆盖面不全、发展不平衡、实效性不强等问题,审计干部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培训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全国审计干部培训尚未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为此,需要统筹规划全国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系统构建全国审计机关教育培训格局,促进培训工作全面提升。

      一、审计干部三级教育培训格局的内涵

      审计干部三级教育培训格局是指审计署统一领导、省市级审计机关分层负责,职责分工明确、运行机制完善、资源配置合理的教育培训有机整体。它能够有效解决全国审计干部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培训需求与有限培训资源之间的矛盾,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一是制度性。系统是由相互制约的各部分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整体,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制度的保障。三级教育培训格局中,审计署和省、市级审计机关各司其职,培训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交互性。信息论、控制论强调信息交换和反馈对于实现系统的功能具有重要作用。三级教育培训格局中,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进行指导管理,各层级交流互动、取长补短,形成相互连接、和谐互动的有机整体。

      三是整合性。系统论强调系统对元素的整合以及元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三级教育培训格局中,各层级培训资源全面整合、合理流动、交流共享,各类培训资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审计机关培训履职能力有效提升。

      二、构建审计干部三级教育培训格局的基本原则

      三级教育培训格局涉及审计署和省、市级审计机关,构建三级教育培训格局需要凝聚共识、统一目标,充分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作用。对教育培训格局进行总体设计,需要在完善各层级自身职能的基础上合理进行职责分工,科学搭建运行机制,持续加强培训资源建设。

      (一)目标统一原则

      构建三级教育培训格局的根本目标是解决审计干部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培训需求与有限的培训资源之间的矛盾,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总体素质。审计署和省、市级审计机关应在各自层面落实责任,围绕目标推动全国审计干部培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二)共同建设原则

      构建三级教育培训格局需要审计署和省、市级审计机关共同参与、通力配合,每一层级都是三级教育培训格局的建设主体,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共同建设能够发挥各层级教育培训优势,汇聚各层级教育培训资源,调动各层级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放共享原则

      构建三级教育培训格局应充分发挥审计署和省、市级审计机关各自的优势,打破相对封闭、自我循环的状态,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培训网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培训格局,统筹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质量。

      (四)动态创新原则

      构建三级教育培训格局应针对审计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需求、新条件进行动态地调整。审计署和省、市级审计机关应不断拓展培训内容、开发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调整层级职能等,使教育培训格局不断完善,持续为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总体素质服务。

      三、审计干部三级教育培训格局的职能框架

      在三级教育培训格局中,审计署位于顶层,是三级教育培训格局的关键;省级审计机关位于中层,是三级教育培训格局的中坚;市级审计机关位于基层,是三级教育培训格局的基础。审计署和省、市级审计机关应根据自身的管理权限、培训任务和经验优势,在管理协调、组织实施、培训资源建设等方面承担相应的职责,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一)审计署教育培训职责

      第一,管理协调方面。审计署领导全国审计干部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全国审计干部培训,提出年度培训项目计划,确定培训重点任务和培训内容,全面制定审计干部培训管理制度,对下级审计机关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系统构建审计机关三级教育培训格局,督促检查各省(区、市)审计机关教育培训格局建设和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第二,组织实施方面。对审计署机关、特派办、派出局及各直属单位审计干部进行初任和任职培训、领导能力培训、审计业务培训、管理培训、知识技能补充更新和提高培训。对各省级审计机关厅局级干部、地县级审计局长正职进行培训,对省、市、县级审计机关审计干部进行审计专业知识系统补充更新培训和适用范围较广的审计业务培训。根据地方审计机关需求,重点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优质培训资源送教上门。

      第三,培训资源建设方面。审计署要制定培训资源建设利用规划,明确培训机构、师资队伍、课程教材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级审计机关加强培训资源建设,促进培训资源在各级各地审计机关之间充分共享、合理流动、有效整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