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有效的腐败治理是我国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挑战和难题。腐败存在于权力寻租的各个空间,个别公安机关也存在警察腐败现象。虽然目前警察腐败仅是个别现象,但其负面影响力却不可小觑。如何推进公安机关的反腐倡廉建设成为公安机关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在经费支出、基础工程建设以及领导经济责任等方面存在腐败滋生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审计对公安机关的免疫能力,以消除和遏制警察腐败的产生和蔓延。然而,一方面,就公安审计的实践层面而言,为提升公安审计工作效率,2010年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将2011年确定为公安机关的“审计整改年”,该项工作虽有效促进了公安审计工作的优化和完善但缺乏专门针对警察腐败治理的专项工作;另一方面,就公安审计的理论研究层面而言,大量学者对公安审计的作用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但鲜有研究深度剖析公安审计对警察腐败治理的内在影响机理。 鉴于此,本研究基于公安审计特点和实践发展提炼出警察腐败治理的常态性预警模型以及紧急响应模型,以期为公安审计有效预防和遏制警察腐败现象产生和发展提供决策建议。 二、理论研究综述 反腐倡廉是中国审计机关的重要责任和工作目标(刘家义,2013),审计对于识别和打击腐败具有重要作用(Busse,2007)。目前,审计对于腐败治理的影响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审计功能强化问责机制,以此减少腐败现象发生。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有:Klitgaard研究提出的著名反腐败公式“腐败=垄断+自由裁量权-问责”,其中心思想就是通过强化问责来减少腐败,而审计是有效问责的一种重要手段;Siame研究认为,审计能够减少政府采购、对外承包和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等领域腐败的滋生,应强化这些领域的监管力度,以此减少腐败发生;Laffan认为,审计利于建构和形成问责文化,是防止腐败发生的重要方式];Bemelmans-Videc认为,审计利于在规则、效能以及民主等价值层面推进问责透明度,以此进一步影响政府政策制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学者认为,审计可以立足熟悉财务账目优势,从专业和职业角度打击政府腐败行为;还有学者研究认为,问责审计对腐败治理具有重要作用且可被视为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主要途径。 第二,强调政府审计对腐败治理的作用。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有:李立春认为政府审计在腐败治理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谢瑞峰认为政府审计能够通过监督资产申报、核查政府采购以及防止国有资产私有化等方式来预防和控制政府腐败的发生,增强审计对腐败治理的作用。还有研究以审计目标为根本出发点,认为腐败治理的逻辑起点是维护国家治理的有效性,而政府审计实现腐败治理的最终目标与国家治理具有内在一致性。Ferraz和Finan认为,利用政府审计报告揭示公共部门腐败活动,会影响政治选举结果。刘家义认为,政府审计是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安排,可以确保权力的正常使用,实现问责,从而遏制腐败。李明辉研究认为,政府审计对腐败治理具有重要作用,与其他反腐败机制相比,政府审计的专业性和常态性利于预防、发现、惩戒、预警和控制腐败问题。崔云和朱荣则认为,政府审计是监督腐败的重要工具,主要通过约束和监督权力达到腐败治理的目的。王会金以“协同学”理论为切入点,分析了政府审计与纪检监察关于腐败监督的法定权责,为腐败协同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 第三,重点基于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其对腐败治理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独有的经济监督制度,属于现代审计制度的创新形式。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或卸任时的经济责任履行质量进行审查。有学者认为大多腐败与经济责任有着密切关联,由此,经济责任审计是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李江涛等研究发现,基于经济责任的审计利于防止领导干部犯罪。而彭华彰等则基于系统性视角,提出应该有针对性地从法律、权力、权利和道德四个层面提高腐败治理的有效性,即以法治腐、以权治腐、以民治腐、以德治腐。此外,还有部分学者基于审计的独立性分析其与腐败治理的关系。如胡志勇认为,应该通过强化审计的独立性来加大腐败寻租成本和利用审计风险来遏制腐败。 综上,不同学者基于多个有益视角深入分析了审计与腐败治理之间的作用关系,对于详实厘清审计对腐败的影响提供了颇多启发。但是,就目前文献来看,鲜有研究从公安审计视角分析其对警察腐败治理的内在作用机理。作为仅次于我国部队的武装力量,全国公安机关共有百余万人民警察。如此庞大的警察队伍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警力资源调配等方面需要公安审计来保障其平稳有序运行,更需要公安审计来发现和处置警察腐败的负面危害。由此,深入分析公安审计治理警察腐败的内在作用机理对保障公安队伍稳定以及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