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计模式,是依据我国国情以及发展特色而逐步演化出的一种审计制度,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不断发展完善,是现代审计理论在我国的创新。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加强对国家公共权力使用情况的监督,从而提高国家治理效率,为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2010年10月和2014年7月,分别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规范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政府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对增强我国综合实力做出了重大贡献。国企领导作为国有企业的掌舵人,其行为直接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对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十分必要。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并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也将迎来新的突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对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其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审计评价意见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这也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实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一是权责一致原则。权责一致原则是指国企领导行使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如果领导人员在无责任约束的情况下行使权力,会造成滥用权力,即行为无效果,但如果让领导人员承担超过职权的责任又有失公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既不可以单是有权无责,从而造成评价的缺位,也不可以要求管理者承担和其职权不相符的责任,造成责任界定不清。二是重要性原则。指标内容越多,范围越广,结果相对越准确。但在实际运用中应考虑到审计效率,因此指标应围绕最能够直观反映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内容进行构建。对影响经济责任履行效果重大的经济事项要重点进行评价,且应赋予较高的比例权重。三是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定量指标是可量化的因素,以确定的数据为基础,评价结果更加客观直接;定性指标是用来评价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可数量化因素,是对定量评价指标的补充、修正和完善。二者相结合能够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全面。四是可比较原则。可比较原则是指根据评价指标得到的评价结果能够进行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是指同级和同类职位在同一时期相比较,本地区和同类地区指标的对比;纵向比较是指同一职位在不同时期相比较,本期指标与前期指标的对比、任职初期指标与任职期末指标的对比,可以在比较中找不同、找差距,综合分析,科学评价,然后提出整改意见。五是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最终目标是应用于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履行情况的评价,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应用,则失去了构建的意义。在选取定量指标时,应选取计算方便和真实有效的指标;在选取定性指标时,应选取含义明确且有资料可供参考,量化方法要简单易行。六是时效性原则。评价指标用于评价当前国企领导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国有企业发展有了新形式,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随之发生变化,评价指标的设置应符合新形式的发展,以更加全面、真实评价国企领导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内容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结合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特殊情况,本文从经营效益方面,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执行财经法纪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七个方面入手构建具体的定量和定性指标。廉洁从业情况主要反映领导人员贯彻中央“三严三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情况,考察国企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执行财经法纪方面情况考察领导人员法治建设情况,依法治理企业情况;从经营效益方面,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考察领导人员在推进企业发展和改革方面的作为。 (一)定量指标 定量指标是能够以准确的数量定义、精确衡量的因素,是用来评价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最重要的指标。本文在设计定量指标时考虑到可操作性原则,在具体解释指标选取的过程中留有选择余地,在使用中应充分结合国有企业和被评价领导人员的实际情况选取适合并且能够获得准确信息的评价指标。(1)基层指标。基层指标要既全面又简明的反映国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又要能够对领导人员的财务责任、管理责任、法纪责任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作出客观科学评价是最基础、最重要的指标。本文从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出发,将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本指标分为经营效益方面,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和执行财经法纪方面四个方面。无论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还是每一名公民,都应以法律法规为行为底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遵守财经法纪的同时也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财经法纪情况的指标设定正是用来评价领导人员这一方面的履行情况。国有企业具有企业属性,以营利为目的,在持续发展中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应从企业的经营效益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来考察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效益性的情况。同时国有企业的资本属于全民所有,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应为全体人民创造社会效益,因此也需要从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来考察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2)解释指标。解释指标是对基层指标的具体诠释,能够从多方面对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层指标进行描述和计量,详细内容见表1。 (二)定性指标 定性指标是用来评价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可数量化因素,是对定量评价指标的补充、修正和完善。本文选择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三项内容作为定性指标,因为这三项内容的影响因素较多,所以没有设置具体的解释指标,而是将影响因素一一列出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事实判断,考察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具体内容见下页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