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几点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晓晖,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7 年 0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4年我国开始了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其中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国家审计机关已经积极参与并推进改革取得更好的成效,例如参与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等。审计机关应当继续跟踪关注改革进程和出现的新情况,对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探索,提出相应的措施,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充分认识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性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可以成为国家审计加强监督、强化问责、保障经济安全的重要途径。政府财务报告综合全面地反映了政府及各部门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审计机关通过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第一,有助于促进政府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提高政府信息的价值和可利用性;第二,有助于对政府财务管理的做法进行评价,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促进加强单位内部预算、资产和绩效管理;第三,运用政府财务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采用科学和系统的方法,可以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帮助发现、识别和管理财政风险,保障国家财政安全;第四,可以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近几年来,国家审计开展了政府性债务审计、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和“三公”经费审计等多项有关国家资产、负债和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活动,揭示了存在的问题并公告审计结果,对于摸清情况、防控风险,保障国家财政安全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及效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政府财务报告对政府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等进行了更系统全面地反映和披露,因此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将更有助于揭示风险隐患,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明确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目标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2013年发布的《财务审计基本原则》(ISSAI-200)指出:财务报告审计的目的是增强报告使用人对于财务报告的可信度;审计人员对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或者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照公允表达财务报告框架编制,发表审计意见。考虑财务报告审计的一般含义,以及审计机关承担着加强监督与问责、推动制度完善的责任,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目标应当是既对政府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完整和规范、有无漏报瞒报发表审计意见,又要揭示违纪违法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其作用在于既促进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又推动政府机构不断改进管理和完善制度。

      当前审计机关开展的预算执行审计、决算草案审计、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也可以获得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以及相关信息,但是这些审计不同于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一是审计的总量不完整,且无法通过统计抽样分析,从已审计的资金数量上推断总体情况,并就被审计对象总体发表无保留的或者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例,预算执行审计所抽查审计的资金总体数量和规模,占财政资金的比例不高,且各部门不均衡。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审计了42个中央部门及241家所属单位,审计财政支出预算1891.62亿元,占这些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36%。而2015年度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外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58.94%、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只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2.12%。二是在审计目标上,预算执行审计侧重于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督促纠正和整改,确保预算收支和内部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是审计内容在某一时期可能偏重于某些方面。例如预算执行审计,当年可能偏重于审查“三公”经费支出,次年可能偏重于审查会议差旅费等。

      研究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组织方式

      在审计组织方式上,审计机关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必须和现有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草案审计有机结合,并合理配备审计人员,统筹安排实施。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对象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量非常大。当前与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具有相似性的审计项目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部门决算草案审计。近年来,审计机关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推进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草案审计相结合,以全面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对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部门全部进行决算草案审计,通过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从总体上反映部门预算执行与预算的差异度及其原因。在审计机关实现审计全覆盖、审计任务重而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有必要将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决算草案审计等现有审计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并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分别报国务院、人大常委会和财政部门,做到“一果多用”,有效实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

      在审计技术方面,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更好地实现其审计目标,可以逐步构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大数据分析体系,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审计机关还可以考虑在总结以往运用社会力量参与审计项目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如何向注册会计师购买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