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汉语中的平比句和比拟句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育花(1971-),女,陕西户县人,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汉语历史语法研究(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长江学术

内容提要:

元代汉语中平比句和比拟句的表现形式有不少交叉、重叠之处,如“X+W+如/若/似+Y”、“X+如/似/也似+Y+W”、“X与/和/如/似/同/是/比如Y一般/般”、“X如/如同Y相似”等既可表示平比,也可表示比拟。但是,二者在表现形式和使用频率上也有诸多不同。首先,比拟句表现形式更为丰富,除继承前代已有的表达形式外,还出现了“Y似/也似”“X+如/是/似+Y也似”等新型比拟式。其次,从总体上看,元代汉语中比拟句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平比句。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1 期

字号:

      比较和比拟是人类认知世界的重要手段,各种语言都有表达比较和比拟的方式。从语义上看,平比句表达等同,比拟句表达相似。从汉语历史发展看,平比句和比拟句(含比拟式)的语义和句法形式并非都是泾渭分明,但在某些历史时期,有些平比句与比拟句的演变路径确实并不相同。通过考察汉语不同历史时期的语料,我们认为,如果某一形式包含有主体、基准(喻体)、比较/比拟标记和结果四项或者至少包含有基准(喻体)、比较/比拟标记两项①,那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界定其究竟是平比句还是比拟句:

      1.如果是在句中充当限定语或补语的结构形式,那么这一结构就是通常所说的比拟式;

      2.如果是独立的句子,则既可能是平比句,也可能是比拟句②:

      (1)如果表示属性的词语(即结果)没有出现,那一定是比拟句;

      (2)如果表示属性的词语(即结果)出现了,而且主体和基准项确定属于同一属概念,但分属同一层级的不同种概念,则是平比句③;如果主体和基准项确定分属不同属概念,或分属不同属概念之下的种概念,则是比拟句;

      在形式和句义中,形式优先,即如果该结构形式只是在句中充当限定语或补语,则这一结构就是比拟式;如果是独立的句子,再根据句义和比较参项的语义范畴判定其是平比句还是比拟句④。

      元代,蒙汉接触加剧,出现了一些与此前迥然不同的平比句和比拟式类型。本文拟以元代汉语中的平比句和比拟句作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对元代语料的考察和梳理,揭示元代汉语中平比句和比拟句的历史概貌和时代特征。本文所选语料主要有:《新校元刊杂剧三十种》(本文简称《元杂剧》),《全相平话五种》(本文简称《平话》)、《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典章·刑部》(本文简称《元典章》)、《孝经直解》、《直说通略》和《原本老乞大》(本文简称《老乞大》)六部⑤。

      李崇兴将元代白话文献分为“纯汉语的白话”和“‘直译体’白话”两类⑥;江蓝生指出“研究元代的语言,首先要从反映元代语言面貌的白话文献资料入手”,同时将语料分成两类:“纯汉语的资料”和“直讲、直译体白话”⑦。本文根据语言特点的不同将所要考察的语料分为三类:一类是“纯汉语”文献,如《元刊杂剧三十种》、《全相平话五种》⑧;一类是受蒙古语影响的汉语文献,包括直译体文献《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典章·刑部》、直讲体文献《孝经直解》、《直说通略》⑨;一类是会话文书《原本老乞大》⑩。

      二、元代汉语中的平比句

      根据比较标记数量的不同,我们将元代汉语中的平比句分为两类:单比较标记的平比句和双比较标记的平比句。

      2.1 单标记平比句

      单标记平比句是指只出现一个比较标记的平比句,元代能够进入该类句式中的比较标记主要有“如,若/似”。该类平比句主要有“X+W+如/似+Y”和“X+如/似+Y+W”两种类型,在我们所考察的语料中,共出现了23次。

      2.1.1 X+W+如/似+Y

      这一格式在上古汉语中已经产生,比较标记以“如”为主,“若/似”字的用例较少,在我们所考察的语料中,该式共出现了18次,比较标记主要是“如”和“似”,“若”字未见用例。例如:

      

      例(2)基本上是对《资治通鉴》原句的复制(11)。这类句式中,比较对象X和Y基本上都是名词性成分,结构类型表现多样,可以是光杆名词、人称代词或者是带有修饰成分的名词性词组等。

      2.1.2 X+如/似+Y+W

      魏培泉(2001)指出:平比结构“X+如/似+Y+W”最早产生于东汉时期,比较标记仅限于“如”,且比较结果项基本上是形容词“大”;到了唐宋时期,该式已经普遍使用,比较标记“似”也可以用于该结构中,充当比较结果项的形容词也多起来(12)。在我们所考察的语料中,使用在这一结构中的比较标记只有“似”,共出现3次。例如:

      

      另外,在我们所考察的语料中,还有一例“X+也似+Y+W”的平比句。即:

      

      该式的比较对象X和Y基本上都是名词性成分,包括光杆名词、代词及定中结构等;比较结果项W既可以是形容词性并列结构(如例3),也可以是中补结构(例4)。

      

      从表(一)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元代汉语中,单标记平比句使用很少,且仍以比较结果前置为多。比较对象多是名词性成分,但结构渐趋复杂;比较结果多是形容词性的,单音节的很少,并列结构、中补结构等更为常见。我们所考察的六部语料中,单标记平比句基本上都出现在纯汉语语料《新校元刊杂剧三十种》中(共19次),占整个单标记中平比句的86.4%,直讲体的《直说通略》中虽然出现了2次,但也只是对已有纯汉语语料的“挪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