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蕴含的毛泽东农村治理思想论析

作 者:
尹胜 

作者简介:
尹胜,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广东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党的文献

内容提要: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是在毛泽东致力于反思和消化人民公社化运动曲折发展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并探索从制度上调整和完善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背景下制定的。这一文件体现了毛泽东关于农村治理的基本思想,包括:“组织起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展多种经营和革新乡村社会;属地合作式的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发展社队企业,尝试避免西方曾经历过的工农、城乡发展面临的困局,等等。这些思想及其实践对于当今农村治理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1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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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597(2016)06-0059-06

       人民公社是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探索中国农业发展、农村建设道路过程中提出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而1961年3月制订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全文分十章共六十条,故简称“六十条”“农业六十条”“农村六十条”或“人民公社六十条”)正是对这一组织的功能设定、职权分工、生产、组织、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规定的文件。制定这一条例,是为了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错误,对人民公社体制运行加以制度化规范。关于人民公社的政策思路,饱含着毛泽东农村治理的基本思想。“六十条”的逐步修改,也反映出毛泽东农村治理思想在探索中国特色的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的道路时所经历的曲折,反映了道路探索的艰辛过程。

       一、《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制定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是由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目的就在于以条例的形式纠正农村人民公社化以来发生的以“一平二调”为标志的“共产风”、浮夸风等“五风”错误,调整和修护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使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并最终确定和维护中国农业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方向及体制。“六十条”是毛泽东面临严峻形势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成果,也是自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不断纠“左”的成果。1958年10月后,毛泽东先后视察了河北、河南等省的一些农村,觉察到在人民公社问题上存在诸多混乱现象,于是便从1958年11月到1959年7月,先后主持召开了第一次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八届六中全会和第二次郑州会议等一系列会议,试图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倾错误。第二次郑州会议正式提出要解决公社所有制和管理体制问题,以遏制“共产风”。这次会议上,毛泽东说:“公社在一九五八年秋季成立之后,刮起了一阵‘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所谓‘共’各种‘产’,即是说,在某种范围内,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①他还将“共产风”的具体形式概括为“一平、二调、三收款”,认为这引起广大农民的很大恐慌。在公社成立初期,由于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社共队的产,队共社员的产,农民的生产资料、房屋、树木、牲畜、家禽被无偿拿走,家庭副业、自留地和农村集市也被取消,劳动力被无偿调用,“共产风”实际上是对农民的剥夺。

       然而,1959年的庐山会议中断了这一进程,从纠“左”转入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会后,农村“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再次泛滥,各地继续提出脱离实际的“大跃进”计划;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被取消,不少停办的公共食堂被强令恢复和发展;“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实行不久,1960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八年完成从基本队所有制过渡到基本社所有制,各省进行试点,并过高地规定了当年的粮食产量。为了继续“大跃进”和为实现“过渡”创造条件,各省在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大办养猪场等过程中,浮夸风、命令风重新盛行起来。

       1960年11月3日,鉴于农村的混乱局面,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以重新继续中断了的纠“左”进程。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1960年12月24日至1961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农村整风整社和纠正“五风”问题;毛泽东提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1961年要成为实事求是年。这次会议标志着党的指导思想的重要转变,表明“大跃进”的方针实际上已经停止,国民经济转入调整的轨道。②经过详细的调查研究,毛泽东于1961年3月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其后在6月北京工作会议和1962年八届十中全会上进行了修正,在供给制、公共食堂、基本核算单位和社队企业等重大问题上经过多次修改,分别形成了1961年3月草案、6月修正草案和1962年修正草案三个不同版本。这一修改过程也是对农村人民公社和农业发展规律认识的逐步深化过程。

       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所蕴含的毛泽东农村治理思想

       (一)“组织起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展多种经营和革新乡村社会

       “组织起来”是毛泽东农村治理思想的核心理念。1943年11月29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作了题为《组织起来》的报告,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惟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惟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③这一战略不仅在于引领农民通过集体化走上社会主义,更在于在生产力低下和生产条件恶劣、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能够依托基层生产组织的重组,从事单家独户无法做到的比如兴修水利、平整土地等农田基础建设,以从根本上改善生产条件,增加粮食生产,切实解决中国农业问题。此外,毛泽东也考虑到中国地少人多,把农民组织起来以后通过合理分工可以大大节省劳动力,这样就可以利用富余劳动力发展农村的多种经营和各种基础事业建设,提高和改善农民的生活和文化条件。在毛泽东看来,经济作物比粮食作物附加值高,而工业附加值比农业高,农民如果只种粮食将难以真正摆脱贫穷,所以在《全国农业发展纲要》里毛泽东极力推荐合作社搞“农林牧副渔”大农业发展,支持大办工业和商业。这里面也包含有毛泽东对苏联集体农庄只搞农业的反思。以生产队为形式重塑农村社会的基层组织,也是对农村社会结构的一次革命:以合作社干部、党员和生产积极分子来取代宗族网络中的传统精英,以新型生产组织形式取代乡村宗族关系,发扬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文化,如妇女解放、人人平等、废除封建宗法制和家长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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