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谈话是现场审计的一项重要调查程序和方法,也是查找审计线索、防范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效果良好的审计谈话,不仅事前需要确定谈话事项、谈话提纲和谈话人员,事中还必须根据约谈对象和谈话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特别是查处大案要案线索,在书面证据不充分、难以界定责任的情况下,更需要审计人员灵活运用审计谈话策略,攻情、攻心、攻防,查清事实,寻找证据。 在审计前期阶段,案件线索特别是审计关注的重点目标(或怀疑的重点对象)尚不清晰,可使用假痴不癫、抛砖引玉、打草惊蛇等技巧。审计谈话的目的是引蛇出洞、去伪存真,进一步明确审计重点和主攻方向。 假痴不癫,就是在审计谈话时使用韬晦之策,隐藏真实的审计目的,揣着明白装糊涂,给谈话对象以“审计谈话就是找人聊聊,简单了解有关情况”之无为印象,让其放松警惕,“一不小心”道出实情。 抛砖引玉,“抛砖”是手段,“引玉”是目的。谈话时,先与约谈对象谈一些较为简单的、与重点事项有关的内容,并对其谈话“信任有加”,随后,通过“偶发式提问、突然想起”等方式,不动声色地将谈话主题转换到真正关注的重点事项上,让约谈对象沿先前的谈话姿态“滔滔不绝地道出实情”或“偶然道出实情”。 打草惊蛇,有两层含义,一是因审计谈话是双方面对面直接交流,约谈对象能及时揣测谈话的目的和动机。因此,在审计情况尚不明朗之时,不可轻举妄动、轻敌冒进,提前暴露自己的目标和关注重点。二是在约谈重点对象前,先约谈部分心理防线较差的非重点对象,并利用部分已比较明确的事项,对其进行“打草”等佯攻助攻,让其感受到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迫使其撇清责任、说出实情、道出关键。 案例分析:在某投资审计中,针对审计组提出的“近亿元合同未按国家规定招投标,而直接发包”的问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以时间紧、任务重、公司一贯做法为由对其搪塞。此时,审计组采取“打草惊蛇”的技巧,在厘清合同签订的程序后再次约谈该工作人员,并指出事实:承接合同的民营企业半年前曾向一名领导干部行贿,被某检察院调查,该国有企业仍未经招投标而直接向其发包项目,工作人员存在渎职行为,该工作人员最终只得承认,签订该合同系公司某领导授意而为。 在审计中期阶段,案件线索和审计关注的重点目标已隐约可见,但相关事项的脉络尚不十分清楚,责任问题亦需进一步界定,可使用调虎离山、声东击西、欲擒故纵等技巧。审计谈话的目的,就是进一步理清案件线索并还原问题的本来面目,让重点怀疑对象清晰化、明朗化。审计谈话就“地利”而言,审计人员往往居于劣势,因约谈对象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非常清楚,且审计关注的重点对象常是领导干部,他们常利用手中的权力,直接或间接地迫使其他人员拒绝向审计人员报告实情。 调虎离山,就是审计人员利用枝节事项缠住重点怀疑对象,转移重心、混淆视线,让其既难以“控制、影响”其他人员,也难以关注审计怀疑的重点事项;同时,审计人员在与其他人员谈话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道出实情,说明真相。 声东击西,就是在审计谈话时忽东忽西、制造假象,如拟与重点怀疑对象谈重点的“西边事项”时,可先通知约谈对象准备非重点的“东边事项”,让其认为审计关注的是“东边事项”,在谈“东边事项”时,利用审计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冲击约谈对象的心理防线,待其心理防线松动时,及时抛出重点关注的“西边事项”,乘胜追击,使之猝不及防,以出其不意一举夺胜。 欲擒故纵,“纵”是方法,“擒”是目的。古人云“穷寇莫追”。在案情线索还未夯实前,审计谈话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法定权限,对约谈对象一味地穷追猛打,激化矛盾,这既不利于维护审计形象,也不利于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因此,当约谈对方誓死不认、审计谈话陷于僵局时,不如暂时放松一步,使之丧失警惕、松懈斗志,待其他环节取得进展时,再伺机而动、举而围之。 案例分析:审计组怀疑政府工作人员沈某与民营企业相互勾结,民营企业低价获得一铜矿后高价转让,但一直难以找到相关证据。为此,审计采用“声东击西”的技巧,在查实该民营企业漏税事实再次约谈民营企业主时,审计组紧扣“企业漏税”这一事项,并以“拟将移送税务部门处理”对其步步施压,在压力面前,民营企业主只得拿出沈某签发的减免税款的文件,从而进一步证实沈某与民营企业相互勾结的事实。 在后期阶段,案件线索和审计关注的重点目标已比较清楚,但部分证据特别是决定案件成败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进一步夯实。因此,该阶段的审计谈话是攻坚突破的关键,更需要充分发挥审计谈话“临门一脚”的威力。可使用釜底抽薪、擒贼擒王、关门捉贼等技巧。 釜底抽薪,是指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要求审计人员在查处大案要案线索时,注重揭示问题的源头,按照“是什么、为什么”的思路,既要查实问题的本质,更要查清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讲法规、摆事实、谈道理,让约谈对象承认自己的过失,承担自己的责任,从而将案情做实做透。常言道,水沸者,火之力也,止沸之计,莫过于抽薪。审计谈话前,应严格按方案、按程序做好外围工作,获得充分的外部证据;审计谈话时,做到摆事实有证据,讲法规有依据,说理由有凭据,不能仅仅依靠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更不能依靠偶然的机遇和运气突破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