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依法治港”的新理念、新论述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齐鹏飞,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党史研究与教学

内容提要: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直面“九七”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不改变、不动摇”;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问题,以求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的“依法治港”之“顶层设计”、“底线思维”和重大战略举措,取得了在香港特区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重大成果、重大突破,指引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全面完成香港同胞“人心回归”历史任务的正确方向。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奥研究
复印期号:201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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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8(2016)04-0004-13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直面错综复杂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实践之发展演变形势以及艰巨繁重的“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任务,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香港特区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制度性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香港特区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巩固和深化祖国内地和香港特区经济领域全面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务实进取,奋发有为,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的“依法治港”之“顶层设计”、“底线思维”和重大战略举措,取得了在香港特区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重大成果、重大突破,体现了深厚博大的历史思维、总揽全局的战略思维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思维,体现了高超的政治勇气、政治智慧和战略定力,体现了鲜明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并有机构建了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直接针对香港问题彻底解决之“国家统一”和“国家治理”篇,指引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全面完成香港同胞“人心回归”历史任务的正确方向。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直面“九七”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不改变、不动摇”;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问题,以求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习近平在出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前,无论在地方工作还是在中央工作期间,就已经开始高度重视港澳工作,对港澳事务有非常深入的了解,对于“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有非常精准的把握。习近平自2007年中共十七大进入中央工作以后,即接任了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一职,全面执掌中央对港澳工作的大局,对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所提出的必须有效破解保持港澳特区长期繁荣稳定这一中共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崭新课题”和“重大课题”之战略论断有着切身的体认并积极践行。2008年,习近平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以及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的身份,利用检查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马术比赛筹办工作的机会亲赴香港特区考察,“亲身感受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的深刻变化”①。“习近平表示,他在地方工作时曾几次来过香港,到中央工作以后,还是第一次来。”②在香港特区,习近平明确指出:“香港回归祖国11年来,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大力支持下,在董建华、曾荫权两位行政长官带领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同胞自强不息、团结奋进,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疫情等带来的严重困难和挑战,使香港保持了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进一步加强了与祖国内地在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取得了可喜成就。今天的香港,社会稳定、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形势令人鼓舞。实践已经并将不断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是有强大生命力的;广大香港同胞完全有智慧、有能力管理好、建设好香港。”“今年3月6日,胡锦涛主席在会见港澳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对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了四句话的总要求,这就是: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这四句话,精辟概括了香港回归以来实践‘一国两制’的成功经验。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就能使香港更加繁荣,在国家整体发展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更加有利的地位;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就能帮助市民大众提高生活水平,让他们共享香港繁荣发展的成果;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就能广泛凝聚共识,稳步推进香港的民主进程;包容共济促进和谐,就能在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原则基础上,为建设和谐香港、繁荣香港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③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后,习近平虽然不再继续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一职(2013年3月以后,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一职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接任),但是,他对于中央对港澳工作的大局仍然亲自“掌舵”,对于事涉港澳问题的重大决策仍然亲自“把关”。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九七”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不改变、不动摇”;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问题,以求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与时俱进地将“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之“根本宗旨”,由传统的突出强调“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一个方面,全面调整为现行的辩证统一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两个方面并重④,明确指出——“办好香港的事情,关键是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基本法权威”⑤,而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就“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⑥。在此基础上,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把港澳工作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路一带”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大发展理念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的战略目标等有机结合起来,抓住机遇,直面挑战,趋利避害,因势利导,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和价值的处理港澳事务、解决港澳问题的“顶层设计”、“底线思维”和重大战略举措,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创新性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政策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的驱动力。仅仅就公开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利用每年全国“两会”期间看望港澳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并与其座谈的机会、会见前来列席全国“两会”的港澳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崔世安的机会,利用历次会见前来述职的港澳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崔世安的机会,利用历次会见参加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机会,利用历次会见港澳特区各界人士的机会,利用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政府白皮书的机会,利用发表中共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决议的机会,利用发表历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机会,利用发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机会等,逾30次专门论述处理港澳事务、解决港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维、新见解、新论述,使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直接针对港澳问题彻底解决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的“国家治理”观逐步明晰和具体化,逐步成型和成熟。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其“依法治港”的新理念、新论述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一国两制’是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不改变、不动摇”。

       中共十八大选举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以后,海内外各界都在高度关注新时期以来由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所创立并实施、由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所进一步发展和创新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之彻底解决港澳问题的方针政策会不会发生改变。对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表态:“大家都很关心中央领导集体实现新老交替后,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方针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今天,我想借此机会重申:中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的方针不会变;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职责的决心不会变;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的政策也不会变。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关于港澳工作的大政方针,同中央长期以来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是一脉相承的。”⑦“十八大报告涉港澳部分的论述既与中央以往对港澳的方针政策一脉相承,又是对‘一国两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⑧“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立场是一贯的、也是坚定不移的。”⑨“‘一国两制’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符合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长远利益,也符合外来投资者利益。……中央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没有变,也不会变。”⑩同时,我们还必须根据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突出强调“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利益。这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的重要一步,对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促进香港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11)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其“依法治港”的新理念、新论述的主要内容之二,为——“办好香港的事情,关键是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基本法权威”,必须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香港回归以来的近20年间,一方面“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另一方面“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的突出表现,就在于香港社会内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一国两制”的大法典——香港“基本法”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对于中共十八大报告所高度概括的“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之“根本宗旨”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是辩证统一的“三个不能偏废”——“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他们肆意将“一国”与“两制”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否认“一国”对于“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地位,没有自觉地建立起对于中华民族、对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民族和国家的认同,没有实现“人心回归”。这也就是集中体现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处理港澳事务、解决港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维、新见解、新论述的官方文件、2014年6月中央政府发布的香港回归以来的第一个白皮书《“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中所总结和揭示的——“‘一国两制’是一项开创性事业,对中央来说是治国理政的重大课题,对香港和香港同胞来说是重大历史转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的同时,‘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也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香港社会还有一些人没有完全适应这一重大历史转折,特别是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目前香港出现的一些在经济社会和政制发展问题上的不正确观点都与此有关。”(12)前些年,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二十三条立法”的被迫搁置、在香港特区确认国家认同的“国民教育科”推展工作的被迫搁置,近些年,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基础上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的被迫搁置,都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对于“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形成极大的冲击和破坏。对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并且下大工夫、花大力气进行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工作。习近平反复强调:“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要充分体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关键是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切实尊重和维护基本法权威。”(13)“办好香港的事情,关键是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基本法权威。”(14)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15)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及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张德江也明确指出:“香港、澳门要在复杂的形势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必须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把坚持一国原则与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求同存异,增进团结。”(16)“香港要保持繁荣稳定,必须增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挑战,凝聚社会共识,共谋繁荣发展,使‘一国两制’方针的实践不断取得新进展、书写新篇章。”(17)“要确保‘一国两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必须全面准确理解‘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18)而对于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2014年6月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新阐释——“‘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同时,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并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等制度和原则。坚持一国原则,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尊重国家实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则。‘两制’是指在‘一国’之内,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等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一国’之内的‘两制’并非等量齐观,国家的主体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不会改变的。在这个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照顾到香港等某些区域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允许其保持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因此,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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